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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02 相關院校: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學院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及沈陽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2018年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的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結合我院學科特點與專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和規范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我院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學院成立以我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為組長的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我院研究生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統籌管理,同時協助研究生院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學院成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品行端正、了解政策、熟悉規則、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成員不少于7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筆試與面試的具體程序、內容,并具體組織實施筆試與面試,能夠保證人才選拔質量。
二、復試
(一)復試范圍
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區分數線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二)復試考生的確定
1.學院與研究生院共同審定復試名單。根據各專業上線考生和申請調劑考生情況選出參加復試考生,按照學校下達招生規模高于120%但不超過150%的人數比例發放復試通知。
2.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一志愿考生可參加我學院復試(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學科初試成績大于或等于:總分255分,政治、英語34分,業務課51分;環境工程專業(含非全日制)初試成績大于或等于:總分260分,政治、英語34分,業務課51分);調劑考生分專業、分類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畢業院校和專業、報考院校和專業以及其它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等因素,選擇參加復試,同等條件下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優先參加復試。
3.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及學校調劑政策。
4.破格考生。在調劑錄取名額未滿情況下,一志愿考生可破格參加復試,但不允許跨專業破格,具體條件為總分達到報考專業國家最低分數線要求,有且僅有數學一門公共課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三)復試的形式與內容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50分):外國語聽力(30分)、口語測試(20分)由學院自行組織。
(1)考核方式:聽力為閉卷考試,所有考生同一時間進行;口語在綜合面試中進行,考生在考場外等候,測試小組點名,考生進入考場測試。
(2)口語內容:自我介紹、回答提問、聽說閱讀等。
(3)當場記錄測試內容。測試小組給出評語及分數,滿分為20分。
2.專業課筆試:學院自行組織命題、安排考場、考試、閱卷、公布考試成績。
(1)考生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2)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
(3)測試內容: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專業綜合面試:學院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小組(每小組不少于7人)進行面試,滿分200分。
(1)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專業涉及的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可擴展到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前沿學科的有關基本知識掌握情況;科研能力、動手能力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參考平時成績對考生進行全面了解和評價。
(2)當場記錄考生復試內容的基本情況,當場打分,滿分為200分。
(3)復試專家小組給出評分。記分方法:每位專家人手一份(一袋)復試考生名單表,當場打分,復試結束后交復試小組組長。組長與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成員一起統計。統計辦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考生最后得分。
(四)復試成績
1、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相加,即為考生的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50分。凡綜合面試成績低于120分或總成績低于200分或考試科目有缺考,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五)擬錄取
1.學院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在學校復試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綜合成績(初試+復試)分別排隊,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2.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從調劑考生中按初試和復試總成績以排名擇優錄取,擬錄取學生須當場確認錄取信息,不能或不愿當場確認錄取信息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空出的錄取機會順延。
3. 報考“全日制”的考生,無論是否第一志愿,可以調劑成“非全日制”,在符合國家錄取線的前提下,復試合格后,直接錄取。
4.擬錄取的定向考生須簽訂定向協議書,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
以下幾種情況不得錄取:
(1)沒有按時參加復試者,按自動棄權處理,不得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籍學歷認證結果與報名信息不統一導致不能錄取由考生個人負責。
(4)未按我校規定進行學籍學歷認證導致不能錄取由考生個人負責。
(六)體檢
考生參加復試時或待錄取后提供三個月內三級甲等醫院體檢報告。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流程安排
復試分為資格審查 、心理測試、英語聽力測試、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含口語測試)及考生擬錄取確認等環節,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通知。
四、擬錄取的考生調檔
調檔函可在考生擬錄取后發放考生本人,調檔函需與錄取通知書共同使用作為調檔憑證,其它用途無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應屆畢業生無需調檔。
五、需提供材料
(1)往屆生報到時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申請);
(2)應屆生提交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加蓋畢業院校教務處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往屆生、應屆生都需要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au.edu.cn/Html/?1936.html下載模板后打印,可以復試后郵寄學院);
(4)體檢表(由三甲醫院提供表單,體檢后郵寄學院)
六、其他
(一)本辦法由能源與環境學院負責解釋。
(二)復試期間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三)本辦法適用于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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