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推薦免試的報考條件|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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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來由
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以下簡稱推免),是我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激勵廣大在校學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做好這項工作有利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推動高等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顧名思義,免試,是指應屆生不必經過統考的初試,直接進入復試;推薦,是指學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初試資格并向招生單位推薦;接收,是指招生單位對報考本單位的具有免初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推薦和接收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在對考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等的考查。 ►遴選的具體要求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7、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高校按上述要求制訂推免生的具體條件,想參加推免的學生應該盡早了解學校的具體條件,查詢學校官網或者詢問上一屆保研的師兄師姐都可以。 ►推免的招生計劃 教育部控制總量 1、推薦碩士研究生 下表是教育部規定的推薦研究生比例,但是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教育部會根據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形勢,對這些比例做適當調整。學校的具體保研比例要以學校9月前公布的官方文件為準 2、招收推免碩士生 教育部規定各院校招收推免生總量不得超過其碩士招生總量的50%,對具體專業的招收比例則沒有什么限制。例如央財會計學碩全部招推免,不接受統考,而有的專業則推免人數較少。招生但會在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擬招收推免生人數和統考生人數,考生需要時時留意。 3、招收推免直博生 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必須從已取得學術型推免生資格且獲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額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遴選。,推免攻讀直博生工作應與一般推免工作同步進行。 ►各高校確定具體名額 各高校推薦和招收推免生的具體數額由高校確定。推薦名額高校會通知到各學院,學生注意留意就好。招收名額需要在各招生高校的官網上查詢,在每年八九月份時,大家要多注意想報考院校的官網。 ►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推免新策 1、內保還是外保可以自由選擇 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高校不再設置留校限額,也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 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2、專碩還是學碩可以自由選擇 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 3、推薦接收相不交叉 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4、推免過程要通過“推免系統”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由教育部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 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考生一共最多可平行報考三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填報后48小時以內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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