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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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非法學)不同于法學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則是法學學位系列的一個層次。我們通常所說的“考法律專業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報考法學碩士。(事實上,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最終出路差別不大)
法律碩士(非法學)不同于法律碩士(法學。前者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法學專業和非法律專業畢業生。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只能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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