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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8-15 相關院校:鞍山師范學院
序言
鞍山師范學院位于遼寧省鞍山市。學校始建于1958年。學校占地面積6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33萬平方米。設有14個二級分院、4個公共教研部、1個附屬學校。各類在校生總數近2萬人,現有49個全日制本科專業,研究生招生類別為教育碩士。
在長期的辦學歷程中,學院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立校、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形成了優良的辦學傳統,為區域基礎教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輸送了一大批優秀教師以及其他各類專門人才。
學校高度重視研究生教育工作,堅持“服務需求、突出特色、創新模式、嚴格標準”的要求,積極開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建立了充足的校外實踐基地。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開放性辦學,研究生培養質量顯著提高,四年來研究生就業率均為100%。
面向未來,學校將繼續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訓,堅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堅持立德樹人,彰顯特色優勢,主動適應并為推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熱忱歡迎廣大有志青年報考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運行與管理,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鞍山師范學院學校代碼為:10169。
第三條 鞍山師范學院辦學地址為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3號,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網址為http://202.199.248.20/,E—mail為 asncyjs@126.com。
第二章 培養方式
第四條 研究生培養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
第五條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學制為兩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學制為三年。
第六條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章 報考與錄取
第七條 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八條 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8)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九條 考生資格審查
(一)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二)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三)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五)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第十條 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3日下午 英語(或日語、俄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教育綜合)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各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的滿分值各為100分;業務課一、業務課二的滿分值各為150分。
(五)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第十一條 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校根據國家錄取政策、招生規模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學習經歷等情況確定復試名單,達到教育部2018年一區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學校復試。復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有效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及考生資格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一)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復試科目詳見《鞍山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具體辦法及要求可于2018年3月中下旬到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鞍山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二)復試時間: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3月下旬到4月底。
(三)復試地點: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3號,鞍山師范學院。
第十二條 調劑
工作具體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第十三條 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情況,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可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二)招生專業目錄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人數為準。
(三)相關報名、考試、錄取等執行當年國家教育部規定。
(四)本章程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相關政策不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第四章 學費及獎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費標準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人。
第十七條 獎助政策
學校實行獎勵、資助政策,具體辦法如下:
(一)研究生生源獎學金。凡被學校錄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績突出者入學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獎學金,8000元/人。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5000元;三等獎學金3000元。
(四)研究生創新基金,用于資助研究生開展創新課題研究。
(五)研究生助學金。根據國家政策,凡被學校錄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標準為6000元/年·人。學校還設立“三助”崗位,為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有利條件。
(六)研究生海外學習交流基金。支持學業成績突出的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第五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
學校研究生處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設立專人為廣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詢。
(一)研究生處招生科
聯系人:孫老師 ;聯系電話:0412—2960295 。
(二)各招生學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鞍山師范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九條 招生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處對研究生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12-2960808;郵箱:zxq602840700@sohu.co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上級部門核準備案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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