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14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 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的要求和《湖南大學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安排,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復試錄取辦法的具體實施和本院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成立院復試監督小組,負責本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復試基本條件
1.根據我校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新聞傳播學學術碩士的復試分數線為:總分365分,政治55分,外語55分,業務課(一)90分,業務課(二)90分;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復試分數線為:總分355分,政治55分,外語55分,業務課(一)90分,業務課(二)90分。符合此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參加本專業的復試。
2.報考我院的考生達到學校的分數線(即學術碩士分數線總分360分,專業碩士分數線總分355分)均可申請調劑到新聞與傳播非全日制專碩進行復試。
3.推薦免試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復試,不再參加統考生復試。
三、招生計劃
經學校批準2019年我院計劃招收學術碩士研究生54人(含推免生38人,專項計劃1人),計劃招收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47人(含推免生10人,專項計劃7人),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70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即專項計劃)包含在招生計劃內。
四、復試內容、形式和要求
1.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含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評價。
2.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專業課筆試按一級學科新聞傳播學出1套試卷,題目內容為新聞傳播學科當前所關注或研究的熱點問題,學術型與專業型考生參加同1套試卷考試。
3.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專業綜合面試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專業綜合面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考生復試前復試小組須檢查考生的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合格證,核實考生的身份(由各復試小組的秘書負責)。專業綜合面試由新聞傳播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兩部分組成。
4.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評價,滿分40分。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評價主要依據: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學習成績、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專業實習經歷、社會實踐經歷以及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考生還包括業務能力與工作經歷。
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心理健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及心理健康,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心理素質、人格素質等方面;評定依據為在讀大學或工作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以及心理健康證明材料。
5.復試要求
(1)復試工作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進行。
(2)學院復試的具體辦法與程序在統一規定的復試日期之前公布。
(3)復試過程必須規范操作,切實做好試題保密、復試現場記錄及保存等工作,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院復試監督小組參與本院復試監督工作,確保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自律,認真負責,自覺遵守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五、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
1.考生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按時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120元/人。繳費方式:網上支付。未按時在網上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2.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3月2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在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北樓)306室進行資格審查,請攜帶準考證和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未復試報名者,一律不能參加復試。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1)身份證。
(2)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生須提交: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①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②輔修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③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3.資格審查合格后請憑合格證進行復試報名,以便確定復試分組和復試時間,復試報名的同時給復試考生發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校。
考生進行復試報名后,還需要填寫《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大學階段學習綜合成績評定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用于進行考生大學階段學習綜合成績評定,所交原件請考生來參加面試時及時領走。
①大學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單;②外語水平證明;③優秀榮譽證書;④專業競賽獲獎證書;⑤公開發表的論文論著;⑥有關專業實習、社會實踐和公益事業等材料;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⑧在讀大學或工作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及心理健康證明材料。
4.考生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自行參加體檢,體檢由南校區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5.復試專業課筆試
考試時間:3月23日下午14:30~16: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合格證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考試地點:南校區,具體安排見學院通知。
6.專業綜合復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合格證參加專業綜合復試。
專業綜合面試時間為:3月24日至25日。面試采取抽題作答的形式。面試分三組進行:
專業綜合測試學術碩士、非全日制專業碩士、專項計劃組:3月24日8:30-18:00。
專業綜合測試全日制專業碩士組:3月24日8:30—18:00;25日8:30-18:00。
外語測試組:3月24日8:30-18:00。
每個面試小組的考生按報名先后確定復試順序號,再按順序號依次從復試試題庫中抽取1道題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時抽題),準備8-12分鐘,然后進場作答。考生完成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之后,即依次參加專業綜合知識素質能力測試。
7.按照學校規定及學院情況,學院成立專業課筆試組、專業綜合知識素質能力測試組、外語測試組、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材料審核組、大學階段學習綜合表現評定組、現實表現及心理健康材料審定組6類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名單見附件2)。
六、調劑復試辦法
1.我校所有專業不接收校外調劑。
2.我院學術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上線人數均已超過招生計劃人數,僅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上線人數不足,我院只接受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的校內調劑。
3.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學習方式、修業年限、學費標準、獎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別明顯,各位考生請謹慎考慮,是否參加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的調劑,由考生自愿申請。
4.我院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調劑分二批進行。
第一批為院內調劑。凡已達到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即學術碩士分數線總分360分,專業碩士分數線總分355分)的學術碩士和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參加我院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調劑,其中有意愿參加調劑者(學術碩士和全日制專業碩士考生可在參加學術碩士和全日制專業碩士復試的前提下,申請非全日制專業碩士調劑),須在3月22日到學院北樓112室填寫并提交調劑申請書(申請書見學校研招辦網站),并按照上述相關流程和要求參加復試。
第二批為校內調劑。如第一批院內調劑未完成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則進行第二批校內調劑。凡已達到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分數線的我校各專業的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參加我院第二批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調劑,其中有意愿參加調劑者,須在3月26日前填寫調劑申請書,并交到我院研究生教育辦。調劑復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擬錄取建議名單的確定
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擇優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包括專業綜合測試成績與外語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144分者不予錄取。
1.招生計劃的確定:經學校批準2019年我院計劃招收學術碩士研究生54人(含推免生38人,專項計劃1人),計劃招收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47人(含推免生10人,專項計劃7人),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70人。
2.擬錄取建議名單的確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重新排序,分別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擬錄取建議名單。同類型考生中如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之和)相同時,則依次以初試成績總分、專業成績總分的高低確定排名次序。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先錄取報考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其中申請非全日制專業碩士調劑并同時參加學術碩士和全日制專業碩士復試的考生,先參加學術碩士和全日制專業碩士的錄取,未能錄取者再參加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的錄取。院內調劑考生的錄取,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重新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方式擇優確定,如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之和)相同時,則依次以初試成績總分、專業成績總分的高低確定排名次序;校內調劑考生的錄取,按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方式擇優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確定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3.擬錄取建議名單公示:按照學校要求,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建議名單由校研究生院統一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期內,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有責任接受考生的投訴并負責妥善處理,處理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若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難以解決的爭議,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仲裁,確定和審批錄取建議名單并由學校統一公布。
學院復試監督電話:0731-88821061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