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研究生新生報到與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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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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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08-30 19:13
樓主
一、報到時間
2010年8月30日全天,上午8:00-11:50,下午 13:00-18:00。請在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報到憑證聯”來校報到(請不要提前!)。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報到。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必須持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報到。 報到地點:主校區西邊體育館,同濟校區醫學院體育館 二、報到與入學手續 新生自帶生活必需用品來校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時,須帶本人1寸或2寸最近登記相片15張。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需得到批準,電話027-87541746。逾期半月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在指定時間內,由學校進行政治、學歷學位情況、身體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院(系、所)迎新點報到: (1)交驗《錄取通知書》,領取《新生辦理入校手續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 (2)應屆本科生畢業生交驗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應屆碩士生畢業生交驗碩士學位證書或有關證明,無相關證明者,不能報到; (3)核對研究生名冊,并簽字; (4)領取集中辦公點入場券(主校區); (5)碩士生領取住宿房號,博士生住宿安排由華宏公司(體育館內)統一辦理。 2、新生持《新生辦理入校手續通知單》和入場券,到體育館內集中辦理以下手續: (1)到財務處辦公點辦理繳費手續,繳納的費用有:學費、住宿費、體檢費、醫療保險; (2)到宿舍管理部門蓋章; (3)到保衛處辦公點交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入和身份證有關手續; 3、根據統一安排,按時到醫院體檢(9月1日9月4日)。 4、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后,將《通知單》交所在院(系、所)。 5、將黨團組織關系、自帶的人事關系、工資關系、婚育證明交到所在院(系、所),由該院(系、所)統一辦理轉移或存檔手續。 三、辦理住宿手續 1、博士生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華宏公司安排住房,并根據住房標準交清房款。 2、若因特殊情況不在學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新生,首先到院(系、所)領取并填寫《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宿舍調整申請審批表》,然后到研究生院管理處教管辦辦公點審核批準,憑審核批準后的《申請表》到宿舍管理部門辦公點辦理相關手續,再到財務處辦公點或華宏公司(只針對博士生)辦理免交住宿費手續。 四、辦理戶口手續 新生本著自愿的原則遷移或不遷移戶口關系。凡需要遷移戶口入學的新生,戶口遷移證上必須有正確的居民身份證號,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上所寫姓名一致,相關信息(包括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等也必須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無效。遷移證上所登記內容不得有任何涂改;遷移證上身份證編號一定要與身份證和報考檔案上的編號一致,無身份證編號的戶口遷移證不能入戶。新生應在戶口遷出所在地認真核對簽證機關所簽發的戶口遷移證,如有錯誤,應要求簽證單位更正,以免影響入學時辦理手續。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考生的戶口、人事檔案和黨、團組織關系(碩士生的組織關系轉入培訓基地)轉入學校。 為原工作單位定向、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不轉檔案、戶口及工資關系。 辦理入學手續時,新生需將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上已注銷的本人頁)的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校保衛處(醫學新生交同濟校區保衛辦公室),統一辦理戶口遷移。另,凡本校本科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攻博研究生、碩博連讀生(臨床轉博生)的戶口已在本校,只需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并在錄取通知上注明本人原所在院(系、所)、年級及出生年月日。原是本市集體戶口人員攻讀本校碩士學位、博士學位者,則需交錄取通知書和本人集體戶口登記表原件辦理戶口遷移。 特別提醒:對于不遷移戶口的新生,請在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在本年度11月30日后,本校將不再集中受理此類學生戶口遷入要求,希望廣大新生注意。 戶口遷入地址: 主校區:湖北省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校保衛處戶政科(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電話:027-87542124 同濟醫學院:湖北省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同濟校區保衛辦公室(武漢市硚口區航空路13號),電話:027-83692931 五、辦理組織關系 湖北省外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時,抬頭處注明“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組織處”,介紹信同樣注明;湖北省內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時,抬頭處注明“中共華中科技大學委員會組織部”,介紹信同樣注明。 六、體檢與醫療保險 來校報到時統一到校醫院進行健康復查,費用自理,標準40元/人(不含疫苗費),體檢時自帶登記照二張。 新生入學報到時,非定向學生可以辦理醫療保險;委托培養研究生和定向培養研究生的醫療保險由原單位負責。 主校區體檢地點:校醫院; 同濟醫學院體檢地點:醫學院職工醫院 七、新生助學貸款“綠色通道”辦理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學費和生活費,兩項合計最高貸款額度為6000元/年,其中生活費不超過3000元,若享受了全額學業獎學金,則只能貸生活費,詳見《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指南》。 1、8月30日全天現場辦理新生學費助學貸款“綠色通道”手續。 2、新生憑鄉鎮以上(含)政府部門(農村)或者街道辦事處以上(含)政府部門(城鎮)出具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到院(系、所)迎新點領取《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貸款資格審查表》,經院(系、所)審核后,現場填寫《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名單》表。 3、新生憑院(系、所)審批并簽字蓋章之后的《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貸款資格審查表》通過西邊體育館“綠色通道”進入現場辦理學費貸款,將貸款申請資料(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貸款資格審查表、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貧困證明、未成年學生需攜帶父母身份證復印件)交給在西邊體育館內貸款中心辦公點的工作人員審查。 4、工作人員登記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并退還貸款申請材料,發放一份《貸款證明》、兩份《貸款申請審批表》和兩份《家庭情況說明表》(可自己在喻園晨光網站下載,網址:sunshine.hust.edu.cn)。 5、如果已有武漢市內中國銀行辦理的銀行卡,則現場登記;如果沒有,則自行到我校中國銀行辦理。 6、憑《貸款證明》和貸款后應繳的余額費用去財務處辦公點辦理繳費手續。 7、新生于9月10日之前,登陸喻園晨光網站研究生資助網,填寫完整的貸款信息,并于9月1日至15日之間攜帶貸款資料到研究生貸款中心(東一區11號研究生工作部一樓東頭,電話87557313,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晚7:30-9:30,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八、行李托運、接站與安全 來校托運行李時除按托運需要辦理托運手續外,請務必在行李上貼上我校發給的行李簽,并注明所錄取的院(系、所)及專業,以免遺失。行李請一律托運到武昌火車站或漢口火車站,學校將統一清點運回學校。屆時,我校將在武昌火車站、漢口火車站和武昌付家坡長途汽車站設置迎新站。 請所有新生在報到之前勿將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來,學校無人接收,罰款、丟失由本人負責。 特別提示:新生來校途中要特別注意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九、相關說明 1、學費繳納:凡需要繳納學費的研究生,須在2010年8月25日前通過銀行卡或合同書上帳號繳納學費。委托培養研究生需按合同繳納首付款,非定向研究生須繳納第一學年的學費。非定向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和第一年須交學費金額請見各院(系、所)通知。 因特殊原因未按時繳費者,來校報到時憑繳費卡繳費; 提示:隨同錄取通知書寄達給考生的中國工商銀行銀行卡,可供考生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之用,報到時由銀行直接劃帳。 2、錄取通知書:尚未領取《錄取通知書》者,憑本人檔案到相關院(系、所)迎新點領取,或憑本人身份證和委培協議書到研招辦迎新點領取。若遺失《錄取通知書》者,到研招辦辦公點辦理補辦手續;若遺失《通知單》者,直接到所在院(系、所)迎新點再領取一份。 3、請新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ww.hustzs.cn),有關新生入學報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會在網頁上及時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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