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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3-22 相關院校:中南大學
中南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辦法,詳情如下:
中南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辦法
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錄取質量,對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必須進行復試,現就有關復試及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大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原則,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領導小組下設監督巡視組,加強對復試和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巡視組由紀委、監察、研究生院等部門人員組成,分為4個小組,分工負責對全校各二級單位的復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3、學校研招辦將加強與各二級單位的溝通聯系。聯系電話0731-88836820,地址:校本部三辦公樓304室。
4、為了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督,學校紀委設立監督電話:0731-88879252、88876771。
(二)二級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二級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級單位研招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書記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如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為院長,則由其他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專業學科帶頭人、研究生教務干事等相關人員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和投訴。
各二級單位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以二級學科專業為單位,內科學、外科學可以以三級學科專業為單位(但復試結果匯總表必須以二級學科專業為單位填寫)。復試小組組長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或者學科帶頭人擔任;小組成員原則上由本學科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
各二級單位應單獨成立外語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應注意安排好外語小語種考生的聽說能力測試。
各二級單位研招領導小組務必做好有關復試試題的命題和保密工作,對保密工作負責;務必選聘公道正派、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的教師參加復試工作;應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其在復試工作中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所有參與復試及錄取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務必做到遵紀守法、公平公正、盡職盡責,保證復試及錄取質量。
三、復試和錄取工作程序
(一)制定具體復試工作方案
中南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已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各二級單位研招領導小組應盡快召開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方案(內容包括領導小組成員、各復試小組成員、復試時間、地點、具體內容、程序、方式、加權總成績計算公式、投訴受理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及其他注意事項),于3月24日前報學校研招辦審批通過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和本單位網站上公布。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錄取質量的基礎環節。各二級單位要不斷深化復試考查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創新,要根據學科特點和生源情況,科學確定復試的內容和辦法,加強對考生專業水平、創新能力的考查和評價,同時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充分發揮復試在選拔拔尖創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復試工作水平。
(二)招生計劃下達
學校根據各二級單位科研、學位點、導師數、培養質量以及研究生就業等情況下達招生計劃,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型計劃(全日制專業學位)。各二級單位不能突破所下達招生計劃限額。每名導師招生計劃不超過3人。
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結合我校第三屆第二次教代會關于擴大二級研招單位招生自主權的改革精神,同時讓更多考生有機會參加復試,我校今年進一步擴大差額復試力度。各二級單位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以及學科特點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并公布各專業的擬招生人數(包括專業學位的招生人數)。
(三)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在3月28日—4月6日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由各二級單位自行安排并公布。
(四)復試對象
復試對象為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統考考生(含骨干計劃考生、各類專業學位領域考生)、管理類聯考(MBA、MPA、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法律碩士聯考、單考及強軍計劃考生。各學院復試名單由校研招辦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確定下達。
已通過復試的推免生應與報考二級單位聯系,最后確定擬錄取專業,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五)復試資格審查
各二級單位應在復試前嚴格按附件《中南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內容與要求》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集中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名冊(表一)”中提供的考生信息仔細核實考生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逐項核對,在“表一”中詳細記錄資格審查情況,須由資格審查人和二級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
注意:某些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書信息經教育部初審后存疑。如果擬錄取這些考生,二級單位務必通知這些考生在4月底之前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內學歷在教育部學信中心網站申請認證,境外學歷尚無認證報告的,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站申請認證)。二級單位將認證報告收齊后交研招辦。考生不按時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或者提交虛假認證報告所造成的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二級單位要匯總這些考生的錯誤信息修改申請,填寫在《考生報考錯誤信息修改申請匯總表》(見附件)中。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1)初試準考證(核對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照片、證件號碼);(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學歷證書編號或學位證書編號,或注冊學號);(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每名考生繳納復試費80元。
推薦免試生如在2011年9-10月份未參加專業綜合課筆試,須在本次復試中進行筆試,是否需要再次面試由各二級單位自行確定。所有推免生必須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是:(1)須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3)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4)自取得初取資格至資格復審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關于綜合考核選拔考生,根據《中南大學關于綜合考核選拔201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公告》,對于2011年10月份已通過我校綜合考核選拔并報考我校的考生,已上學校復試分數線者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并安排復試,具體錄取專業由二級單位根據學科專業的需要確定;未上學校復試分數線而符合國家一區分數線的考生名單,在國家分數線公布后另行下達。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六)復試實施辦法和錄取
1、通知考生
各二級單位通過考生報考時提供的電話通知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各二級單位應通知推免生最后確定擬錄取專業。
2、復試內容和復試形式及規則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外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試題內容應當具有難易區分度。
外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的聽說、閱讀能力的測試。考查內容應當具有難易區分度。
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況等。涉及學術水平的考查內容應當具有難易區分度。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要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要求進行。各二級單位要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復試形式及規則
①專業課筆試。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30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管理類聯考考生在復試時須筆試政治理論或者按照相關專業學位全國教指委要求進行面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高職高專)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筆試由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和實施。二級單位研招領導小組對筆試試題保密負責。筆試答卷應當密封評卷。
②外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聽說能力測試采取聽力測驗和口語交流的形式,閱讀能力測試可采取筆試的形式進行。外語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進行評分,每名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成績為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外語閱讀成績占整個外語復試的比重為50%(50分);外語復試小組安排秘書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如實記錄,記錄復試小組成員各自對考生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外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③綜合面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100分。面試的具體要求: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進行評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為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復試小組安排秘書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如實記錄,記錄復試小組成員各自對考生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般應當統一。綜合面試成績不及格考生不予錄取。
條件許可的二級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成績計入綜合面試成績。
3、考生加權總成績的計算
加權總成績=a*初試成績+b*(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復試外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其中a、b為加權系數,a為50%-70%,b為30%-50%,即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在30%-50%的范圍內,具體系數值由二級單位確定。二級單位必須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具體的加權總成績計算公式。
4、填寫《復試情況表》
復試小組應對《復試情況表》的相應欄目做出如實記載,二級單位研招領導小組組長應簽署錄取意見。
5、除以支教團、輔導員、國防生類別錄取的研究生按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外,原則上不予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6、復試結果一經確定,應馬上填寫“復試結果通知單”送達考生(各學院應立即將復試結果通知未錄取考生),并對需調檔(享受獎學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考生)的考生寄發“調檔函”,調檔單位只能填寫《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名冊》中的考生所在單位。我校、錄取考生、考生單位三方之間不簽訂合同。
7、各二級單位復試工作結束,經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必須將擬錄取名單在本單位網站或者公示欄中公示3天。公示內容必須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擬錄取導師姓名、復試的各項成績、加權總成績及其排名、獎學金等級、投訴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信息,同時報校研究生招生辦。
8、對擬錄取的所有考生,應向其考生所在單位函調考生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5月15日前學院應根據函調材料及考生檔案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情況。
9、復試的監督:(1)復試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學校監督巡視小組將到現場對二級單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
10、獎助學金評定
我校2012年繼續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并且繼續提高對全日制全脫產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獎學金分為全額獎學金和零額獎學金兩種。享受全額獎學金者享受助學金。助學金分為0.5萬元/生.年和0.3萬元/生.年兩種。零額獎學金者不享受助學金。
(1)獎學金評定對象
報考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人事檔案等關系轉入我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強軍計劃”考生、推薦免試生均享受全額獎學金(即充抵全部學費)和助學金。其中,推免生給予0.5萬元/生.年的助學金,其他碩士生給予0.3萬元/生.年的助學金。強軍計劃考生不享受助學金。
MBA、MPA、工程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軟件工程碩士、單考考生以及報考委托培養類考生為零額獎學金,不享受助學金。
(2)獎助學金評定說明
1、本次獎學金和助學金的評定只對第一學年有效,錄取新生進校后第二、三學年再根據學校有關獎學金評定規定重新評定。
2、統考考生只有人事檔案等關系轉入我校,才能享受獎學金和助學金;
3、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參與獎助學金的評定,作為入學當年該考生獎學金類型;
4、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獲取獎助學金,一律取消其獎助學金資格,并追求其所在二級單位的責任。
(3)學費標準
A、MBA、MPA、工程管理碩士、單考:14000元/年;
B、軟件工程碩士:12000元/年;
C、法律碩士(非法學)、臨床醫學碩士:10000元/年;
D、醫學門類所屬專業(不含臨床醫學碩士):9000元/年;
E、其他非醫學門類專業(含其他專業學位):8000元/年。
12、調劑復試錄取
(1)校內調劑復試
①對象為已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需調劑的考生。
②原則上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錄取。
③調劑專業之間報考的統考科目相同,可以在相近專業間進行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
④單考(含強軍計劃)考生不能調劑專業復試錄取。
⑤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調入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
⑥全日制專業學位有關調劑復試見“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
調劑復試手:如該生在學院(系、所、醫院)內調劑,由該學院(系、所、醫院)將此復試情況表送轉入專業再行復試。是否需要再次復試由學院(系、所、醫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原則上不接受跨學院調劑復試。若屬跨學院(系、所、醫院)調劑,考生本人須向校研招辦申請,經調入和調出雙方學院同意,由研招辦根據具體情況協調處理。學院不能擅自安排跨學院調劑考生復試,否則視為復試無效。
(2)校外調劑
我校在生源嚴重不足的學科專業可接收少量外校優秀調劑生,對象原則上為同時達到國家分數線和我校分數線且本科畢業學校為研究生院或“211工程”的高校,并且2012年報考研究生院或“211工程”高校的碩士研究生,調劑接收專業必須與報考專業相同。由相應二級單位向研招辦申請,經研招辦審核后在學校網站發布有關調劑信息。
接收外校調劑生手續為:教育部將于3月底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對于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于全國復試分數線公布后可持加蓋報考單位公章的成績單、本科畢業證、大學期間成績單、本人申請與接收學院聯系,經學院、研招辦初審、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調劑,完成有關網上調劑程序,由相關學院安排復試,復試合格,由我校研招辦出具接收函,考生憑接收函到報考單位辦理有關轉檔手續(包括報考第一志愿單位的考試試卷等材料)。
(七)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
1、2012年所有專業學位納入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我校2012年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專業,涉及十九個專業學位類別: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法律碩士(2個專業領域)、社會工作碩士、教育碩士(3個領域)、漢語國際教育碩士、藝術碩士、翻譯碩士(2個專業領域)、工程碩士(25個專業領域)、臨床醫學碩士(19個專業領域)、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
需要強調的是:臨床醫學各專業,凡是招收“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必須是“1051”開頭的學科專業,否則“1002”開頭各專業只能招收“學術型學位”研究生。
2、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各學院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做好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出專業學位選拔特點,做好復試工作。
3、各學院應在復試前積極組織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報考我校考生按招生領域填報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志愿,第一次填報調劑志愿僅限在學院內部進行,調劑志愿填報遵循自愿原則。調劑要求:
(1)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2)推薦免試研究生,不得改變報考計劃類型,即:“學術型計劃”專業和“專業型計劃”專業不能互換;
(3)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管理類聯考(MPA、MBA、工程管理碩士)只能從相應聯考方式考生中調劑。MPA、MBA、工程管理碩士可相互調劑。
(4)考生在達到我校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的情況下,可申請調入與本人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專業(領域);
①報考經濟學[02]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金融碩士[0251]、應用統計碩士[0252]、國際商務碩士[0254]、保險碩士[0255]。
②報考法學[0301]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領域,報考社會學[0303]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社會工作碩士[0352]。
③報考教育學[0401]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教育碩士[0451]。
④報考中國語言文學[0501]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漢語國際教育碩士[0453]。
⑤報考外國語言文學[0502]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翻譯碩士[0551]。
⑥報考藝術學[13]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藝術碩士[1351]。
⑦報考工學各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工程碩士[085]各專業學位領域。
⑧報考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004]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公共衛生碩士[1053]。
⑨報考護理學[1011]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護理碩士[1054]。
(5)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且符合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可調劑到與報考專業相近的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領域),考生被錄取后仍按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相關要求管理。
4、考生自愿選擇專業學位后,原則上要求單獨組織專業學位考生進行復試,根據學科特點也可在原報考第一志愿組織復試。專業學位調劑考生專業課筆試科目仍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規定的科目進行考試。
5、如果經過第一次復試沒有完成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計劃,各學院可以組織初試合格考生進行第二次調劑志愿填報,是否組織考生進行第二次復試由學院確定,并根據其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6、初試科目第三門為統考數學、報考我校工學各專業且達到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軟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085212]。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自2009年開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必須通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系統”(簡稱“系統”)進行網上錄取,任何未通過網上“系統”錄取的考生都不予認可。所有錄取信息必須在復試工作結束7天以內(即4月10日以前)將通過網上“系統”進行提交。
五、加強領導、嚴格紀律
在復試過程中,各學院(系、所、醫院)應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復試工作。對違反紀律者,將追究責任。務必請各學院(系、所、醫院)加強與學校研招辦的聯系,互通信息,緊密配合,共同圓滿完成復試任務。
中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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