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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7 相關院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具體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復試及錄取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意識和誠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領導及監督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監察處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及錄取具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各學院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工作監督和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監督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書記擔任。
三、錄取指標
在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計劃基礎上,結合2018年生源情況和招生實際下達計劃,確定各學院錄取指標。各學院須完成已下達招生指標數,并不得超指標錄取。我校預留部分2018年全日制碩士生招生計劃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優秀考生調劑(簡稱校外調劑),各學院接收校外調劑指標另行下達。
四、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學院招生指標確定本學院復試分數線。復試分數線原則上按一級學科或領域劃定,符合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名單。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專業按同一分數線確定進入復試的名單。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學科或領域招生規模的120%,招生規模中不含推免生、單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及接收校外調劑考生人數,專業學位招生規模中應包含本領域非全日制擬招生人數。生源充足的招生學院,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單獨考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分數線由學校統一確定。我校各學科(領域)不進行破格復試。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
(1)統考生需審核:①準考證;②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③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單獨考試考生(包括強軍生)需審核:除(1)中材料外,還須①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原件;②滿足本科畢業四年及以上(即2014年9月前大學本科畢業)。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審核:除(1)中材料外,還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學籍學歷異常考生須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與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考生資格審查后,學院資格審查小組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并由審查人簽字確認。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由英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三部分組成,復試總成績為300分。
英語聽力水平測試滿分50分,由學校統一安排,考試時間40分鐘。
專業課筆試:筆試科目為我校《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由學校統一安排(藝術創作等特殊專業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50分,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面試要求
①學科組成立面試小組并進行編號,每個面試小組設組長一人、組員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成員分組在面試現場決定,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手機,不能中途離場,不得做與面試無關的事,禁止吸煙,并統一佩戴面試工作證和復試工作證。工作證由研招辦統一提供,各學院可在面試前領取。各學院要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②各面試小組要統一成績評定標準,每個面試小組成員按標準對每位考生進行獨立打分,不得相互討論,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評分表》。
③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各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成績表》由所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④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⑤各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包括監督小組成員在場。
⑥面試基本流程如下:
(a)面試考生現場確定自己所在的面試小組及面試順序。
(b)面試考生在候考區等待,將手機關閉、上交。
(c)面試考生在導引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小組面試。
(d)考生面試結束后直接離開復試現場。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⑦按教育部要求,各學院須對考生面試進行全程錄像錄音。
關于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復試時由學院安排以筆試形式加試二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4.調劑復試
調劑復試工作應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中相關要求。我校調劑復試工作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招生調劑,具體要求如下: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
(1)我校各學院各學科、專業均可接收校外優秀生源調劑(簡稱校外調劑),接收校外調劑名額約220人,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學院考生申請調劑報名情況進行接收調劑復試名額分配。
(2)可申請我校優秀生源調劑的考生范圍詳見報名網站,成人教育、自考、網絡教育等學習形式的畢業生,及分校、獨立二級學院及主校區所在地以外的異地校區的畢業生不在接收范圍之內。
(3)上線生源不夠充足的全日制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相近學科(領域)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調劑復試(簡稱校內調劑),調劑名額納入各學院招生計劃指標數。申請調入全日制招生專業的須為本科就讀全國重點大學的畢業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考生只能調劑到專業學位相關領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專業。本院生源充足的學院不進行跨院調劑。
(4)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校內調劑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所有調劑考生須同時符合調入學院及調入專業的接收調劑條件。
(5)調劑復試程序:
①接收校內調劑學科所在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復試方案并報送研招辦對外公布。調劑復試方案的內容包括:調劑復試原則、可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接收調劑申請條件、擬調劑復試人數。
②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由本人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校內調劑復試申請表》(附1),送交至學院。
③校外調劑考生須登錄我校調劑預報名系統填寫調劑申請表,并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
④調劑報名結束后,接收調劑考生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學院具體接收調劑要求確定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核后,由學院公布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
⑤學院確定校外調劑復試考生的復試方式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復試;
⑥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所有調劑考生的調劑復試申請表、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研招辦進行審核,以上材料必須由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
(6)上線生源不夠的非全日制學位類別和領域可以在校內外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復試(簡稱非全調劑),調劑名額納入各學院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指標數。
(7)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專業。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
(8)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復試分數線;所有調劑考生須同時符合調入學院及調入專業的接收調劑條件。
(9)非全調劑復試程序:
①接收調劑學科所在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復試方案并報送研招辦對外公布。調劑復試方案的內容包括:調劑復試原則、可接收調劑的學位類別和領域、接收調劑申請條件、擬調劑復試人數。
②所有調劑考生須登錄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調劑報名結束后,接收調劑考生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學院具體接收調劑要求確定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核后,由學院公布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
③學院確定非全調劑復試考生的復試方式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復試;已經參加我校全日制復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以不再參加復試。
④各學院將所有調劑考生的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研招辦進行審核,以上材料必須由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錄取工作
1.第一志愿考生錄取
(1)復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達到或超過60分方可錄取。
(2)各學院將錄取指標分配到各學科,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和復試總成績(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給出總成績,按相應學科的錄取指標,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2.全日制調劑考生錄取
(1)復試后同一專業考生排隊錄取。調劑復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確定擬錄取后排序錄取。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錄取后仍有缺額的專業可在相近專業調劑錄取,由學院確定調劑錄取規則,規則需報研究生院備案后公布。
(2)校內調劑復試的考生錄取要求與第一志愿考生錄取要求相同。
(3)校外調劑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3.非全日制調劑考生錄取
非全日制調劑復試考生的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所有被我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確認錄取流程。
4.導師確定
每個擬錄取考生與導師雙向選擇,學院在考生入學前確定并統一上報錄取考生導師。
六、時間安排
1.各學院報送復試工作細則
各學院應于3月19日前將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報送研招辦。研招辦審核后統一在學校研招辦網上公布,學院隨后在本院網站公布,內容應與學校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的內容按照研招辦統一模板要求。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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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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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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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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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布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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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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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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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報復試細則及復試名單至學校研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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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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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公布復試細則及復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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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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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考生根據學院安排到學院報到及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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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午7:5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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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統一組織英語聽力水平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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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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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統一組織專業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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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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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完成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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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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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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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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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擬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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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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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考生報到及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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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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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完成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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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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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擬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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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接收優秀生源調劑和非全日制調劑的考生復試時間安排由學院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開
我校嚴格落實國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予以公開。
八、督察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規事件。
2.實行自查制度、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監察處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筆試和面試現場巡視,對我校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
九、其他事項
1.回避制度
本年度有親屬報考本校碩士生的相關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學科(領域)的所有復試及錄取工作。
2.保密要求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機密材料。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
3.關于碩士生學業獎學金評定
擬錄取全日制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校研字〔2014〕9號)及《關于調整我校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通知》(校研字〔2015〕28號)文件執行。
4.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5.關于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后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學校可根據需求盡可能為部分非全日制學生安排住宿(MBA、教育碩士除外)。非全日制學生不調入考生個人檔案和戶籍關系,只進行定向培養,錄取時簽訂定向協議,修業時間不低于全日制專業學位。
本辦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4892487,辦公地點:綜合樓507房間
學校監察處監督電話:8489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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