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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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領導小組成員:虞樺、徐忠明、李摯萍、丁利、 黃瑤、陳東、莫華
法學碩士秘書: 康聰民 法律碩士秘書: 何惠瑩 二、根據今年碩士考生的分數情況,研究生院重新劃撥我院的招生規模,法學碩士各專業合計名額81人(包括推免生、支教生);全日制專業學位法律碩士(法學)名額100人;法律碩士(非法學)名額60人。 三、 復試名單的確定 1. 2010年碩士各專業擬招生人數(附件1),各專業根據生源情況自行確定本專業復試分數線(附件1); 2. 原報考法學碩士上線考生,如有意向調劑到全日制專業學位法律碩士(法學)者,須在4月5日(周一)前,通過傳真:84037920或專遞向法學院提交《中山大學2010年報讀全日制專業學位申請表》(附件2); 3. 法律碩士(非法學)所有上線考生48人進入復試; 4. 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外校和本校其他學科專業考生的調劑申請;法律碩士考生也不能調劑到本校其他學科專業; 5. 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專業,各專業的招生名額不轉讓; 6、考生復試名單請到研究生院網上查看。http://graduate.sysu.edu.cn/ 四、資格審查 復試當天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并提交的材料包括:①網上打印的復試通知書;②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③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生證及復印件一份;④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⑤《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⑦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的大專畢業證書、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干課程成績單、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級證書、學術論文等。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五、 命題和閱卷 復試的命題、考試、閱卷、評分工作均由本學院負責。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六、 復試錄取工作 (一)復試時間和地點 法學碩士考生:2010年4月9日(周五)上午8:30—10:30在法學院筆試,下午3:00開始在法學院分專業進行面試;其中民商法專業的面試于4月11日(周日)下午3:00進行。 法律碩士(法學)考生:2010年4月10日(周六)上午8:30—10:30在法學院筆試,10:30開始在法學院分組進行面試; 法律碩士(非法學)考生: 2010年4月11日(周日)上午8:30—10:30在法學院筆試,10:30開始分組進行面試。 分組名單于復試當天公布。 復試地點: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南校區)法學院 (二)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成績滿分為250分。 1.專業課筆試 法學碩士各專業的筆試科目為考生所報考的專業課。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課筆試科目為法理學、民商法和刑法。 法律碩士(法學)的筆試科目為法理學。 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課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不同于初試科目。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三小時,各科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滿分為150分。外語50分,綜合素質考核10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等,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面試時間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鐘。 (3)面試辦法 a 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因考生人數較多,面試分組進行。各小組的評分標準保持一致,分組名單及面試導師名單不提前公布(復試當天公布)。 b 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由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面試老師可以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面試情況將作詳細記錄。 c面試評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面試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 (三)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各專業原則上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 2.有下列情形之一,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低于150分者; (2)面試總分低于90分者; (3)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低于60分者。 (四)法學碩士各專業考生,根據法學院各專業的導師名單,復試時填寫《2010年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方向志愿表》。 (五)復試時,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交復試費100元。 通過復試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4月12日(周一)上午9:00到南校區法學院門口公布。 對通過復試擬錄取的考生請于4月12、13日在南校區門診部體檢。 聯系電話:020-84115890,020-84115891,020-84037920(傳真) 附:上線人數 2、法律碩士(法學)100個名額: 3、法律碩士60個名額; 專業 現計劃招生 獎助類 非獎助類 已招推免生、支教生 復試擬招生人數 初試上專業線考生人數 專業復試分數線 法學理論 11 6 5 4 7 14 330 法制史 4 3 1 0 4 4 320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7 4 3 1 6 9 320 刑法學 8 5 3 2 6 10 365 民商法學 14 8 6 6 8 14 330 訴訟法 8 5 3 2 6 7 360 經濟法 7 4 3 3 4 8 370 環境與環境保護法 5 3 2 2 3 4 320 國際法 17 10 7 5 12 16 330 合計 81 48 33 25 56 86 81名額 48個名額 21校內, 3個校外 法律碩士(法學) 自籌 31 69 5 320【供法學碩士調劑】 法律碩士(非法學) 自籌 20 40 48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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