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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16 相關院校:洛陽師范學院
發布作者: | 發布時間:2018-03-16 16:05:00 | 訪問量:427
根據《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2018年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教育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及確定復試名單,組織開展學校復試各項工作。
(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任組長,負責制訂本學院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學院按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不少于5人)組成的復試小組,設組長一名。小組成員應由教學科研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外語水平較高、無直系親屬報考的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各項考核。
(四)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復試工作實施監督。
三、復試程序
(一)基本原則和要求
1.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行相同的復試基本分數線,都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A區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2.學校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第一志愿上線情況統籌安排、調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相互調整(各專業初步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
3. 在通過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基礎上,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報考學習方式(學習方式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分批次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初試總成績、學習方式等信息(詳見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網站)。
(二)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相關證件。包括: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 應屆本科畢業生帶學生證 )原件及復印件;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打印件一份(限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限應屆生)。
2.兩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3.大學期間成績單(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或者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參加復試前未取得學歷證書的考生提供) 。
4.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
上述材料考生復試報到時到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交驗有關證書的原件,到學院參加復試時,由學院再次查驗原件并存復印件,待復試結束后與復試記錄一并交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三)復試主要方式與內容
所有擬錄取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必須參加復試, 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入場。
1.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基數為分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總和。(差額比例一般為1:1.2,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度擴大差額比例)。
2.復試方式
(1)筆試
筆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考試科目與參考書目見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網站)。
(2)面試
考生面試時間一般在10-20分鐘。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所占比例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面試整個過程要求全程錄像。
3.主要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理想信念、思想表現、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對因違反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受到處罰的考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其進行思想品德考核。
(2)專業素質與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教育情懷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四)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時間初步定于3月23至3月25日,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另行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提前在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網站公布。
四、調劑、錄取
(一)擬錄取考生名單以考生報考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為基礎,以總成績為排序依據,以分專業招生計劃為上限確定。即:第一志愿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優先在全日制計劃內錄取,第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優先在非全日制計劃內錄取;若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計劃有缺額,按照考生自愿原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接收相互調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以互相調劑);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生源不能滿足總計劃,則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外校調劑生。
(二)接收外校調劑生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原則上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三)考生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其中,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復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中面試和筆試單項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本科主干課程2門,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調劑專業、調劑條件和程序等信息詳見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調劑簡章。
(六)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五、體檢安排
根據教育部規定,須對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復試期間,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和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檢查督促。
(三)各招生學院應保證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對相關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責成有關單位進行復議。
七、其他事宜
復試期間交通食宿自理。
報到地址:洛陽市伊濱區吉慶路6號(玉泉街11號)。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379-68618085
附件1: 2018年教育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初步安排表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2018年教育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初步安排表
專業名稱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總規模
|
除推免生外規模
|
接收碩師計劃推免生規模
|
總規模
|
|
學科教學(語文)
|
12
|
9
|
3
|
6
|
學科教學(數學)
|
8
|
5
|
3
|
5
|
學科教學(英語)
|
12
|
9
|
3
|
6
|
學科教學(音樂)
|
9
|
7
|
2
|
4
|
學科教學(物理)
|
7
|
5
|
2
|
4
|
學科教學(思政)
|
11
|
9
|
2
|
6
|
學前教育
|
9
|
9
|
|
|
學科教學(體育)
|
|
|
|
4
|
學科教學(美術)
|
|
|
|
5
|
合 計
|
68
|
5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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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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