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9-26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一、培養目標和招生專業類型
我校2013年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統籌安排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各項工作。
學術型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培養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了425分以上。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考類別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招生專業目錄中代碼以07、08開頭的理科、工科類專業可以接受單獨考試報名,其他專業不進行單獨考試招生。
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我校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直接參加碩士生復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學校領取校驗碼并到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含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被接收的推免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后不得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資格,列為統考生。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
3.程序:考生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提交報考信息(牢記報名號和密碼),選擇好報名點(即現場確認地點)。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含推薦免試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凡不按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研究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大學階段成績單、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的介紹信、專家推薦信(兩份)到湖南大學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后,再辦理現場確認。
4.因考試場地有限,我校只接受以下兩種情況的現場確認:
(1)報考湖南大學的考生可在我校辦理現場確認。
(2)湖南大學2013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外校可在我校辦理現場確認。
5.考生所填各種信息及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三)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四)初試科目
1.學術型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13年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2.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1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七、復試
(一)學校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二)學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
已經本科畢業的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查詢”欄目,申請在線驗證報告,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制定并公布。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八、體檢
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九、錄取、學制和學費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制。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學費標準按湘價教〔2011〕119號文件執行,如有調整,最終以湖南省物價局等部門的批文為準。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一、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
學校實行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體系,大幅度提高資助強度,擴大資助范圍,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覆蓋面達當年碩士生招生總數的70%以上,用于資助在校脫產學習的優秀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軟件工程除外)。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助學金,為更多的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崗位。
學校設立優秀研究生單項獎學金和個人或社會捐贈的專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十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等措施招收學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工作;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
3.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考試和錄取
考生須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在復試時還須接受民族語文或漢語文及專業知識的考查。
未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者,我校不予錄取。在職考生,由擬錄考生與報考學校、所在單位或者隸屬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后方可錄取;非在職考生,由擬錄考生與報考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后方可錄取。
十三、其他事項
1.“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hnu.cn)將及時公布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安排、初試成績、復試通知等信息。學校不再另行寄發書面的初試成績和復試通知。
2.國防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在現役軍人碼(xyjrm)一欄中選擇“3-國防生”。國防生被擬錄取前須將所在單位的證明函原件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現役軍人必須取得師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時出示相關證明后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4.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含推免生、夏令營營員)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的為準。
5.我校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