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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成績查詢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2-05 相關院校:青海大學
2018年青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初試成績復核辦法
一、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應在本人參加研究生考試成績公布后第3個工作日17:00前向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971—5010695
二、成績復核內容
1.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評、漏閱;
3.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
4.各科目小題分及單科成績。
三、成績復核流程
1.申請單位自命題成績復核的考生于考試成績公布后第3個工作日內填寫《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
2.請復核成績的考生于考試成績公布后第3個工作日17:00前持《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附件1)、準考證、身份證到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申請成績復核。我校組織專門人員進行考生成績復核,并當場將復核結果以《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告知單》告知考生。(見附件2)。
四、復核成績仲裁
1.考生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須由考生本人在收到《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告知單》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攜帶《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告知單》、準考證、身份證到省考試管理中心申請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績復核仲裁組對考生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認定結果由省考試管理中心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組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不再受理其他有關異議申請。
3.考生成績復核仲裁組由省招委、省教育廳相關負責同志和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廳法規處、試卷評閱組組長、評卷教師和省考試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員組成。
五、有關工作要求和說明
1.申請復核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行申請,不得由他人代理。
2.考生成績復核并非核卷,只復核答卷是否有漏評、漏統分以及各小題得分相加是否正確,評分細則以及評分寬嚴程度不在成績復核范圍。缺考、違紀作弊者,不在成績復核之列。
3.附件1、附件2在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處自行下載。
附件:
1.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統考(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2. 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單位自命題科目初試成績復核告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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