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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1-10-21 相關院校:蘭州財經大學
蘭州商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公布,詳情如下:
蘭州商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2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歡迎報考!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制
考生被錄取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脫產在校學習(除MBA采取集中授課和周末授課兩種形式外),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期限均為三年。
三、招生專業
(一)學術型研究生(19個)
國民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世界經濟、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財政學(含稅收學)、金融學(含保險學)、經濟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會計學、企業管理(含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7個)
工商管理碩士(MBA)、應用統計碩士、國際商務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會計碩士、資產評估碩士。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2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預報名時間: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正式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我校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關于往屆考生學歷和應屆考生學籍的說明
考生報考時所持的學歷或學籍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中能夠查詢到的學歷或學籍,我校直接予以認可。
以下考生在復試報到時,必須提供有關書面證明后其學歷才予以認可:
A.持境外學歷(位)證書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提供相應復印件。
B.持學信網上不能直接查詢的境內學歷證書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提供相應復印件。
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在線驗證”方式獲得,《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書面學歷認證后獲得。詳情請查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對提供虛假信息、不真實證明材料等考生或在報名和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復試資格。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初試。
3、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9日進行)。初試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地點由各報名點確定。
4、復試一般在2012年4月進行。內容為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學位課程。復試方式為差額復試。
八、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九、報考費用
按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規定執行。考生報考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十、學費
我校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研究生均按自籌經費培養,根據甘發收費[2011]839號文件,學費標準為15000元 /人·學年。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學術型研究生和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若成績合格,確定錄取者優先享受公費;自籌經費研究生根據甘價費[1999]179號文件,收費標準為9000元 /人·學年。
不論公費生還是自費生,學校給予2000元/年的生活補助和500元/年的研究經費,并可以按學業成績申請獎學金。
如遇學費標準調整,以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為準。
十一、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有關通知及信息查詢
考生查詢信息可進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我校將及時公布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復試內容、初試和復試情況以及與考研相關各類信息。初試成績約在2011年3月中旬網上公布并提供查詢,復試通知約于4月初網上公布,考生初試成績單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我校不再郵寄。
十三、其它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考登記表,如考生在報名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不論招生工作進入哪個階段,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3、考生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對固定的通訊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以及辦理一系列入學前后的手續,如因考生本人填寫不清所造成的延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四:聯系方式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496號 郵編:730020
電話:0931-4670578(傳真) Email:yanban@lzcc.edu.cn
聯系部門:學位管理與研究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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