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分數線 來源:西安交通大學 2004-03-17 相關院校:西安交通大學
根據教育部200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今年我校各學院學科專業考試成績、導師隊伍和碩士生的招生計劃、社會需求等實際情況,我校自行劃定復試分數線并確定錄取辦法進行錄取,F將做好2004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我校2004年碩士生復試的基本要求
今年劃分復試分數線不分應屆生、非應屆生,均為同一復試分數線。經統計測算并報學校研究確定的各學科專業錄取分數線見下表。
專業分區 |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 備注 | |||||
總分 | 聯考 | 政治 | 外語 | 業務 1 | 業務 2 |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1)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原則上在招生單位所在省(區、市)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洲、119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
||
p | 哲學[01] | 330 |
|
55 | 55 | 85 | 85 | |
經濟學[02] | 330 |
|
55 | 55 | 85 | 85 | ||
法學[03](不含法律碩士專業[030180]) | 330 |
|
55 | 55 | 85 | 85 | ||
教育學[04](含體育學[0403]) | 340 |
|
55 | 55 | 85 | 85 | ||
文學[05](不含藝術學[0504]、文藝學[0501]、傳播學[0503]) | 350 |
|
55 | 55 | 85 | 85 | ||
理學[07] | 315 |
|
50 | 50 | 75 | 75 | ||
工學[08](不含軟件工程碩士) | 315 |
|
50 | 50 | 75 | 75 | ||
醫學[10](含中醫學[1005]) | 310 |
|
50 | 50 | 75 | 75 | ||
管理學[12](不含MBA專業[120280]) | 340 |
|
60 | 60 | 90 | 90 | ||
y | 文藝學[0501]、傳播學[0503] | 330 |
|
55 | 55 | 85 | 85 | |
y | 藝術學[0504] | 340 |
|
50 | 40 | 80 | 80 | |
m | 工商管理碩士[MBA][120280] | 310 | 220 | 60 | 50 | 100 | 50 | |
r | 軟件工程碩士[081280] | 310 |
|
50 | 50 | 70 | 70 |
|
符合國家規定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參加復試: (1)單科成績符合學校復試分數線標準,各專業總分分數線可下調5分; (2)總分成績符合學校復試分數線標準,單科復試分數線標準在50分(含50分)以上的學科專業,單科復試分數線可下調5分。 |
符合國家規定照顧的少數民族考生參加復試分數線為:(1)單科成績符合學校復試線標準,各專業總分數線可下調5分。(2)總分成績符合學校復試線標準,單科復試線標準在50分(含50分,以下同)以上的學科專業單科復試線可下調5分。
報考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單考生)的考生錄取根據考試成績和教育部、總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正常的審批手續,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選拔人才。
2、各學院(部)嚴格按照研究生院下達的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考生(包含統考生、免試生、單考生、保返生、MBA考生)名單進行錄取,錄取人數不得突破學校下達的錄取計劃。
3、錄取時應綜合考慮初試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占總成績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復試包括專業加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按百分制計算。專業加試和綜合面試在復試成績中的比重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在復試時應重點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面試要結合外語口試成績及學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工作業績、動手能力、創新能力、培養潛力等因素確定最后面試成績。
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體檢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4、錄取時應同時確定獎學金等級和自籌經費考生名單,獎學金指標、獎學金評定辦法及收費辦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定范圍為推薦免試生、保返生、參加統一考試的上線考生。定向生、委培生、強軍計劃單考生不評定普通獎學金。各學院(部)須將推薦免試生(含往年保留學籍的推薦免試生)優先評定為一等獎學金獲得者。
5、每位導師錄取一般不超過2人、博士生導師不超過4人。“行動計劃”重大重點建設項目、“十五”“211”建設項目主要負責人、有重大科研項目的導師、兩院院士、長江學者以及學校特殊政策吸引回國人員,在各院(部)招生規模內,可不受此限制。沒有科研課題及沒有列入2004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的導師今年不得招生。
6、各學院(部)對沒有符合上線復試考生的專業特別是新增學位授權點,要保證從全校同一學科門類中相近專業調劑錄取1名以上的考生,調劑的條件須符合下面第“10”條的規定。
7、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委托培養方式,強軍計劃單考生只能錄取為國家計劃內定向培養方式,MBA聯考考生只能錄取為委培、自籌兩種方式,所有委培、自籌、定向生均須簽定委培、定向和自籌培養協議書。
8、各學院(部)務必于3月31日前將所有復試錄取的考生名單、復試成績以及未錄取的考生報考材料及時送研招辦,以便未錄取考生參加全國調劑,各單位不得延誤考生調劑錄取時間。
9、鑒于國家規定符合錄取條件的應屆本科生保留資格要占今年錄取指標,故我校今年不再實行考生保留資格的方式(本校保送輔導員除外)。
10、由于各學院、各專業上線人數不平衡,各學科專業根據導師人數和培養條件可在全校本學科范圍內相近專業且報考統考科目相同的上線復試考生中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復試最低分數線,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考生。
11、單考生、強軍計劃單考生、MBA生、統考生的招生名額不得相互調劑使用。
12、應屆本科畢業生一律不實行定向、委托培養形式,在職人員(MBA生、單考生除外)是否實行定向、委托培養,要根據考生總成績(初試、復試成績)和考生本人意見及考生原人事檔案單位意見確定。
13、實行碩博連讀是輸送博士生源的一種有效方式,各學院可以從2004年研究生新生中選拔部分初試成績相對較高、復試結果好,有較好培養前途的考生實行碩博連讀,但須簽定碩博連讀協議書。具體名額由學院自行確定,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批。
三、復試工作
復試(含專業加試及綜合面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環節,今年錄取工作要繼續加大復試權重,加大各學院(部)自主權,更全面地對考生進行考察,提高新生質量。各學院(部)要認真總結去年的復試工作經驗,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復試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完善并公開復試辦法,精心組織,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加大透明度。復試不得流于形式,主持復試的教師要進行必要的招生政策規章培訓,加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提高復試公平公正性,切實提高復試質量。繼續探索復試工作的新形式、新做法。
1、各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領導、研究生導師、學院(部)書記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與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不得少于3人,實行組長負責制。
2、按照教育部的招生錄取精神,達到我校復試基本要求且擬被錄取的考生一律參加復試。復試中要增加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測試成績(含初試時聽力成績)要作為錄取的重要因素之一。淘汰比例嚴格按學校下達的指標和相關規定執行。
3、復試由各學院(部)通知考生本人(發復試函或電話通知),復試后錄取到何專業、被評定為何種等級普通獎學金、是否為自費生等情況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以便考生本人決定是否同意被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學院(部)也要及時通知到考生本人。轉專業初錄的考生應在所錄取專業進行復試,占錄取專業的招生名額。復試成績(含加試成績、面試成績)填在《復試情況表》上和“夠線人員名單表”上。
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學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準考證,并由學院根據復試名單由專人核查、核實考生的《報考登記表》、《準考證》和學歷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并且審查人要簽字。
4、復試時加試科目嚴格按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考試,專業加試科目命題、考試、評卷工作由學院組織。綜合面試具體內容和形式(口試、筆試、實踐環節的考核等)由各學院(部)制定,復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并責成專人保管有關資料。
5、同等學力考生復試要加強對該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全校按照招生目錄要求統一進行兩門課程加試,此外,學院(部)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工作還應嚴格進行。
6、推薦免試生復試工作在去年接收時已經完畢,本次不再進行復試。
7、為了加速閆良航空航天學院發展,滿足國家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要,學校決定撥專項招生名額招收研究生。閆良航空航天學院校內導師共招生名額為20人。有關學院錄取時應統籌考慮上述招生名額,并明確指導教師及論文課題。
8、所有考生的復試情況表于3月31日前交研招辦,所有錄取為委培、定向的和未被錄取的考生《考生報考登記表》須在3月31日前交回研招辦。
四、體格檢查
1、體檢工作由校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2、MBA聯考考生、單考考生的體檢:本校教學點的考生復試時到我校醫院體檢,時間是3月30日~4月2日:校外教學點的考生復試時由報考學院在當地指定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并且將體檢表交所在學院。
3、 統考研究生:復試時到我校醫院體檢,時間是3月30日~4月2日。
五、各學院(部)招生名額分配,應根據各導師承擔科研任務的重要性、科研成果和擁有的科研經費、學科建設需要確定,確保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的招生名額。按學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凡在2004年9月前退休的教授不再招生,194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副教授也不再招生。
六、各學院(部)錄取時簽定的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協議書須在4月15日前由各學院(部)收齊后交研招辦。
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免試生、錄取的統考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得參加今年的就業,應在2004年9月按時入學。免試生在學習期間不得辦理出國手續。如果有學院(部)批準免試生、錄取的應屆生參加2004年分配或出國的,將在2005年碩士生招生工作中減少該學院(部)的免試生名額和招生名額。
七、對擬錄取的考生調檔工作由各學院(部)進行,可在考生復試時將調檔函發給考生本人。政審工作由各學院安排實施,按有關規定對政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堅決不予錄取。
八、學院(部)應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執行教育部和學校有關碩士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尤其要注意加試科目的命題質量、試題內容的保密性和命題教師姓名對外嚴格保密等,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其責任,并視不同情況和性質嚴肅處理。
九、為便于監督管理,學校設舉報電話和舉報箱,電話:029—82668893,舉報箱放置在行政樓二樓東頭。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