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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2018-03-23 相關院校: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等文件及國家及江西省有關會議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要求
(一)2018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
(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在教育部劃定的《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報考本單位招生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相同分數線)。復試時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進行,差額復試實際比例一般不低于計劃數的120%,最高不超過計劃數的150%。
(三)調劑工作按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關于調劑的要求執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得接收調劑,調劑考生基本條件是: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四)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五)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在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格檢查合格后方能被錄取。
二、招生計劃分配
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分配各學院各專業(領域)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各學院如需對有關本學院內的專業間進行招生計劃調整須報研究生院審核,并在復試錄取細則中公布各專業的擬招生人數。全日制計劃與非全日制計劃分類下達,不可通用;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和少數民族高水平骨干計劃為專項計劃;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到學術學位使用。
三、復試工作
(一)組織和職責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組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校紀委書記分管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財務處校紀檢監察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長兼任。
其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
2.制定和審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調劑相關要求、程序、錄取辦法等,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3.統籌和協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建立復試錄取組織管理機構和制訂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等。
4.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各學院成立由院領導、紀檢委員及學科帶頭人組成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組長由本學院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成立復試工作組,每個復試工作組成員不少于5人。碩士專業學位相關學科的復試工作組要有2名相關行業專家參加。復試工作組成員必須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且當年無親屬報考。
1.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
(1)負責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有關復試原則、政策、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范工作行為。
(2)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比例、分數線、綜合能力面試實施方案),復試錄取工作細則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后方可上網公布。
(3)負責本單位復試科目(含加試科目)的命題、制卷、考試組織與評卷工作。復試科目名稱及命題范圍應依據《江西科技師范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招生簡章》”)所公布的內容確定,復試科目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命題人員信息對外保密。
(4)負責面試題庫命題組織工作。
(5)負責填報復試結果匯總表(含考生復試科目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等)。
2.學院復試工作組的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
(1)負責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試題的難易程度、面(測)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一,以保證整個面(測)試過程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學院要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和錄音。
(2)負責填寫《2018年碩士研究生綜合能力面試記錄表》,并須當場評出考生的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復試工作組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
(二)內容要求及計分辦法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各學院要根據學科特點和生源情況,科學確定復試的內容和辦法,不斷完善復試的方式和手段,加強對考生專業水平、創新能力和協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評價,同時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心理素質)和實踐能力,充分發揮復試在選拔拔尖創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復試工作水平。
1.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復試科目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心理測試、體格檢查。此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旅游管理專業碩士(代碼:125400)學位考生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試卷滿分為100分,得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計分辦法及具體要求
(1)資格審查和體格檢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
(2)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0分,綜合情況面試10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原則上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復試科目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均實行百分制。
(5)復試科目筆試考試依據《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進行。
(6)綜合能力面試注重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并當場考核給出成績。本項考試由各學院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
(7)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測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本項考試由學校外國語學院負責組織。
(8)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本項考試由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類別
我校擬錄取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須調檔案、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全脫產學習,人事關系轉入我校,且無固定工資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調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調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原則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還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二)總成績計算辦法考生總成績=復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情況面試成績)+初試總分。
(三)錄取原則
1.錄取時按照復試合格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考生總成績為復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情況面試成績)與初試總分相加。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開排序)。各學院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2.復試總分不及格者(即復試總分低于150分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即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若加試兩門成績均合格,則按照上述原則執行,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4.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由各學院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可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我校對體檢要求不做另行規定。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則不予錄取。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體要求及加分值參照《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考生在復試前須向我校研究生院出具參加相關項目的證明材料。
6.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7.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等)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五、破格復試政策及要求
我校原則上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但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單位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六、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均在我校主頁或研究生院網站公示http://yjs.jxstnu.edu.cn/。各學院也將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對各專業復試名單將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校園網予以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校園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研究生院設立錄取工作咨詢電話(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和電子郵箱(E-mail:jxksdzj@163.com),確保暢通錄取工作咨詢渠道。
學校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和投訴電話,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紀委辦監審室:0791-83805935,確保暢通錄取工作申訴渠道。
七、其他
1.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總分為500分的,進入復試基本要求分數線為170分);初試總分300分的,進入復試基本要求分數線為總分120分。
2.凡有親屬(指夫妻、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回避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者追究責任。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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