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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湖南大學 2011-03-20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一、復試范圍及方式
1、專業課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閉卷考試,考試時間1.5小時,滿分100分。
2、外語聽力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30分,要求考生自帶2B鉛筆。
3、專業綜合面試:由我院各學科組織,面試時間沒人不少于20分鐘,滿分70分,專業綜合面試包括外語口語測試、專業綜合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
(1)凡未經過研究生院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專業綜合面試。
(2)外語口語測試10分,包括閱讀外語文獻,翻譯相關資料等。
(3)專業綜合知識測試30分,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實驗操作技能、專業發展潛力、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方面。
(4)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3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社會工作表現、協作精神、心理素質、文化素養、舉止和表達能力、身體狀況等方面。
4、分組原則:根據二級學科和參加復試人數的情況組成復試組。化學由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與高分子化學、物理化學與無機化學三個組組成,化學工程與技術由化工(含化學工藝、化學工程、工業催化、生物化工和化學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和應用化學兩個組組成,藥物化學(含制藥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設一個復試組。每個復試組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本專業的學科責任教授和教師組成(原則上不少于9人,藥學組因考生較少復試教師由4人組成)。每個復試組分成外語口語測試小組、專業綜合知識測試小組、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小組。
5、評分方式及要求:外語口語測試要求對每個考生進行現場錄音,可采取錄音機、錄音筆和MP3等設備,設備由各學科自行準備,學院可提供錄音磁帶,并保存原始錄音材料備查;在專業綜合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應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應保存,改動之處應由評分人本人簽名。最后綜合評分取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平均值,綜合評語應經過復試小組集體討論后給出。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面試問答還應在專業綜合面試情況記錄欄目中盡可能詳細記錄,記錄人須簽名。(每個考生有三份復試小組成員現場評分用表和一份綜合評分用表)。
6、復試成績不合格【即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之和低于120分(總分200分),或者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42分(總分7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若有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將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辦法
1、擬錄取原則:
(1)根據各考生的總分【即初試成績(總分500分)與復試成績(總分200分)之和】在所報考的一級學科內重新排序,根據招生指標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名單。按教育部和學校文件精神,報考我院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到化學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進入到化學工程與技術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如本人愿意讀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則優先錄取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所空缺出來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名額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化學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
(2)在學院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和調劑考生名單內,各一級學科內的指導教師與報考本一級學科的考生雙向選擇進行錄取。
(3)考慮學院學科發展平衡,化學一級學科下的分析化學、有機化學和高分子化學三個二級學科招生總人數不超過81人(不含推免生,具體操作辦法:按錄取原則(1)確定的排名順序,此三個二級學科錄滿81人為止)。報考上述三個二級學科且進入學院擬錄取名單的考生,若不能在上述三個二級學科落實導師或者由于所報考二級學科招生指標數限制而不能被所報考二級學科擬錄取的將由學院統一調劑到化學一級學科下的其他二級學科,不服從學院專業調劑的擬錄考生或者學院與擬錄考生本人都無法落實相應指導教師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所空缺出來的名額按錄取原則(1)確定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學院協助沒有被本院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或轉學校。
(4)調劑錄取原則:學院藥物化學專業和化學工程、制藥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擬接收部分調劑考生,其中藥物化學專業優先接收報考本院化學專業的考生(上復試線且未被化學專業錄取),化學工程、制藥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優先接收報考本院化學與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上復試線且未被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錄取)。如調劑的考生多于上述專業接收指標數時,仍按初試+復試成績總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2、獎學金及助研指標分配原則:
(1)學校根據學院研究水平與辦學規模,按照一級學科分配了獎學金及助研崗位指標,具體名額見下表。
招生專業名稱 招生指標 獎學金及助研指標 推免生 上線考生人數 擬錄取人數 可用助研指標數 獎學金指標數 助研指標數 化學 120 120 54 23 280 97 31 化學工程與技術 40 40 18 13 42 27 5 藥學 10 10 5 1 4 9 4 化學工程 25 15 15 15 0 10 0 制藥工程 10 1 1 1 0 9 0 合計 205 186 93 53 326 152 40
湖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注:化學學術型和化學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各有1個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上線,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有1個在職單考考生上線,招生指標均單列。
(2)所有校內外推免生(含本碩班畢業學生)和錄取的學術型考生均享受獎學金(全免學費)。
(3)本院教師招收的校內外推免生(含本碩班畢業學生)原則上享受助研崗位。
(4)各一級學科除去推免生后剩下的助研崗位名額,按上線考生初試成績+外語聽力成績之和重新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分配剩下的助研崗位指標,并落實到相應考生。
(5)學院公布能夠提供助研崗位的指導教師及其相應的崗位數。
(6)具有助研崗位的推免生與考生,在學院公布的提供助研崗位的指導教師中,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在所報考的一級學科內選擇導師。如具有助研崗位的推免生和考生選擇沒有提供助研崗位的導師,則不再保留助研崗位資格,所空缺出來的助研崗位名額按無助研崗位考生的初試成績+外語聽力成績之和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7)單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錄取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的考生不享受獎學金。
三、學院指導教師2011年招生碩士研究生指標數
1、2011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導師招收碩士研究生指標數控制如下:
招生指標數 (含推免生、本碩班和專業學位) 備注 教授 2-4 經費較少的教授不超過2名 副教授 ≤2 經費較少的副教授不超過1名 具有博士學位講師 ≤1
2、如果全院指導教師提供的助研崗位數沒有達到學校下達的助研崗位指標數,或者在學校增加給我們學院助研崗位指標的情況下,優先三級及以上教授增加助研崗位數和招生指標數。
四、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具體安排 地 點 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復試需準備資料請瀏覽學校研招網:yz.hnu.cn 研究生院 14:30—16:30 外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 前進教學樓、教學中樓(具體座位安排到時請關注研招網和各考樓前公告) 專業綜合面試 化學化工學院各專業實驗室 (具體安排請瀏覽學院網站) 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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