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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07 相關院校: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錄取辦法,詳情如下:
南京理工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一、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我校2012年碩士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繼續堅持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根據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和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12012年南京理工大學碩士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線),符合此復試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即可參加我校復試。
二、復試信息確認
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須在4月7日22:00前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頁碩士考生登錄處進行復試確認(http://gs.njust.edu.cn/st),請考生合理選擇登錄時間,避開網絡訪問高峰,確認完成后,請及時退出系統,關閉網頁,以免其他人使用該電腦時修改您的信息。不參加復試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對于報名時系統顯示學歷異常的考生(見附件),如果進入復試名單:
往屆生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點擊鏈接“學信檔案”后實名注冊用戶并申請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試時提交我校研招辦;如在線認證不成功,則須于5月10日前將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提交我校研招辦。
國外學歷:請考生復試時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提交我校研招辦。
三、復試安排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4月10日9:00-17:00,地點:報考學院,聯系電話見附件4;
筆試:10日晚(具體見復試準考證),地點:南京理工大學;
面試:11日-12日,由各學院安排。
四、報考資格復查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報考學院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取得復試資格:
身份證原件;
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各一套,身份證和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復印件右上角須寫明考生編號后四位);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學校或檔案所在單位紅章);
復試費80元;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將《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國防生將《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五、復試錄取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在德智體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的考核。各學院根據學校《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制訂本學院的具體細則。
六、復試體檢
考生在報考學院領取體檢表并按規定時間在我校醫院體檢,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七、政審、調檔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須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南京理工大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自然情況審查表》,對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碩士生的非應屆畢業生考生,所在單位還須在5月上旬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對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其人事檔案應在畢業后一個月內調入我校,考生《調檔函》復試后由研究生院統一發放。不提交《南京理工大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自然情況審查表》者不得參加復試,政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八、簽訂培養協議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與委培生、定向生簽訂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九、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我校除國防生、支邊、支教考生以外,原則上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考生如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復試時須向學院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經研究生院審批后辦理保留資格手續。
十、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必須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對各項手續完備的考生,學校將在6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手續不完備者,不予錄取。
十一、其他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電話見附件4,申訴電話84315498、84315226。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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