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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5 相關院校: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生源選拔質量。
(二)堅持實踐導向。復試中側重對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堅持差額復試的原則。
(四)堅持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強化對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計劃分配、復試的統籌指導及錄取名單的審定等工作。研究生處具體負責招生、調劑、復試和錄取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劉和云
副組長:周發明李鳳蓮
成員:郭軍劉和云周發明李鳳蓮肖體梅羊四清
陳躍進金晨鐘彭健民陳勇
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的監督工作。
(二)學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各職能部門(研究生處、紀委監察處、武裝保衛處、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負責人為成員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工作及專業課筆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工作;各領域成立研究生面試工作小組負責各領域考生的專業綜合面試與英語口試工作,小組成員由各領域校內外導師組成,并配備秘書1名。
三、復試
(一)復試考生確定
1.根據生源情況,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分數在國家線以上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各領域按不超過1:1.2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總分在210分以上、且專業課總成績不低于140分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
3.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公共科目成績或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單科5分以內或總分5分以內),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申請破格復試的考生填寫《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附件1)并附上2名專家(報考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的推薦意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規定時間內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后,申請破格復試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破格復試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碩士生招生總規模的3%。
(二)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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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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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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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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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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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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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復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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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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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樓
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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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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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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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復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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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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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復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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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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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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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復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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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測試
專業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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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復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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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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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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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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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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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復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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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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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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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復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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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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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
第二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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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前按規定時間到我校研究生處報到,由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考生須攜帶如下材料:(1)《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政治審查表》(附件2);(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3)往屆畢業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應屆本科畢業生: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期間成績單以及就讀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準考證;(6)兩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7)定向考生需提交單位蓋章的《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定向(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附件3)和單位同意全脫產學習的證明材料;(8)《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導師雙向選擇表》(附件4);(9)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帶退役士兵證。
考生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方可領取《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準考證》和《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附件5)。考生憑復試準考證參加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由英語考試(口語)、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三部分組成。復試總成績為300分,其中英語考試100分,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
(1)專業課筆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考試時間為2小時。
(2)英語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語口語運用能力,英語口語測試10分鐘。
(3)綜合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為20分鐘。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專業治學態度、科學研究能力、創新進取意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表達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及證明等)。
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不作量化計分,只考查是否合格。
2.加試。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1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達60分為合格。
3.體檢。復試考生統一到婁底市第二人民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項目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03】3號)確定,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檢查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不檢測乙肝項目。
(五)復試成績的計算與使用
1.復試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45%,其中英語測試成績占10%;專業課筆試成績占10%;綜合面試成績占25%。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2×55%+英語測試成績×10%+專業課筆試成績×10%+綜合面試成績×25%。
2.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考查和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六)復試加分
按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申請條件: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如果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或退役后三年內,初試總分加10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資格審查時向我校研究生處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派專人參加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對復試工作進行現場巡視和全面監督。對違紀違規事件,學校將嚴肅處理。
3.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研究生復試成績公布后10天內受理投訴和申訴。
四、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接受考生調劑。我校在研招網上發布調劑信息,調劑考生登陸國家調劑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我校從調劑系統上依據初試成績和網上申請的先后順序挑選符合條件且滿足本校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參加復試。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如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農業碩士普通計劃復試的成績要求,并在復試之前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如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其初成績須達到:總分高于報考學科(專業)國家線(一區)的85%,專業課總成績高于專業課考試總分的50%。
(一)調劑計劃
調劑專業學位類別:農業(0951)
調劑專業領域與計劃:植物保護領域(095104)、作物領域(095101)、農業信息化領域(095112)和農村與區域發展(095110)接受調劑。根據我校一志愿考生錄取完成以后的計劃缺額數的1.5倍(余數取整),確定調劑復試人數。
(二)調劑要求
1、接收與我校農業碩士植物保護、作物、農村與區域發展和農業信息化領域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領域調劑考生。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2016年國家一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三)調劑程序
1.憑本人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國家調劑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申請。
2.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在網上申請的先后順序,經學校初審后發出復試通知。
3.考生應在我校發出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逾期視為放棄),并及時來我校參加復試。
4、學校通過網上調劑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在24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待錄取確認,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五、錄取
(一)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并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實踐能力、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以及錄取類別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學校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
(三)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并向教育部備案;
(四)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其它
(一)非定向考生必須將檔案轉至我校。定向培養考生在錄取前必須與學校和原單位簽訂培養合同,不轉工資關系和人事檔案。
(二)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738-8325084(學校紀委監察處);校研究生處招生辦聯系電話:0738-8227671,辦公地點:明德樓106室。
六、本工作方案由校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政治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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