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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6 相關院校:濱州醫學院
濱州醫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教學〔2015〕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7〕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突出重點,持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校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由各院(系)院長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組成,其職責是審批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及相關特殊情況的處理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復試人員資格審查、體檢、英語聽力測試、確定擬錄取人員等復試錄取日常工作。學校成立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以下簡稱學校監督小組,見附件2),成員包括各院(系)黨總支(黨委)書記,職責是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監督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院(系)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相關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等,負責本院(系)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的制定、組織、管理及相關特殊情況的處理;成立以院(系)黨總支(黨委)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監督小組名單,分別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校監督小組備案。院(系)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專家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須為本學科研究生導師或具有豐富教學、科研經驗的副高以上職稱人員,每組5~7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成員不足5人的學科(專業)可與相近學科合并,負責具體實施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個復試細則,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各院(系)專家復試小組名單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院(系)專家復試小組成員在面試時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 復試成績要求
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一志愿報考我校各招生專業(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各領域)考生執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復試分數線)。
2. 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復試比例根據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上線生源情況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低于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招生規模的120%。符合教育部初試成績加分項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 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文件及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嚴格審查考生學籍、學歷等信息。對于個人信息與教育部學籍、學歷數據庫信息不符合者,報考信息弄虛作假者,復試資格審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者一律不準參加復試。
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濱州醫學院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本科學習期間成績證明(作為復試參考);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往屆考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籍認證材料: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籍驗證,獲12位驗證碼,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能順利獲取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書的證明信。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以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的同時審查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大學英語四級水平考試證書及相關學術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處理。
2. 加分資格
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復試總分,和其他考生按照總分排序決定錄取與否。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根據教育部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復試分為聽力測試、專業筆試、綜合素質面試三部分,共計50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300分者不予錄取。
1. 英語聽力測試: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英語聽力成績計入總成績。英語聽力不設最低分數線,但缺考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 專業筆試(二級學科):滿分100分,復試專業科目見《濱州醫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專業筆試工作由各院(系)統一組織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 綜合素質面試:滿分300分,包括英語口語測試(含專業英語,50分)、專業基本理論(二級學科或三級學科,100分)、基本技能測試(150分)三部分內容。綜合素質面試工作由相應的專家復試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對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應實施分類復試:對參加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應加強臨床醫學職業素質考核;對參加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學術學位復試的考生應側重其臨床科研思維、創新能力的考察。面試結束后,由專家復試小組現場評分,由專人現場統計并計入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
復試結束后,各學科復試小組認真填寫《濱州醫學院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報學校研究生處。
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各相關院(系)需負責落實錄音錄像設備,錄音錄像保存文件需為數字格式。錄音錄像文件需于復試結束后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交學校研究生處。音像材料要由復試小組長、研究生處招生科負責人、紀檢人員簽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時間不得少于3年。
(四)復試具體安排
本年度復試時間為2018年3月29日~4月30日,分批次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參見復試通知。
(五)政審
各位考生需填寫《濱州醫學院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進行政審,并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對不予提交政審表的考生不予錄取。導師與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時,導師應了解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研究生處調取考生檔案,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六)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結束的第二天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復試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以接受考生調劑申請。調入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與第一志愿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應相同或相近,一般應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一志愿報考我校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執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復試分數線);一志愿報考外校申請調劑到我校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口腔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初試成績不得低于310分,一志愿報考外校申請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口腔醫學類專業學位以外專業的考生執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教育部不進行劃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結合我校計劃和生源情況,在確保招生質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確定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滿分為100分的科目)≥30分,總分≥國家線-60分。按上級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為專項計劃,不得挪作普通招生計劃指標使用。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劑到我校須達到我校自主規定的初試成績要求:單科(滿分為100分的科目)≥30分,總分≥國家線-60分。
(二)調劑程序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忌暾堈{劑我校后,我校擇優給考生發送復試邀請,考生須在24小時內接受邀請。如未在24小時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具體分值見下表:
成績種類
|
科 目
|
滿 分
|
|
初試成績
|
政 治
|
100
|
|
英 語
|
100
|
||
業務課科目1
|
300
|
||
復試成績
|
英語聽力測試
|
100
|
|
專業筆試
|
100
|
||
綜合素質
面試
|
英語口語測試
|
50
|
|
專業基本理論測試
|
100
|
||
基本技能測試
|
150
|
||
總成績
|
1000
|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考生總成績按照專業、研究方向進行排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進行排名,優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依據剩余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再比較初試成績;如初試成績亦相同時,再比較初試中業務課科目1成績;如初試中業務課科目1成績亦相同,再比較復試成績中專業筆試成績。
注:一志愿考生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調劑考生為第一志愿報考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
(三)其他方面要求
凡復試總成績低于300分、或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180分、或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英語聽力測試缺考的,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
根據預先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專業、研究方向、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進行排名及錄取,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依據剩余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對于同一個專業既有學術學位、又有專業學位招生計劃的,首先按照考生的報考志愿進行錄取,其次從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本人意愿進行錄取。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對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負責,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二)監督制度
院(系)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并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省招生考試院也將對我校復試工作現場進行隨機巡視。對考生提出來的舉報、投訴等事宜,由院(系)復試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受理并予以答復;考生仍不滿意的或院(系)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無法答復的,可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復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學校在“濱州醫學院研究生招生網”開辟“信息查詢-復試查詢及錄取查詢”專欄,準確及時公布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
學校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學校相關復試信息公示期內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復議。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命題工作要嚴格按照復試日程執行,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試卷印刷須由2名專人監印,試卷印制過程中的廢卷、膠印版須按照秘密文件、資料銷毀的要求,及時銷毀。試卷應密封批改。
(三)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導師、碩士研究生雙向選擇制度
(一)研究生導師須是經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2018年上崗導師。其中雙導師制是指兩位不同一級學科(專業)的導師共同參與指導同一名研究生。
(二)每位研究生導師選擇學生(包括作為第一導師和第二導師)不得超過2名(具有在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相應層次的其他在研國家級課題、或為泰山學者及以上層次人才者作為第一導師可招收2人,其余導師作為第一導師原則上只招收1人)。校外兼職導師招收研究生最多1人(作為第一導師或第二導師),如作為第一導師,須由校內(包括兩所直屬附院)導師作為第二導師共同擔任。
(三)各院(系)應在復試完成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研究生導師和錄取考生的雙向選擇,并將名單上報研究生處。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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