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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4-02 相關院校:南京工業大學
研究生復試工作是選拔優秀生源的重要環節,也是擇優錄取的基礎性工作,備受社會關注。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的要求,為了切實增強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復試環節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持“陽光招生”,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統一要求,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要積極運用心理測量、教育評價等理論、方法和技術,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進一步完善校、院、學科三級復試領導組織體系,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明確領導責任和工作職責,科學把握選拔原則,提高公信力,充分發揮導師群體的作用,確保復試工作科學、合理、有序地進行。在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中要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創新能力、人文素養、心理健康以及身體狀況等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二、組織形式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形式
為了加強和規范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選拔出德才兼備、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采用學校統一領導、學院具體實施、學科具體組織的方式進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小組),負責并指導全校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各學院相應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小組”),由5~7人組成,組長、副組長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中應包括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并配備秘書一名。學院招生小組負責組建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專家小組。復試人數多的學科專業可組建若干個復試專家小組,每個復試專家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學院招生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人員組成名單必須以學院文件形式在復試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小組成員需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二)工作職責
1、學校招生小組負責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文件的制定、招生計劃的調整、復試工作的指導、調劑生及破格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核;負責對各學院上報的復試方案及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及建議錄取名單的審核等;確定全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方案及擬錄取名單并負責上報江蘇省考試院和教育部。
2、學院招生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各學院招生小組須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學院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內容、程序及實施細則,并于復試一周前公布。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嚴格按照學校招生小組審定的復試名單組織考生復試,并確定建議錄取人員名單。
學院招生小組應對復試專家小組的成員進行認真的業務培訓,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并做好復試記錄工作,充分體現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學院招生小組應認真組織筆試試題的命題、考試、閱卷等考務工作,并以學院為單位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在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學院將考生的復試試卷、答卷、復試情況記錄表、思想政治審核表、復試音頻、視頻等復試材料交研招辦存檔,保存三年。對調劑到外校的一志愿考生的材料要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
學院招生小組應加強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復試前學院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以網上報名時中國研招網網報系統提供的學籍學歷審核結果為準(考生憑網上報名時的賬號和密碼登陸中國研招網報名系統查詢),學歷和學籍信息未通過系統審核的復試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2019年3月31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學院招生小組要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學院招生小組要負責做好解釋工作;對于反映較突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學校招生小組,共同解決好有關事宜。
3、復試專家小組根據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具體負責制定本專業復試實施細則并在復試前予以公布,配合學院做好命題和閱卷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地給出每個考生的復試成績。
4、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方能上崗,復試過程中也須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統一復試尺度,以防止盲目性和走過場。
三、關于招生計劃和專業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
我校各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是根據教育部2019年最終下達我校招生規模,并結合各學院(各專業)的報考生源、上線生源以及往年招生情況,對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作相應調整后確定。
專業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是根據教育部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并結合我校各專業生源和培養條件的實際情況,由各學院招生小組制定。
四、關于碩士研究生考生的復試
(一)復試原則與方式
1、鑒于我校各專業之間上線生源結構不平衡的現狀,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特殊情況則需上報學校招生小組批準。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英語聽力測試(30分鐘)、專業知識筆試(筆試科目按招生目錄要求執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30分鐘)、面試(包括綜合考察、口試以及必要的實驗、實踐操作等)三部分,其中英語聽力測試滿分為50分,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英語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筆試的考務工作統一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面試工作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但須全程錄音錄像(全部、全景),面試要有詳細的提綱和評分標準。面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占面試成績的15%,人文素質、舉止、表達、禮儀、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占面試成績的15%,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及專業業務能力、專業知識技能占面試成績的70%。復試中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聽力和口語)、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質以及綜合素質等情況。各學科專業應從選拔創新人才的高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復試細則。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原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因此在復試環節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以職業需求為目標,強調理論性與應用性的有機結合,注重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創新精神、實踐能力以及職業意識和職業素養,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并突出實踐的復試方式。
4、要建立和完善復試試卷題庫。筆試試卷須從題庫中隨機抽取,且筆試試卷要有評分標準,采用密封方式閱卷,筆試試卷秘級為國家機密級,試卷在考前要有嚴格的保密措施。
5、加強誠信評判。各學院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加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二)關于調劑復試
1、調劑要求
各學院要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招生單位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校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得超過36小時。
2、調劑的初試科目及專業要求
學科門類相同、專業及統考科目相近且統考成績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的國家A類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條件下,經審核同意可進行調劑;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
3、調劑方法
本著同等條件下志愿優先的原則,線上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接受調劑。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專業的調劑信息,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對外公布,所有考生均可通過調劑系統進行申請。調劑缺額信息的發布由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統一發布,調劑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各院系負責。
4、調劑生的復試。
具備預調劑資格的同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志愿。統一參加我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的復試:體檢、心理測試、專業英語、綜合能力。依據復試方案,將初試統考科目成績與復試成績(專業英語50分,綜合能力100分)相加得到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單列公示。生源不足專業調劑由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錄取名單。
(三)關于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和復試
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前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加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具體科目見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或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njtech.edu.cn)。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的試卷要求與復試試卷要求相同。加試工作由各學院負責組織并及時公布成績,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及錄取。同等學力考生與非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方法相同。
(四)關于統考線下生的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的資格確定:由考生提出申請、學院審核推薦,最后經學校招生小組集體討論決定。破格復試考生的錄取計劃占各學院所確定的學術型及專業學位招生計劃。
(五)關于推薦免試生和保留入學資格生的復試
推薦免試生不參加統考生的復試。2019年保留入學資格生必須在復試前提出申請、報批;且必須參加當年的復試,復試合格后,確認其保留入學資格。凡入學后再提出保留入學資格的一律不予批準,否則作退學處理。
(六)關于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復試考生加分資格確定: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請,各招生部門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然后經學校招生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試的錄取
1、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或按規定參加推薦免試招生。
2、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3、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A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我校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在復試的同時,應當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關于碩士研究生的錄取
(一)錄取程序
學院招生小組根據報考志愿(第一志愿)的總體情況、考生的初試總分、復試成績,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見各學院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進行排序,擇優提出各學科專業建議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的擬錄取排序則以各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為準。其中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調劑考生將初試統考科目成績與復試成績相加得到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單列公示。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實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內容主要有:復試錄取辦法,復試程序、內容和實施細則,復試基本分數線與復試比例,復試考生名單、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充分發揮社會和師生的監督作用。在公示相關信息的過程中,要處理好信息公開與維護考生隱私權的關系。學校招生小組將派出若干個由校紀檢監察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的督查組對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檢查。
信息公開是促進公平最有效的手段。招生單位是嚴格執行政策規定,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作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等信息。學校招生小組對各學院的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學校網站和中國研招網“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公示期間,我校應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招生單位。公示結束后,我校應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招生單位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二)錄取計劃與培養費
各學科專業按實際錄取計劃錄取,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計劃,不得超計劃錄取。各招生單位破格復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校碩士生招生計劃的3%。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限額,且錄取要符合有關要求。學術型計劃可用作專業學位計劃,專業學位計劃不可用于學術型計劃。錄取類別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一志愿破格復試錄取考生以及錄取類別為定向的在職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參加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評比。學費標準:全日制碩士8000元/生/學年,工商管理碩士(MBA)25000元/生/學年,工程管理碩士(MEM)20000元/生/學年,會計碩士(MPAcc)30000元/生/學年(學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碩士15000元/生/年。
七、體格檢查及心理測試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推薦免試研究生、調劑生)都必須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凡身體不合格的考生,根據醫院的體檢結論處理。
八、復試錄取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2019年3月28-30日,具體安排請登錄http://gra.njtech.edu.cn上查看《南京工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公告》。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做好復試工作
2019年研究生錄取工作要在學校招生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本辦法 執行。各學院招生小組要加強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如發現復試工作中有違紀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考生被取消錄取資格。
十、其他
1、各學院、學科要切實按照復試程序和具體要求進行復試、并嚴格按時間進度上報擬錄取考生名單,以確保未進入擬錄取名單但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有更多機會參與調劑。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2、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58139069(校紀委)、58139194(研招辦)。
十一、本細則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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