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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4-06 相關院校:南華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等有關文件和教育部、湖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南華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平穩有序。
二、復試組織機構與職責
復試工作設置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專家小組、學院復試工作監察小組,各小組人員組成及具體職責如下:
1.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羅志剛
副組長:張琍 湯永紅 顏亞平
成員:王毅 趙興斌 廖勇仕 周玉生 肖美美 何振華
職責:
(1)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本招生單位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25日前上報研究生處招生辦;
(2)指導成立分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
(3)負責協調本學院招生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及時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4)審批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結果,并及時上報研究生處招生辦。
2.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王毅
副組長:鄧宏軍 陳亞軍
成員:雷長城 謝文彪 羅志強 彭輝燦 方向軍
秘書:王一龍
職責: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身份證、學歷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
(2)負責遴選、培訓復試專家及復試工作人員;
(3)負責組織安排調劑工作人員,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及時接聽電話并負責招生工作政策咨詢;
(4)組織確定復試內容、復試場地并負責復試內容的保密工作;
(5)組織制定復試評分標準、程序及相關要求,制定招生復試工作計劃。
(6)嚴格復試過程管理,提交上報擬錄取結果,并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審核。
3. 院招生復試專家小組
組長:羅志剛
副組長:張琍 湯永紅
成員:雷長城 謝文彪 羅志強 彭輝燦 方向軍
秘書:陳亞軍
職責:
(1)確保復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簽訂“公正”承諾書;
(2)負責確定考生復試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
(3)負責招生復試內容的組織實施及復試成績的評定,并進行綜合排序;
(4)及時將本學科專業考生復試結果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與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與審批。
4.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顏亞平
副組長:王鐵石
成員:邱艷君 鐘益和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全院復試錄取全過程工作,同時加強復試現場巡視,規范和監督研究生復試過程,并負責陪同上級主管部門巡視與督查工作。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對象
臨床醫學專業按A類地區國家線要求【總分≧295;單科(滿分=100分)≧41;單科(滿分>100分)≧123】。
四、復試工作流程與進度安排
1、復試階段總體安排:3月28日--3月30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
2、復試流程安排
(1)資格審查:2017年3月28日8:30-17:00,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憑報到單到第二臨床學院教學科研部(新附二醫院行政辦公樓906室)報到驗證,進行資格審查,提交A4紙復印件1份(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順序裝訂)、政審表、考生自述,并落實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
(2)筆試時間:2017年3月29日8:30-11:30
筆試地點:附二醫院行政辦公樓15樓多媒體教室教室。
(注意事項:請考生務必于8:10前到15樓候考室統一憑證件領取考試編號,并按編號對號入座參加考試。)
(3)臨床技能考試時間:2017年3月29日14:00-18:00
地點:附二醫院行政辦公樓14樓臨床技能中心
(考試步驟:考生13:30到達考場,在15樓候考室憑證件領取考試編號候考→按編號順序到14樓參加臨床技能操作考試)
(4)面試:2017年3月30日8:30-12:30
面試地點:附二醫院行政辦公樓14樓臨床技能中心
(考試步驟:考生8:00到達考場,在15樓候考室憑證件領取考試編號候考→按編號順序到14樓參加參加專業面試。)
(5)考生復試通過后,并且心理測試、體檢合格后方可到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辦理擬錄取手續。
五、調劑工作
1、校內調劑
(1)所有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經學校資格審查后,原則上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內調劑:為簡化工作流程,各學院或醫院可根據有關規定及考生本人申請要求,在本學院或醫院內部相近專業方向進行調整參加復試。
(3)學院間調劑。目標專業為非臨床專業校內調劑考生直接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目標專業為臨床專業校內調劑不需要通過研招網的調劑系統,考生完成第一志愿醫院復試后,考生可查詢南華大學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各醫院缺額表或咨詢各醫院缺額情況,在經調出醫院和調進醫院同意后,填寫《校內調劑申請表》,并按照擬調劑醫院的安排參加復試,不得同時向多個醫院或者專業申請校內調劑,一經發現同時被多個醫院或專業擬錄取,將取消該考生擬錄取資格。
2、校外調劑
調劑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研究生院招生辦將第一時間將有缺額的專業在系統中開通接收調劑。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3)各二級招生單位從調劑系統上擇優挑選并通知符合條件的且滿足本校各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參加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4)調劑生復試通過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第一時間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調劑規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凡欲調劑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碩士的考生還必須滿足該專業的報考條件方能調入(即大專畢業5年以上,本科畢業3年以上,碩士畢業2年以上)。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六、復試必備證件
考生必須攜帶下列材料到研究生處以及招生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準考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往屆畢業生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一份(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往屆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認證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必須完成全部四學年的在校注冊)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xjxl.chsi.com.cn/ index.do)
3、政審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該表到附件中下載)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復試時交復試小組)。
七、復試內容
1、筆試:專業理論(100分)和專業英語考試(100分),專業理論命題范圍為一級學科,專業英語可以自帶紙質版本字典,不可攜帶電子字典或參考書籍。
2、臨床技能的考核:學院按一級學科層面組織臨床技能測試(包含體格檢查與基本操作)(200分)。
3、面試:學院按二級學科層面組織面試小組,主要針對專業綜合能力、英語口語以及英語聽力測試。(100分)
八、擬錄取
1.復試通過及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各學院辦理擬錄取手續(簽訂確認擬錄取告知書)。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排名后確定。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a×(60)%+復試成績/5×(40)%;
初試科目滿分500分的專業a為5,初試科目滿分300分的專業a為3。
5.各招生單位(學院或醫院)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計劃招生數,校本部各學院學術型指標可用作專業型計劃指標,但專業型計劃指標不能用作學術型指標。學術型計劃單列下達。
6.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各學院須將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再報研招辦進行全校公示,公示期為10天。
8.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9.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導;院督查小組負責對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及研究生處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3、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5、2017年碩士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734-8899985(學院),0734-8282310(學校),0734-8281304(學校);電子郵箱:nhdxyzb@163.com。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各學院(系、所、醫院)的復試規則和擬復試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公布,可實行差額復試。
2.破格考生嚴格按國家政策執行,主要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但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專業必須是報考第一志愿單位與第一志愿專業,各學院必須加大破格考生復試力度,并且附本人科研及工作業績報告(科研創新方面的證明材料,如國家、省部級獎,獲得專利,發表核心期刊文章等)。
3.考慮到報考學科專業上線人數不均衡,各招生單位應盡可能給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創造校內相近專業調劑復試機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復試工作要全程錄音錄像。在復試組織過程中,要精心設計流程,避免出現復試導師遲到,隨意接聽電話,材料散亂等情況,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為考生提供良好的復試環境,提高復試錄取結果的準確度和公信力。
5.由于教育部新出臺關于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改革文件,2017年起非臨床醫學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考生不得錄取為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105100),故不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一志愿上線考生必須轉至其他專業復試,如學術型臨床醫學專業(專業代碼100200)及其他醫學相關專業。
十一、材料歸檔與提交工作
1、復試完成后歸檔下述材料上交研究生處。
1)南華大學2017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意見匯總表;
2)南華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內調劑申請表;
3)南華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新生錄取政審表;
4)筆試及面試相關材料;(復試時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復試過程的錄音錄像;錄音錄像須存盤上交研招辦備份,其它筆試試卷、面試材料請各學科專業自行保留存檔)
5)南華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錄取結束后,于6月初統一到研招辦加蓋公章,并帶回各學院保存)
6)復試專家公正承諾書;
7)擬錄取考生復試報到單;
8)校內調劑匯總表;
9)確認擬錄取告知書。
2、復試完成后各招生單位將復試錄音錄像電子檔、錄取意見匯總表及擬錄取考生復試報到單提交到研招辦。
南華大學第二臨床學院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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