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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3 相關院校:北方工業大學
北方工業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1.我校2017年碩士生招生計劃
我校各學院將及時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2017年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2.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3.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4.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作小組在達到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相關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和招生計劃數制定不低于學;疽蟮谋緦W院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
5.復試的程序、時間、地點安排
⑴領導小組向工作小組傳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劃定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⑵工作小組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并將工作小組名單,復試實施細則,專家組名單在復試工作正式開始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后,由學院及時通過本學院網站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復試實施細則。
⑶工作小組組織專家組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時間、地點,按要求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并將本學院填報調劑志愿考生名單(截屏打印由專家組簽字)及復試名單(由專家組簽字) 在實際組織復試前報研究生院。
⑷學院在考生復試報到環節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發放復試通知書、政審表、體檢安排及體檢表(只有通過復試確定擬錄取的考生辦理政審與體檢事項)。對于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碩士生考生及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生考生,學院應進行書面確認。學院具體組織復試,并完成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相應操作。
⑸加試:同等學力生須加試,加試內容為兩門本科階段本學科(專業)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通過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及考場由學院安排。
⑹復試:復試的考試時間和考場由各學院安排。
⑺復試評分、計分、核分匯總均須相關工作人員本人簽字,學院加蓋公章,并依客觀公正原則進行。復試結果于復試后及時通知考生。
⑻體檢:體檢在復試成績公布后進行,地點為首鋼醫院。
⑼復試環節須確?碱}科學性和保密性,學院按照《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辦法(暫行)》(招生〔2016〕7號)、《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辦法(暫行)》(招生〔2016〕8號)、《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及違規處理規則(暫行)》(招生〔2016〕10號)的規定,做好復試試題命制、保密、考務組織及評卷等工作。
6.復試比例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學院根據相關學科(專業)的特點和上線生源情況,按合適比例擬定復試人數與相關學科(專業)招生規模數之比。
7.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考核方式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三部分內容,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需要也可以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復試要對考生的能力與知識進行有效考核,特別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歷史地、全面地、發展地考查和評價考生。各部分成績均實行百分制。
⑴專業課筆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專業)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筆試方式一律為閉卷?荚嚂r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具體涉及科目及范圍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復試科目和參考書目。
⑵專業綜合面試。每一面試小組的專家人數應不少于5人,對每一考生的面試時間應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內容主要包括: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b、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c、專業能力與水平、科研成果、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e、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f、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情況;g、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h、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應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⑶英語聽力、口語測試的組織形式:各學院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參照專業綜合面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及專業英語水平。
8.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己斯ぷ骷劝ǹ忌趩挝惶峁┑挠嘘P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在考生復試環節,復試專家組與考生面談,直接詳細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及道德品質。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印章。
9.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是專業課筆試(含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包括實踐環節考核)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的加權和。各部分成績加權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自定(一般專業課筆試成績權重為3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權重為50%,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權重為2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由學院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我校按教育部當年政策執行加分政策。
10.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初試成績為考生原始初試成績除以五(工商管理碩士及會計專業碩士除以三)所得商數(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績加權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自定,初試成績權重一般為50%—70%。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11.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12.調劑工作
⑴普通計劃調劑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①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⑥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⑦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⑧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⑨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⑵“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的招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⑶全日制計劃碩士生與非全日制計劃碩士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調劑基本程序
①考生認真閱讀我校調劑基本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②學院遴選調劑考生、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③學院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④調劑復試考生接收復試通知。
⑤考生按復試通知,辦理復試報到手續,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體檢及政審事項。
⑥學院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⑦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接收待錄取通知。
13.錄取工作
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北京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根據年度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最終審定擬錄取名單。
相關學院負責解釋考生復試名單及結果。
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忌驁罂佳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環節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擬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14.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和網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過我校校園網相關學院網頁查詢復試考生名單,于4月通過我校校園網(www.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15.咨詢及申訴渠道
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523;
申訴受理部門:北方工業大學紀檢監察室;
申訴舉報電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紀檢監察室受理考生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10-88802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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