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法律碩士聯考憲法學命題基本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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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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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08-17 20:11
樓主
(一)分值:一般占到50分左右。
(二)考試內容:基本是憲法的一般理論、現行憲法的基本規定。其中,憲法的基本常識和對有關憲法的法律現象的理解和認識作為重點考查。而重要知識點在考試中的重復率極高。 (三)易考點: 1、憲法的基本特征和其根本法地位; 2、早期主要的資本主義國家,如英、美、法等國家憲法產生的基本情況,尤其是在世界憲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憲法性文件; 3、我國建國以來的4部憲法,以及1988年、1993年、1999、2004年對現行憲法所進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內容;其中,2004年修正13項內容是必考點; 4、憲法解釋、修改及憲法實施保障; 5、國體、政體、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國家結構形式,其中要注意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6、重要國家機構的性質、地位、組成、任期及職權等。 (四)考查趨勢: 1、憲法熱點問題和法理結合; 2、應重視對憲法基本問題時政變化的關注。 3、涉及很深的理論問題極少考查。 4、熟悉和掌握憲法條文及相應的知識點是復習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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