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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10-18 相關院校:青海民族大學
青海民族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招生專業目錄、學習形式及學制
2018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74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國家教育部下達的計劃為準),歡迎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有志青年踴躍報考。
我校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均須脫產學習,學習形式為“非全日制”的,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所有專業的基本學制為2-3年(部分優秀研究生可申請提前畢業),但最長學制不得超過5年(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 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金融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凡允許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接收推免生。
報 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可根據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8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招辦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不能按時提供認證報告者,不予準考。
5.國家按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
※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
※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對于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因今年教育部不再統一規定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或青海省招考網發布的相關信息。
現場確認時間預計為2017年11月中上旬,以省招辦具體公告為準。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不能按時提供認證報告者,不予參加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初 試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期間,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7年12月23日—24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初試成績預計于2018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
復 試
一、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復試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期間開展。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不能按時提供認證報告者,不予參加復試。
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復試時,至少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六、復試基本分數線由教育部劃定,一般于3月中上旬公布。在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基礎上,確定我校復試分數線,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七、根據招生規定,若有必要,我校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調 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我校調劑志愿。
體 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錄 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有關政策規定,依據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履行請假手續。未請假或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如有不符合標準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已被錄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學資格,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學 費
所有專業收費標準統一為8000元/生·年
獎 助
目前學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設立的獎助項目主要為以下幾個:
一、國家獎學金(20000元,覆蓋率約為10%);
二、學業獎學金(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6000元、三等獎4000元,覆蓋率約為65%);
三、助學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個月發放。未轉遞檔案至我校者視為享受工資待遇,不再發放助學金);
四、三助一輔項目(即承擔助研、助教、助管及輔導員任務,周工作10-12小時。由本人申請,學校聘用。受聘后每月補助700元,全年按10個月發放);
五、研究生創新項目(本人申請,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后根據項目內容資助1000至3000元不等)。
六、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其 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二、我校不辦理參考書目郵購事宜,各位考生可到當地書店或在網上自行購買。
三、考生應隨時關注我校網站(http://www.qhmu.edu.cn),我們會及時將有關招生信息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參加復試、無法錄取或無法完成學業等,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不能按時提供認證證明者,不予錄取。
七、本簡章與國家文件沖突部分均以國家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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