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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4-05 相關院校:重慶工商大學
重慶工商大學2017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為了做好重慶工商大學2017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重慶市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和《重慶工商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礎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會計碩士(MPAcc)的復試錄取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會計學院成立會計碩士(MPAcc)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按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要求負責實施復試錄取各階段的工作。
二、復試事宜
(一)招生指標
依據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指標分專業分配原則”, 2017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指標確定為90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2人)。
(二)復試線
初試成績總分≥231分,英語單科成績≥42分,綜合≥84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外)。
(三)復試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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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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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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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星期四)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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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準考證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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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樓1012辦公室
(023-6276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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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星期五)
上午7: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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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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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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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星期五)
上午9: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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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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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4樓張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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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星期五)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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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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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4樓張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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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星期六)
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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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和口語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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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4樓張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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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星期六)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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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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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博智樓4樓張貼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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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及復印件一份。
3.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一式兩份。
(1)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驗證碼為12位)”;
(2)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為12位)”;
(3)學信網上不能查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4.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7.非應屆考生如有工作單位需提交一年以上(從本科畢業到2017年9月1日)有效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8.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身份參加復試的,還應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及兩者復印件。
凡在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或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或“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能參加復試,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的確定
1.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按照1:1.4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2.復試名單的確定:復試名單根據招生指標、復試比例以及復試線,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六)復試項目
1.復試科目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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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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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復試的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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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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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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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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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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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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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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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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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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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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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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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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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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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和
口語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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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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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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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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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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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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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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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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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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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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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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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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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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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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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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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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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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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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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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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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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試體檢
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七)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3)占50%、加權后的復試總成績占50%的權重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x 50%+(加權后的復試總成績)x 50%。
三、錄取工作安排
(一)錄取標準
1.會計碩士(MPAcc)錄取工作必須貫徹按需招生的方針,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錄取。
2.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 如遇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依次優先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錄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單科不合格者,即復試考試科目中任一科目(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和口語面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加試科目1、加試科目2)的成績<60分。
3.體檢不合格者。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經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初審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學校監察部門按照有關制度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考生投訴、申訴按有關流程申請復議。
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2017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錄音錄像。該資料由校監察部門保存。
投訴和申訴聯系電話:學校監察處023-62769741;學校研招辦023-62769491
五、招生復試信息公開
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目”和會計學院MPAcc教育中心網站上公布。
咨詢電話:023-62760125
重慶工商大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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