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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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8-05 09:25
樓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2006年以來,教育部先后印發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推動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進一步推動招生單位(推薦高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招生單位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現就推免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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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8-05 09:28
22樓
七、加強規范管理 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分別是推薦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開展推免工作要切實遵守推免政策,嚴格按名額推薦,規范工作程序。凡違反政策開展的推薦或錄取工作,以及進行的相關承諾,一律無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切實發揮監管職能,加強對本地區推免工作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相關單位進一步規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選拔質量。 嚴格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理規定對招生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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