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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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的由來?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我國專業學位的一種,是在借鑒美國、歐洲等國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和教育實際而建立起來的。目前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類似于美國的J.D(Juris Doctor),但兩者在內涵和層次上又不同,美國的J.D主要是培養律師的,而且在層次上屬于Doctor(博士);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對象比較寬泛,涉及律師、法官、檢察官以及法律服務、法律監督和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專門人才,在層次上屬于Master(碩士)。根據這種情況,為了叫法上的方便和國際交流的需要,借鑒MBA的做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對應名稱為Juris Master,簡稱J.M. 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種學位。 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的區別? 我國的高層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屬于學術性學位,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培養面向法律教學、科研和實務部門的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屬于專業性學位,只招收非法律專業本科生(含同等學力者),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后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學位教育來培養,法學碩士學位將逐漸減少,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并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一種承上啟下的學位,一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學位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招生院校有那些?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創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199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八所高校首批試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到2006年國家已批準49所高校有權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它們是:1996年批準的第一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準的第二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準的第三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的第四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云南大學。 2003年批準的第五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學、煙臺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湖南大學、海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 2004年批準的第六批:大連海事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福州大學、內蒙古大學、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 2005年批準的第七批:河北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5年和2006年未招生) 五、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種類有那些? 目前,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包括兩種。 第一種是參加每年一月份全國49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分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培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不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49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碩"),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律實踐部門在職人員;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考試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后全部是委托培養,采取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兼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六、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如何報名? 每年一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本科同等學力考生一般要求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后工作兩年(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兩年以上,有些院校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附加一些其他條件,具體可參看當年的招生簡章。根據教育部規定,下列專業的本(專)科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 1.法學2.經濟法3.國際法4.國際經濟法5.勞動改造法6.商法7.公證8.法律事務9.行政法10.律師11.涉外經濟與法律12.知識產權法13.刑事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現在,許多招生學校開展了網上報名,方便了廣大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考生,可同時報聯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后,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第二志愿仍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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