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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海南大學 2011-04-02 相關院校:海南大學
海南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即將開始。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為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養選拔機制,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復試有序規范進行。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的考核,加強對思想政治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考核。
4.成績量化。業務課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都應有量化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合理安排復試環節。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計劃分配、復試的統籌指導及錄取名單的審定,研究生處具體負責復試的組織和實施。
2、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組成。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確定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3)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協助本單位的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閱卷工作;
(4)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工作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5)負責組織對考生其他情況的審核工作;
(6)負責確定擬錄取名單;
(7)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3、各學院按學科點的具體情況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學科點考生的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小組一般由5~7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其中組長1人,另需配備1名記錄員。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工作小組會議,確定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參加復試考生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4、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1.2左右。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大于招生計劃的專業,復試比例可適當加大。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才能錄取。
5、資格審查由學院組織進行。
三、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工作由各學院單獨組織,復試所有工作于4月15日至18日進行,筆試時間定為4月16日上午8:30—10:30,4月21日前完成復試工作并上報擬錄取名單。具體的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各學院安排,并報研究生處備案。
2、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由各學院完成。各學院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認真審核相關證件,資格審查時除出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
(2)往屆本科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MBA、MPA考生專科須畢業5年或5年以上(2006年9月1日前畢業),本科須畢業3年或3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畢業)。其他專業同等學力(專科畢業生)考生需畢業2年或2年以上(2009年9月1日前畢業),且需提供4門以上本科階段的課程成績單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4)蓋有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畢業考生由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蓋章)。從事過的主要科研成果及獲獎材料,請帶上相關的清單和復印件,復試時上交復試小組。
(5)《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政治審查表》(需政審部門蓋章,應屆本科生需由所在學校學生處蓋章)。(此表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6)各單位要認真作好復試前的資格審查工作,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復試。
四、復試內容
復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總分200分,具體要求如下:
1、專業筆試(100分,MBA、MPA筆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
筆試由各學院組織,考試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安排。各學院需提前三天把專業筆試和加試有關信息及考試時間和地點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
2、面試(100分,其中英語口語及聽力20分):
面試部分包括對考生英語運用能力、專業知識以及綜合素質的考察三大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面試小組按不同研究方向的要求向學生提問,并根據學生回答問題和分析、解決問題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并給出成績,滿分為80分。英語主要考察考生對英語“四會”能力的測試,具體方式和內容由各學位點自行決定,并給出成績,滿分為20分。
3、同等學力的考生需要加試相關科目(加試科目見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4、各復試工作小組在組織考生面試過程中,要認真填寫《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5、體檢:體檢時間由各學院自行與校醫院商定并通知考生。同時由各學院向醫院提供體檢考生名單。考生須自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注意體檢時空腹。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各學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初試與復試成績比例為<70-60%>:<30-40%>),并按照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計算公式如下(以初試總分為500分,復試總分為200分為例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70-60)%+復試成績÷2×(30-40)%
例如王剛初試成績300,復試成績120分,則綜合成績為(300÷5)×70%+120÷2×30%=60分
六、其它
1、各學院在確定的復試時間前兩天把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名單、各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含職稱)、復試安排及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等材料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報送研招辦(電子版發送到hnyjs@hainu.edu.cn);
2、各學院于復試結束后兩天內公布復試成績,復試結束后三天內把主管領導簽名及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擬錄取名單(含推免生、參加復試沒被錄取的考生)報送研招辦,電子版發送到hnyjs@hainu.edu.cn。
3、以下材料由各學院保存(3年)備查。
(1)《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2)《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政治審查表》;
(3)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含相關證件復印件);
(4)專業筆試、加試試卷。
4、請各學院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復試工作。
研究生處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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