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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14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和湖南大學《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特制定建筑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成立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1.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實施復試工作。
2.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在自愿申請的復試考生中選取一名復試工作觀察員參與復試的全過程。
3. 具體復試事務由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長和教務秘書負責。
二、2019年各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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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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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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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學術型,全日制)(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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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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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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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專業型,全日制)(085100)
|
5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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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筑學(專業型,非全日制)(085100)
|
25
|
0
|
|
城鄉規劃學(學術型,全日制)(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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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
|
13
|
城市規劃(專業型,全日制)(085300)
|
10
|
1
|
5
|
城市規劃(專業型,非全日制)(085300)
|
15
|
0
|
三、2018年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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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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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專業一
|
專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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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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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學(學術型,全日制)(081300)
|
50
|
50
|
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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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
建筑學(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085100)
|
50
|
50
|
90
|
90
|
315
|
|
城鄉規劃學(學術型,全日制)(083300)
|
50
|
50
|
90
|
90
|
330
|
|
城市規劃(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085300)
|
50
|
50
|
90
|
90
|
330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
(1)定向單位省份為湖南省的考生,復試分數線:
英語 50分 政治50分 專業一80分 專業二80分 總分310分
(2)定向單位省份為其他省的考生,復試分數線:
英語 40分 政治40分 專業一70分 專業二70分 總分280分
四、復試科目
復試科目的更改:部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未填寫復試科目或者希望更改復試科目,考生可在3月14日前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更改。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3月23日上午10:00—11:30 (建筑學院二樓教務辦)
(一)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應屆生: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③其他: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注: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學院負責,研究生院進行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查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考生憑身份證參加復試筆試與綜合面試。
六、復試
(一)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含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
(二)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3 月 23 日下午 14:30—16:30考試地點:另行通知(復試名單見附件1)
(三)專業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時間:2019年3月 24日上午8:00
地點:建筑學院(湖南大學南校區五食堂旁)各教室
1、面試總分分值140分,主要考核內容:
①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可以展示自己的作品集或論文等。
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③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統一進行,測試方式以考官提問考生回答的形式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中。
④每個考生必須完成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力與口語的測試。
⑤每個考生填寫《湖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這是復試現場記錄和評分的主要依據。請在面試前交由面試小組老師記錄,不能帶走,否則無面試成績,造成后果自負。
2、面試組織形式:
①考生參加復試前,復試小組將嚴格檢查考生的身份證和準考證,核實考生的身份。
②專業綜合面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四)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參加復試:
①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②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須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加蓋紅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③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績單);
④獲獎證書;
⑤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提綱等;
⑥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等證明;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作品集等)。
(五)復試成績公布
考生可登陸招生系統和學院網站查看最后總成績和排序結果。
七、調劑
我院全日制專業不接收調劑。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接收校內調劑。
1我院建筑學專業型(非全日制)和城市規劃專業型(非全日制)可接受校內調劑:建筑學專業型(非全日制)優先接收建筑學專業(含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型)考生的調劑,城市規劃專業型(非全日制)優先接收城鄉規劃學學術型(全日制)和城市規劃專業型(全日制)專業考生的調劑。
考生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的復試,在第一志愿專業未錄取者再按復試后綜合成績的排序進行擬錄取。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3. 接受非全日制書面調劑申請:3月16----3月23日(建筑學院二樓教務辦)
(三)在國家復試分數線公布后,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
八、錄取
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總分,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辦法
1.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直接錄取。2.夏令營優秀營員參加了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報考湖南大學建筑學院,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報考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復試合格后,優先錄取。
3.其他考生按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筆試成績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5.若有初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將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再有初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將根據初試專業成績(業務課1+業務課2)從高到低錄取。
6.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
(三)獎助學金
學校為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且人事檔案在校、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1萬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國家助學金的標準為0.6萬元/人·年。
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不參與獎助,學校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事項
調檔函發放:考生在參加復試后,學院給復試考生發放調檔函,但不代表確定錄取,以收到錄取通知書為準。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要求脫產學習的考生應將個人檔案調入我校。
注意: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網站http://gra.hnu.edu.cn/和建筑學院網站http://arch.hnu.edu.cn/,以便獲取湖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聯系電話:0731-88822679 聯系人: 龍老師
湖南大學建筑學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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