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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14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湖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現將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告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另設以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全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復試分數線
根據學校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法學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
報考學科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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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政治
理論
|
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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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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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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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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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50
|
50
|
90
|
90
|
公共管理[120400]
|
365
|
55
|
55
|
90
|
90
|
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
法律碩士(法 學)[035102]
|
320
|
50
|
50
|
80
|
80
|
公共管理碩士[125200]
|
國家A類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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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專項計劃考生的成績要求按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的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
學科專業代碼、名稱 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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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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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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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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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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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10名
夏令營優秀營員上線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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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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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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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10名
夏令營優秀營員上線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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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法律碩士(非法學)
01(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
02(全日制)知識產權法律碩士(非法學)
03(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
04(非全日制)檢察理論與實務
|
50
20
90(03、0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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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推免生13名
全日制推免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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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法律碩士(法學)
01(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
02(非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
03(非全日制)檢察理論與實務
|
48
90(02、03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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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推免生14名
夏令營優秀營員上線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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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公共管理碩士
01(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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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注:專項計劃由學校按照政策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和復試要求
(一)復試總分值及復試內容
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專業綜合面試140分。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含實踐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
(二)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具體科目包括:
學科專業代碼、名稱
|
復試專業科目代碼及名稱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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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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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01 專業綜合三(含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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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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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02 綜合考試(公共經濟學、公共管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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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法律碩士(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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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03 綜合能力考試(寫作、法律常識、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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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學生的文字表達能力、專業基礎、邏輯推理、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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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法律碩士(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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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04 綜合考試(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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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公共管理碩士
01(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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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05 公共管理綜合(公共經濟學、 公共管理學)
|
復試專業課筆試不提供參考書目。
(三)專業綜合面試
1.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40分,其中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及實踐能力等綜合面試120分。
2.面試采取抽題(每人限抽兩題,可選擇其中一題作答)與隨機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英語聽力及口語單獨分組進行測試。
3.面試前隨機抽簽確定考生所在的復試小組和復試順序。
4.專業綜合面試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專業綜合面試考核項目及分值如下表:
表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專業綜合面試評分細則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獨立進行)
|
20
|
2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
|
30
|
3
|
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40
|
4
|
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的表現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
40
|
5
|
獲省部級學科獎、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等綜合情況
|
10
|
合計
|
140
|
|
6
|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
是否合格
|
表2 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綜合面試評分細則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獨立進行)
|
20
|
2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
|
30
|
3
|
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35
|
4
|
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的表現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
35
|
5
|
獲省部級學科獎、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等綜合情況5分;完全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司法考試)A證15分、C證10分
|
20
|
合計
|
140
|
|
6
|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
是否合格
|
表3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綜合面試評分細則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獨立進行)
|
20
|
2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
|
30
|
3
|
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40
|
4
|
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的表現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
40
|
5
|
獲省部級學科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司法考試)、公開發表論文等綜合情況
|
10
|
合計
|
140
|
|
6
|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
是否合格
|
表4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綜合面試評分細則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獨立進行)
|
20
|
2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
|
30
|
3
|
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40
|
4
|
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工作表現;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等。
|
40
|
5
|
獲省部級學科獎、公開發表論文、突出工作業績及表現等綜合情況
|
10
|
合計
|
140
|
|
6
|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
是否合格
|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面試材料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下列材料參加面試:
1.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加蓋紅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2.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績單);
3.獲獎證書;
4.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畢業論文等;
5.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等證明;
6.法律資格(司法資格)考試通過證書或全部成績單等原件;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
(七)調檔函發放
在復試階段,學院給復試考生發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將個人檔案調入學校。
五、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
(一)復試確認
考生應于3月20日前回復電話,進行復試確認,具體信息如下:
法學、公共管理:0731-88823051,13071288559李老師。
公共管理碩士(MPA):0731-88823051,13071288559李老師。
法律碩士(JM):0731-88821964 13187001359 朱老師。
(二)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學院實施,研究生院進行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網上繳納復試費(標準:120元/人),繳費辦法另見通知。
1.時間:3月22日9:00-17:00。
2.地點:法學樓模擬法庭。
3.考生攜帶準考證和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1)身份證;
(2)應屆生: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其他
檢察理論與實務方向的考生還需提交:由任職單位出具的從事檢察工作滿二年的證明。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準考證遺失的,從3月1日9時開始至4月30日17時止,研招網會再次開通下載《準考證》功能,考生可憑借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統考網報平臺下載《準考證》。
4.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查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專業課筆試(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時間:3月23日下午14:30—16:30。
地點:具體安排在法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公共管理碩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專業考試后即刻進行(考試時間1小時)。
(四)專業綜合面試(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時間:3月24-25日全天,上午 8:00開始,如果未能完成,則順延一天。
地點:法學樓
具體安排將在法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知識產權法律碩士(非法學)單獨面試。
六、校內調劑方案
1.接收調劑的專業和名額
今年法學院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不接收校外考生調劑,只接收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校內考生調劑申請。
考生提出調劑申請后,法學院將進行審核,根據一定比例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校內調劑申請者已參加法學院組織的復試的,不再參加調劑復試,符合要求的可直接擇優錄取。
學科專業名稱
|
原報考專業要求
|
擬調劑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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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法學)[035102] (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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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且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法律碩士(法學)或法學碩士
|
60
|
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 (非全日制)
|
本科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且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為法律碩士(非法學)
|
54
|
2.調劑基本條件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湖南大學復試分數線和國家A類分數線;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未被法學碩士專業錄取的復試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限本科為法學專業030100)在法律碩士(法學)還有剩余名額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
報考全日制法律碩士未被錄取的,復試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相應專業,但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3.申請非全日制調劑的程序和錄取原則
申請者可在3月13-18日時遞交《湖南大學2019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調劑申請表》(學院提供),且在資格審查時登記是否接受調劑,未登記者視為不愿服從調劑。所有參加調劑的校內考生,需要在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系統”開放后,登錄系統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
經學院審查合格后根據名額按總分(初試成績加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同分數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錄取,初試成績相同的,英語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4.非全日制專業碩士政策說明
(1)上述計劃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基本學制為3年。
(2)湖南大學非全日制培養方式分為定向、非定向培養;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后,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轉戶口和個人檔案,學校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培養計劃與全日制專業學位一樣。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學習方式、修業年限、獎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別明顯。是否參加非全日制的調劑復試,由考生自愿申請。
(3)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七、體檢
考生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體檢流程和安排見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南校區醫院咨詢電話:0731—88822339。
八、錄取辦法
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將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總,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總分高的優先錄取;初試成績相同的,英語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參加了湖南大學法學院2018年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優秀的學生,必須參加此次碩士復試,若復試成績合格,則可直接錄取。
知識產權法律碩士(非法學),按照復試細則從高分到低分單獨確定擬錄取名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按相關政策優先錄取。
報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144分或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84分者將不予錄取。
九、監督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學院監察小組反映。
復試實行巡視員和考生觀察員制度,全面監督復試全過程。
法學院招生辦:0731-88821964,568856246@qq.com(郵件標題請注明:2019年研招錄取)。
監督:0731-88822039 1484347402@qq.com。
十、其他事項
(一)通信地址確認:湖南大學通知書將通過EMS郵寄發放,擬錄取考生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確認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錄取通知書能準確投遞,具體時間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二)學校有關通知請在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本細則與學校文件精神相沖突的,以學校文件精神為準。
湖南大學法學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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