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2011年國際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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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09-1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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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2011年國際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是中國第一所引進美國J.D法律教育模式的法學院,致力于在全球化時代為中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全球競爭力的高端跨國法律人才。學院院長為世界著名的法律教育界領軍人物、美國康奈爾大學原校長、美國法學院院長協會原主席Jeffrey Lehman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Stephen Yandle擔任常務副院長。學院前身是2005年12月創立的在北京創立的北京大學中美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Anthony Kennedy大法官、時任北京大學校長許智宏、北京外國語大學校長郝平等共同發起設立,時任康奈爾大學校長Jeffrey Lehman擔任中心主席,是國內第一家開展中美法律與政策高端交流的學術機構,旨在加強中美兩國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商業方面的溝通和知識共享,促進兩國法治和諧發展。2008年10月,在中心基礎上依托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平臺創立了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 學院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開展美國法律博士(J.D.)和中國法律碩士(J.M.)雙學位教育,該專業學制四年,包括國際一流標準的美國法律博士(J.D.)教育和獲得中國法律碩士(J.M.)學位所需的中國法主干課程教育,畢業學生將同時獲得北京大學頒發的英文的法律博士(J.D.)證書和中文的法律碩士(J.M.)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該專業入學方式包括國內重點大學應屆保送研究生、全國法律碩士聯考和國際留學生申請入學三種形式。美國法教育按照美國J.D.法律教育模式教學,主要聘請美國哈佛、耶魯等頂尖法學院著名法學教授、司法界著名大法官和實務界杰出律師擔任授課教師,采用美國頂尖法學院標準、全英文教材、全英文授課、蘇格拉底式教學,特別注重培養學生掌握學術技能。2009至2010學年,哈佛大學法學院Charles Ogletree 教授(奧巴馬總統的老師)、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David Wilkins、美國密歇根大學資深教授Whitmore Gray、著名歐盟法專家Francis Snyder教授等作為訪問教授在我院任教。中國法教育將按照中國教育部法律碩士培養計劃培養,由國內法學界一流法學教授承擔教學任務。 學院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區西麗大學城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簡稱南國燕園,是北大在中國南方的國際化校區,也是北大在異地辦學的唯一校區,以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為主,是北大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前沿領域、交叉學科、應用學術、國際標準”為辦學方針。校園依山傍水、風景秀美,教學設施現代化,國際化氛圍濃郁,是讀書育人的好地方。 一、招生計劃 80人(推免比例50%-80%)。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有學士學位);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有學士學位,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5.原畢業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以下13個專業畢業的考生不能報考國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非法學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攻讀國際法律碩士研究生,具體辦法參見我校《關于申請和接收2011年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說明》和《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律碩士專業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說明》。 三、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實事求是地核對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具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請于9月中旬瀏覽北大研究生招生網。 3.考生在報名考試期間因事外出,可就地報名和考試,報名方式同上。 4.院系代碼為“047”,專業代碼為“200101”。 5.報名費按北京市考試院規定收取。 四、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初試: 時間:教育部統一規定規定2011年法碩聯考時間。 考試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語;③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課(非法學);④498法律碩士聯考綜合課(非法學) 參考資料:政治和英語使用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試題,請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最新考試大綱。專業基礎課、綜合課為全國聯考科目,請參考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學生司和司法部法規教育司聯合編寫的最新考試大綱。 復試: 1.參加初試并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到北大碩士研究生招生網頁(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3.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達到北京大學復試分數線。 4.復試不及格考生不予錄取。復試及格考生能否錄取,由考生的總成績名次決定。 5.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 復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6、LSAT-STL考試。復試新增加LSAT-STL考試,考試時間為2011年2月底,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及報名方法另行通知,要求所有報考我院學生(含推免學生)都必須參加。其考試成績將折算計入考生最后復試成績。 五、錄取 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戶口(除北京地區散居戶口)和檔案可轉入北京大學,學費由本人負擔,畢業后按我校有關規定擇業。 六、培養 1、本專業學習年限為4年,在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養,全英文授課。學習期滿,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并完成碩士畢業論文通過答辯者,頒發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證書,以及北京大學的英文學位(Juris Doctor)證明。 2、課程主要有:律師與社會、物權法、國際法、合同法、刑法、侵權法、法庭與訴訟、法律研究、公司法、律師與糾紛解決、比較憲法、比較稅法、商業交易、行政法、證券法、公司稅法、反壟斷與競爭法、銀行法、破產法、沖突法、環境法、歐盟法、移民與難民法、知識產權與創新法、國際商業交易、國際民事訴訟、國際商業仲裁、國際稅法、國際貿易與WTO、管轄權與法律選擇、法律與發展、隱私與法律等。 七、學費 學費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每學期注冊時分別交納2.5萬元。 八、住宿 學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學城學生公寓內,住宿條件為四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費用自理。 九、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到學校指定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獎學金和商業助學貸款 學院設置兩級入學獎學金:一等獎獎金為四年共6萬元人民幣,獲獎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二等獎獎金為四年共3萬元人民幣,獲獎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0%。獎學金主要由學生的學習背景材料及LSAT考試成績評定,具體評定細則及發放辦法另行通知。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完成新生入學報到注冊手續、取得學籍后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每年最高貸款額度為當年學費的70%。 十一、招生咨詢 電 話: 0755-26035325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大學城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B棟103室(郵編:51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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