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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9-27 相關院校: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建于1978年,原隸屬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2000年劃轉到北京市,是一所中央與北京市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經過30余年的建設發展,已成為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相結合,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具有鮮明工程實踐特色的高等學校。
學校高度重視學科建設、科學研究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現擁有化學工藝、機械電子工程、材料學、技術經濟與管理學等4個北京市重點建設學科,光機電裝備技術、恩澤生物質精細化工、特種彈性體復合材料等3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和能源工程先進連接技術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
學校現有百千萬人才工程北京市級人選2人,北京市科技創新團隊10個,北京市拔尖創新人才6人,北京市教學名師5人。兩院院士閔恩澤為我校終身教授,聘請唐本忠院士等多名國內外知名學者作為學校講座教授。結合北京市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學校搭建了能源清潔轉化與利用、智能制造技術與裝備等6個市級科技創新平臺。
學校現有11個教學院(系、部),25個本科專業,化學工程、機械工程2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在校本科、碩士生7300人左右;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3個,北京市重點建設專業5個,北京市特色專業建設點5個,納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8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2個,北京市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北京市高等學校校外人才培養基地5個。
一、培養目標
為國家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如果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滿足第(3)條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的,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注:
①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②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③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三、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報名過程分為兩步
(1)網上報名:2013年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考生,報考時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日期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29日(每天9:00-22:00)。
請盡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將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網報信息,考生仍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請慎重選擇。
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A.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B.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C.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2)現場確認:考生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考生除外)、照像。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逾期不再補辦。
確認程序: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查驗→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報考費: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5.交費方式: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必須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交費成功信息后,方可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照相,否則報名無效。具體要求以報考點規定為準。
6.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提交信息和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前,務必認真核準所選擇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錯選報考點已進行網上支付交納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錯選報考點的考生若要正確報名,必須重新注冊、報名、交費。
(2)凡所持身份證件在考試前(2013年1月6日)到期者,請及時更換,以免影響考試。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準考證的發放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學校不再寄發準考證。
初試時憑網上下載的書面《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不下載書面《準考證》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
五、資格審查
1.復試前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考生的少數民族名稱及代碼網報時應如實填寫,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3.考生須在復試時提供如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提供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和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
注: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六、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2.初試時間、地點:初試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報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區參加考試的學生,考試地點在研究生報名現場確認點。在其他地區參加考試的考生請向當地高招辦或有關部門咨詢考試地點。
3.復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3年4月份(具體以研究生部(處)網站通知為準);地點為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4.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2)筆試科目:科技英語、專業綜合知識
(3)面試:主要考察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及研究方向知識結構。
(4)同等學力考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復試方式、比例和權重:
我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招生規模與復試人數的比例為1:1.2左右。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注:面試成績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
1.我校各單位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在專業內部進行適當調劑。
2.我校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適當接收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校外調劑生,屆時會在研究生部(處)網站發布接收調劑生的相關信息。
3.我校將努力幫助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而由于名額所限未能錄取的考生聯系調劑單位。
八、體格檢查
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九、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招收自籌經費碩士生實行合同制。學校與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須在錄取前,分別簽定協議。
3.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兩類:非定向、自籌經費。錄取時,參照考生本人所選擇報考類別和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確定錄取類別。
(1)非定向:國家計劃內招生,培養費用由國家撥款。考生檔案調入我校,京外考生戶口臨時調入北京。畢業分配“雙向選擇”。
(2)自籌經費:國家計劃外招生。我校與考生簽署自籌經費培養協議。錄取前考生檔案調入我校,京外考生戶口臨時調入北京。畢業分配“雙向選擇”。
4.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5.被錄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名單公示后一周之內,經本人申請、招生院系和導師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學費標準
錄取類別自籌經費的考生需交納學費,2013年收費標準待定,后期另行通知
十一、學制:
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3-5年。
十二、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后采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十三、招生咨詢
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清源北路19號;郵政編碼:102617;
電話:010-81292056(王永哲老師),81292045(劉衛國老師)
郵箱:yanzb@bipt.edu.cn
網址:http://www.bipt.edu.cn
2.招生領域聯系方式
招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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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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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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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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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如松
翟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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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1292124
010-812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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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rusong@bipt.edu.cn
zhaiyanqing@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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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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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慶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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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1292134
010-812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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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qing@bipt.edu.cn
Lifeng@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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