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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4-11 相關院校:陜西科技大學
陜西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碩士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以及專業技能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和手段。為使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優秀考生入圍,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7年陜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17年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一區)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同時必須符合我校相應招生專業規定的復試相關要求。
2、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學校復試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身體健康,無各種傳染病和影響學習的慢性病。化工類、藝術類、計算機與電子控制類等專業不接收色盲和色弱考生;機械類、電子控制類等專業不接收肢殘考生;食品與發酵、生物化工、中藥學等專業不接收患有結核病、皮膚病等疾病的考生。各學院(部)也可根據相關專業特點提出更具體的要求。
4、復試科目按照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選擇。
5、復試前將審查考生資格,應屆生需攜帶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需攜帶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復試合格后15日內,所有考生將本單位政審表交復試學院(部)負責人。
7、定向考生復試合格后15日內將定向協議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8、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節。
9、同等學力考生按招生目錄要求筆試本學科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各一門,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考生的確定
1、相關招生學院(部)與研究生院共同審定復試名單。根據各專業上線考生和申請調劑考生情況擇優選出參加復試考生,復試人數原則上不少于本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
2、已確定為優秀生源資格,且達到2017年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一區)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不再進行復試考核,直接錄取。
3、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及學校調劑政策,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上調劑系統申請參加我校復試,確認調劑系統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我校復試。
5、復試考生名單在各招生學院(部)公布。
三、體格檢查
1、復試前由學校組織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體檢內容:常規檢查(含胸透)及相關檢查(詳見第一條第3款)。
3、體檢當天,考生應空腹并準備一寸照片一張和體檢費,持體檢表體檢。
4、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四、復試內容及形式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由各學院(部)自行組織。
(1)方式:考生在考場外等候,測試小組點名,考生進入考場測試。
(2)內容:自我介紹、回答提問、聽說閱讀等。
(3)當場記錄測試內容。測試小組給出評語及分數,滿分為100分。
2、專業課筆試:各學院(部)自行組織命題、安排考場、考試、閱卷、公布成績。
(1)復試科目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滿分為100分。
(2)考試時間、地點各學院(部)自定。
(3)同等學力考生按招生目錄確定筆試本學科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各一門。
3、綜合能力測試
專業綜合面試:由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部)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小組(每小組不得少于5人,成員必須為碩士生導師)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校復試領導小組將派人巡回監督。
(1)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專業涉及的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可擴展到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前沿學科的有關基本知識掌握情況;實驗技能掌握情況;科研能力、動手能力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參考平時成績對考生進行全面了解和評價。
(2)測試地點學院(部)自定,當場記錄考生復試內容的基本情況,當場打分,滿分為100分。
(3)復試專家小組給出評分。記分方法:每位專家人手一份(一袋)復試考生名單表,當場打分,復試結束后密封交復試小組組長。組長與本學院(部)復試領導小組成員一起啟封統計。統計辦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考生最后得分。
實驗技能測試:由學院(部)根據自身專業實際情況安排,主要測試考生的實驗設計、實驗操作、實驗規范等知識和動手能力。
其它素質測試:通過觀察、對話、提問等多種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導師意見: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后,學院安排考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由導師簽署錄取意見。
5、總成績匯總:各學院(部)將復試考生的各項成績按總成績計算辦法匯總,由院(部)長或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并上報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各學院(部)妥善保管復試試卷、各項原始記錄表、考生在校歷年成績單等復試材料以便備查。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不低于60%,具體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分項權重由各學院(部)自定。
2、各學院(部)制定復試辦法及細則,由院(部)復試領導小組通過后,報校復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各學院(部)復試辦法及細則審核通過后,復試前在各學院(部)網頁對外公布。
3、總成績由招生學院(部)公布。
六、錄取
1、各學院(部)的復試與錄取工作要在學校復試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體檢、復試各項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復試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調劑考生各項復試成績合格,并完成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全部調劑流程,且報考材料按要求轉至我校研招辦方可錄取。
3、定向考生必須與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并在規定時間內交我校研招辦一份方可按定向錄取。
4、擬錄取名單按國家要求在校園網統一公示。
七、校復試領導小組、校復試工作辦公室、校復試督查小組及人員組成
1、為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學校專門成立校復試領導小組、校復試工作辦公室、校復試督查小組。校復試領導小組成員屆時將到各考場及院部巡視檢查監督,發現復試舞弊及其他違紀現象者,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并取消考生復試資格。校復試督查小組對復試和錄取全程進行監督和紀律檢查。
(1)校復試領導小組
組 長:王學川
副組長:蒲永平
成 員:張素風 朱建鋒 張安龍 黃峻榕 馬艷萍 湯偉 費貴強 朱文莉 米高峰 郗芙蓉 劉和林
(2)校復試工作辦公室
組 長:蒲永平
副組長:薛朝華
成 員:吳魯陽 王 博
(3)校復試督查小組
組 長:王 東
成 員:賈曉霞 靳 凱 宋 平 劉冉夏
2、各招生學院(部)必須組成5人以上復試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本學院(部)復試的基本過程和協調有關復試事宜。
八、舉報電話及信箱
校紀委監察處: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電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1、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2、各招生學院(部)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及細則。
3、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政策相悖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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