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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寧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9-03-11 相關院校:南寧師范大學
南寧師范大學關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完善和規范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2019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則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全區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優化學科結構,促進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科學發展。
(二)堅持“按需招生、強化復試、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錄取質量。
(三)進一步規范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監督,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按《廣西師范學院關于調整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桂師院發〔2018〕57號文)要求成立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分管研究生院工作的副校長
副組長:研究生院院長、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長
2.各二級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應由各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職責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2.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學校復試、錄取方案、要求和程序,并確定復試、錄取名單。
3.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在本單位網站予以公開,組織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的培訓,確保復試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如期完成復試工作,保證復試質量。
4.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做好本學院考生調劑、資格審核、復試面試等工作,對綜合面試現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認真做好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根據考生總成績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調劑
(一)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充足且一志愿差額復試比例偏高的學科,相關二級學院可在教育部劃定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報考本單位招生專業的復試分數線(總分及單科均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的學科,可在相近學科或統考科目相同的學科之間調劑生源,不同學科門類間不能調劑,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四)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體育學及體育碩士)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五)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六)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網上調劑工作,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查閱考生信息并擇優遴選。各二級學院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八)“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須憑數字證書和密碼登錄,數字證書對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請各二級學院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本單位數字證書的使用與保管工作。
四、復試
考生需憑《準考證》(“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身份證件原件、學歷和學位證原件參加復試。凡學歷和學位證原件遺失、研招網學歷認證信息通不過的考生,需要憑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學歷/學籍證明(往屆畢業生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參加復試。
(一)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綜合面試。
1.專業課筆試。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必須與招生簡章(目錄)中所列的復試科目一致,試題由各專業命題小組命題,在規定的時間前送交研究生院印制,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進行。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業務課考試的試題命制和考務均由各二級學院負責,考試形式一律為筆試。
2.外語能力測試。非英語類專業考生的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聽力、口語兩部分,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由各學院組織測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
英語類專業考生的外語能力測試分為日語或法語聽力、日語或法語口語測試兩部分,其中聽力測試由外國語學院組織進行,滿分50分;口語測試安排在專業綜合面試中同時進行,由參加面試的導師測試,滿分50分。對于日語或法語口語測試,原則上每位考生要測試三個問題,當場評分。
3.專業綜合面試。專業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開始前應先核查考生的《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復試準考證、身份證件、學歷/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是否一致,杜絕冒名頂替。面試情況要有記錄,要認真填寫《南寧師范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
復試小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不少于5人。面試前,復試小組應預列出面試題目(面試時啟封后可直接提問或由考生抽答)才能開始進行面試,每名考生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完畢后,復試小組應及時給出成績并填好復試情況表交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研究生院。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三)所有復試環節均需要進行錄音錄像,研究生院負責專業課筆試的錄音錄像,其余復試環節由各二級學院負責錄音錄像。
五、成績計算方法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面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成績。
六、錄取原則
(一)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狀況、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由于報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試科目、難易度不盡相同,初試成績的可比性不強,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調劑考生的總成績應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參加復試合格的考生優先錄取;尚有余額,在調劑生中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180分以下或專業綜合面試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三)為了鼓勵考生報考我校,并保證生源質量,原則上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優先考慮錄取。
(四)錄取中要參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考核工作由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
七、體檢
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未達標者不予錄取。
八、信息公開與監督
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一)全文公布《南寧師范大學關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二)對復試、預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
(三)對2019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時間安排進行公示。
(四)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學校保護實名申訴、舉報者合法權益。學校受理申訴、舉報部門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南寧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紀委,南寧師范大學紀委、監察室
舉報信箱:1289972461@qq.com(研究生院紀委)
gxtcjjs@gxtc.edu.cn(紀委辦監察室)
舉報電話:0771-3908620(研究生院紀委)
0771-3908523(紀委辦監察室)
九、其他
(一)復試時間安排以研究生院下發的通知為準。各二級學院務必按時完成。
(二)復試結束后,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應按考生總成績排名形成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三)考生參加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需繳費。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函〔2011〕572號》確定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普通考生收費180元/人,同等學力考生收費280元/人。復試費用由校財務處收取。
(四)碩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高校和社會的穩定。各有關招生部門要認真落實以上通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維護學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五)本通知所涉及內容若與上級文件不符者,以上級文件為準。
南寧師范大學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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