《訴訟法》科目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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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4-11-0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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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訴訟法》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核目標 研究生入學初試是選拔優秀人才的主要環節,為了貫徹教育部“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方針,根據《西南財經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命題細則》及本學科特點制定本大綱。 本學科考試主要內容為: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理論知識、法條及司法解釋的理解與司法實踐應用。對于上述內容,應試人員分別從了解、理解、熟悉等三個能力層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對考核內容能準確再認、再現,既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的基礎上,能深刻領會相關知識、原理,并借此解釋、論證觀點,分析現象,辨明正誤,即明白“為什么”; ——熟悉,要求能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原理、觀點和方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分析、解決理論和實踐問題,對法律現象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評價。 二、考試主要范圍 全卷150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各占60分,行政訴訟法占30分。 第一部分 一、刑事訴訟法概述 1、刑事訴訟法的概念。刑事訴訟法的淵源,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系,刑事訴訟與法治國家,刑事訴訟法的制定目的與任務。 2、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訴訟效率。 3、刑事訴訟的基本范疇。刑事訴訟目的、刑事訴訟價值、刑事訴訟主體、刑事訴訟職能、刑事訴訟構造、刑事訴訟階段。 二、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基本原則的概念與特點;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的基本內容。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原則;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原則;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原則;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原則;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 三、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1、刑事訴訟中專門機關的性質、組織體系與職權。 2、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 四、管轄 1、立案管轄的及具體劃分。 2、審判管轄的分類、級別管轄、地區管轄、專門管轄、移送管轄、指定管轄。 3、幾種特殊情況的管轄。 五、回避 1、回避的理由、種類,回避的適用人員。 2、回避的程序。回避的期間,回避的申請、審查與決定,回避決定的復議。 六、辯護與代理 1、我國辯護制度的基本內容。辯護的種類,自行辯護的概念,委托辯護的概念,委托辯護人的時間,指定辯護的概念、階段及適用情形,辯護人的范圍與人數,辯護人的訴訟地位,辯護人的責任,辯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拒絕辯護,辯護人介入刑事訴訟的時間,辯護詞的基本格式與寫法。 2、刑事代理。 七、刑事證據 1、刑事證據的概念、基本屬性、意義以及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原則。 2、刑事證據的種類。證據的法定形式;物證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書證的概念、特點、與物證的區別聯系及收集程序;證人證言的概念、特點、收集程序;證人的資格及證人保護;被害人陳述的概念、特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的概念、特點、審查判斷共犯口供的適用;鑒定結論的概念、特點與運用;勘驗、檢查筆錄的概念;視聽資料的概念與特點;證據的收集、審查判斷和運用。 3、刑事證據分類的概念;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的劃分標準與運用;有罪證據與無罪證據的劃分標準與運用;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的劃分標準與運用;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劃分標準;運用間接證據定案的規則。 4、刑事證據規則的概念、意義及分類。關聯性規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自白任意規則、傳聞證據規則、意見證據規則、補強證據規則、最佳證據規則。 5、刑事訴訟證明的概念 證明對象的概念、內容證明責任的含義、證明責任的分擔、證明標準的概念、內容。 八、強制措施 1、刑事強制措施的概念與特點;適用強制措施的原則和應當考慮的因素;公民的扭送。 2、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傳的概念和性質;拘傳和傳喚的關系;拘傳的適用對象、適用機關和適用程序;取保候審的概念、適用對象、保證方式、審批程序、執行程序、期限;保證人的條件和責任;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處理;監視居住的概念和適用對象;取保候審與監視居住的關系;被監視居住人的義務;監視居住的程序、期限 3、刑事拘留的概念;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區別;刑事拘留的適用情形(包括公安機關的適用情形和檢察機關的適用情形)、適用機關、審批程序、執行程序和期限。 4、逮捕。逮捕的概念和適用條件逮捕的權限(包括審批機關和執行機關,以及幾種特殊犯罪嫌疑人的審批機關); 逮捕的批準和決定程序、執行程序逮捕的變更、撤銷或解除。 九、附帶民事訴訟 1、附帶民事訴訟的概念;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包括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前提、損失的物質性,以及物質損失同被告人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的概念;司法解釋中有關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權人和負有賠償責任的人的特殊規定。 3、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期間與方式;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格式與內容;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4、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組織、受理和準備程序;附帶民事訴訟審理程序; 附帶民事訴訟的二審和審判監督程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書書的內容與格式。 十、期間、送達 1、期間的概念;期間和期日的區別;法定期間的種類和內容;期間計算單位和方法;特殊情形下期間的計算;期間的重新計算;期間的恢復。 2、送達的概念、送達的種類、送達回證。 十一、立案 1、立案的概念與特征。 2、立案的材料來源(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的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立案的條件(有犯罪事實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3、立案程序(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對立案材料的處理、立案與不立案); 立案監督(立案監督的概念 立案監督的程序)。 十二、偵查 1、偵查、偵查權、偵查程序的概念,偵查的任務,偵查工作的原則,偵查的司法控制。 2、偵查行為。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手續和保密權);詢問證人、被害人(詢問證人的程序和方式、詢問被害人的程序); 勘驗、檢查(勘驗、檢查的概念,勘驗、檢查的種類和程序);搜查(搜查的概念、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扣押物證、書證(扣押物證、書證的概念;扣押物證、書證的程序和要求);鑒定(鑒定的概念 鑒定的程序和要求);辨認(辨認的概念、辨認的程序);通緝(通緝的概念、通緝的程序和要求)。 3、偵查終結的概念;偵查終結的條件和處理(偵查終結的條件、偵查終結的處理); 偵查羈押期限。 4、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權限、偵查終結后的處理。 5、補充偵查的概念,補充偵查的種類(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的形式、次數, 法庭審理階段的補充偵查的形式、次數)。 6、偵查監督的概念、偵查監督的范圍、偵查監督的途徑和措施。 十三、起訴 1、起訴的概念、意義;刑事公訴的一般理論。 2、提起公訴的程序。審查起訴(移送審查起訴案件的受理、審查起訴的內容 審查起訴的步驟和方法、審查起訴的期限);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條件、起訴書的制作和移送、適用簡易程序案件的移送);不起訴(不起訴的概念、不起訴的種類、不起訴的程序、對被害人、被不起訴人的申訴進行復查、不起訴決定書的制作與宣布)。 3、提起自訴的條件、提起自訴的程序、自訴狀的內容和格式。 十四、刑事審判概述 1、刑事審判的概念與特征、刑事審判的任務、刑事審判的意義。 2、刑事審判的模式。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概念和特征) 、職權主義審判模式(概念和特征) 、混合式審判模式、我國刑事審判模式(1979年模式的特點、1996年模式的特點)。 3、刑事審判的原則。審判公開原則(概念、例外、意義、基本要求); 直接言詞原則(含義、意義、適用);辯論原則(含義、意義、適用); 集中審理原則 (含義、意義、適用)。 4、審級制度的概念、兩審終審制。 5、審判組織。審判組織的種類。獨任庭、合議庭(合議庭的組成方式、組成原則、活動原則); 審判長選任制;人民陪審制;審判委員會(概念、性質、組織、任務、討論決定案件的范圍)。 十五、第一審程序 1、第一審程序的概念、第一審程序的分類。 2、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及具體運行。 3、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的特點(反訴的條件及其與自訴的關系)。 4、簡易程序的特點及具體運行。 5、判決、裁定和決定。判決(概念、特點、判決書的制作要求和內容);裁定(概念、適用裁定的情形、與判決的區別、裁定書的格式與內容);決定(與判決、裁定的區別)。 十六、第二審程序 1、第二審程序的概念。 2、第二審程序的提起主體、上訴、抗訴的理由與期限,上訴、抗訴的方式和程序(上訴的方式與程序、抗訴的方式與程序)。 3、第二審程序的審判原則、 第二審程序的審理、對上訴、抗訴案件審理后的處理、 對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對自訴案件的處理、第二審程序的審理期限。 4、扣押、凍結在案財物的處理,違法處理扣押、凍結在案財物的法律責任。 5、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核準程序(不同情形的報請復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的處理)。 十七、死刑復核程序 1、死刑復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復核程序的特點。 2、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復核程序。 3、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核準權。 十八、審判監督程序 1、審判監督程序的概念、審判監督程序的特點。 2、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的重新審判。 十九、執行 1、執行概述。執行的依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執行機關。 2、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序。 3、執行的變更程序。 4、對新罪、漏罪的處理。發現錯判和對申訴的處理。 5、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的監督。 二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特有原則、特點及具體運行。 二十一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刑事和解的概念;刑事和解的適用條件,刑事和解適用案件范圍;刑事和解的程序規則。 二十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 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的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的法律依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二十三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強制醫療程序的概念、意義;強制醫療程序的特征;強制醫療程序的適用條件,強制醫療程序的啟動程序和決定程序,強制醫療的救濟程序。 二十一、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助制度 涉外刑事訴訟程序所適用的案件范圍、法律依據,刑事司法協助的主體。 第二部分 一、民事訴訟目的論 二、民事訴訟價值論 三、民事訴訟模式 1、民事訴訟模式的類型 2、中國民事訴訟模式及其完善 四、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1、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概念及構成要素 2、民事訴訟上的法律事實 五、訴與訴權 1、訴 2、訴權 六、民事訴訟基本原則 1、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2、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3、法院調解原則 4、辯論原則 5、處分原則 6、直接審理和不間斷審理原則 七、民事審判的基本制度 1、合議制度 2、公開審判制度 3、再審終審制度 八、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轄 1、民事案件的主管 2、民事訴訟管轄概述 3、級別管轄 4、地域管轄 5、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6、管轄權異議 九、訴訟當事人 1、當事人概述 2、原告和被告 3、共同訴訟人 4、訴訟代表人 5、第三人 十、訴訟代理人 1、訴訟代理人概述 2、法定訴訟代理人 3、委托訴訟代理人 十一、民事訴訟證據 1、民事訴訟證據概述 2、民事訴訟證據分類 3、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 4、證明責任 5、證明標準 6、證據的收集、調查和保全 7、質證 8、證據的審核認定 十二、法院調解 1、法院調解概述 2、法院調解的原則 3、法院調解程序 4、法院調解書的效力和對反悔的處理 十三、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十四、第一審普通程序 十五、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 十六、民事判決既判力 1、既判力概述 2、既判力的主體界限 3、既判力的客體界限 4、既判力的時間界限 十七、第二審程序 十八、簡易程序 十九、審判監督程序 二十、特別程序 二十一、督促程序 二十二、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三、執行程序 1、執行和執行程序 2、執行程序的一般規定 3、執行開始 4、申請執行 5、移送執行 6、執行的準備工作 7、執行措施 8、執行中止和終結 二十四、涉港澳民事訴訟程序 二十五、涉臺民事訴訟程序 二十六、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第三部分 一、行政訴訟概述:行政訴訟的概念、性質和功能;行政訴訟法的概念和理論基礎;行政訴訟法律關系;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與發展。 重點:行政訴訟的概念、性質和功能;行政訴訟法的理論基礎;行政訴訟的合法性審查原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與發展。 二、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概述;我國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基本框架;可訴行政行為和不作為的特征;幾類不可訴行為的界定;幾類特殊行為的可訴性鑒別。 重點: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概述;我國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基本框架;可訴行政行為和不作為的特征;幾類不可訴行為的界定;幾類特殊行為的可訴性鑒別。 三、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管轄的概念和種類;確定行政訴訟管轄的原則;行政訴訟的級別管轄;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行政訴訟的裁定管轄;行政訴訟的管轄異議。 重點、確定行政訴訟管轄的原則;行政訴訟的級別管轄;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行政訴訟的裁定管轄;行政訴訟的管轄異議。 四、行政訴訟參加人:行政訴訟參加人概述;行政訴訟原告;行政訴訟的共同訴訟人;行政訴訟第三人;行政訴訟代理人。 重點:行政訴訟原告;行政訴訟的共同訴訟人;行政訴訟第三人。 五、行政訴訟證據:行政訴訟證據的概念、理論分類和法定種類;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行政訴訟的證據規則;行政訴訟的證明標準;行政訴訟的證據保全。 重點、行政訴訟證據的法定種類;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行政訴訟的證據規則;行政訴訟的證明標準。 六、行政訴訟程序:訴與訴權;起訴與受理;行政訴訟一審程序;行政訴訟二審程序;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程序;行政訴訟的訴訟中止、終結與期間、送達。 重點、起訴與受理;行政訴訟一審程序;行政訴訟二審程序。 七、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行政訴訟法律適用概述;行政審判法律適用的規范;審判規范之間的沖突及處理。 重點:行政審判法律適用的規范。 八、行政訴訟的判決、裁定與決定:行政訴訟判決的概念、種類、效力和制作;行政判決的適用條件;行政訴訟的裁定;行政訴訟的決定。 重點: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和適用條件;行政訴訟的裁定。 九、涉外行政訴訟:涉外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征;涉外行政訴訟的原則;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淵源;涉外行政訴訟法律規范的適用;涉外行政訴訟的參與人;涉外行政訴訟的期間、期日和送達。 重點:涉外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征;涉外行政訴訟的原則;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淵源;涉外行政訴訟的期間、期日和送達。 十、行政附帶民事訴訟: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概念、特征、意義、種類、條件和范圍;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與裁判。 重點: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概念、特征、條件和范圍;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與裁判。 十一、國家賠償的基本理論:國家賠償的概念;國家賠償制度的歷史發展;國家賠償責任的性質;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重點:國家賠償制度的歷史發展;國家賠償責任的性質;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十二、行政賠償范圍:行政賠償范圍的含義、制約因素、確定方式和設定標準;行政賠償的侵權行為范圍;行政賠償的侵權損害范圍。 重點:政賠償范圍的制約因素、確定方式和設定標準;行政賠償的侵權行為范圍;行政賠償的侵權損害范圍。 十三、行政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行政賠償請求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行政賠償費用。 重點:行政賠償請求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行政賠償費用。 十四、行政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行政賠償方式;行政賠償標準;行政賠償標準有關問題探討。 重點:行政賠償方式;行政賠償標準。 十五、行政賠償程序:行政賠償請求的提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受案與處理;行政賠償訴訟;行政追償程序。 重點:行政賠償請求的提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受案與處理;行政賠償訴訟; 十六、行政補償:行政補償的概念和種類;行政補償制度的歷史發展;行政補償的理論基礎;行政補償的范圍與方式;行政補償的標準與程序。 重點:行政補償的概念和種類;行政補償制度的歷史發展;行政補償的理論基礎;行政補償的范圍與方式;行政補償的標準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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