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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4-16 相關院校:吉林外國語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9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要求,為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工作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
組 長:秦 和
副組長:黃際英 張斌
成 員:楊玉晨 林永柏 關四平 劉建華 時萬青 陳存軍 王志國 宋學智
周淑娟 王海燕 劉婧
2.研究生院負責總體安排復試工作。監督、檢查相關學院執行我校復試方案完成情況。
3.各培養學院成立以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工作組,負責落實學校復試工作方案、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并負責組織實施。
4.各學院按專業領域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直系親屬報考我校的教師成立專業復試小組,成員5人(不含秘書)。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并組織具體實施。
二、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完善、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全面衡量德智體等各方面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思想政治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基礎及綜合素質考核須有量化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較和判別,并有明確結論。
三、復試相關工作要求
1.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的確定
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本專業進入復試一志愿考生名單。對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調劑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執行。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院系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2.制定復試細則
各培養學院要制定本學院《2019年XX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內容包括:復試小組名單、復試方式與內容、程序、時間、地點、要求、可接收調劑的專業學位招生領域范圍及相關調劑要求等。各培養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報研究生院備案,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中國研究能招生信息網(研招網)發布。
3.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參加復試工作。研究生院召開由專業復試小組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的復試工作培訓會,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考核規則和考核標準。要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4.復試內容與方式
復試內容由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非外語專業綜合面試需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復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各培養學院負責,具體要求如下:
(1)專業課筆試。卷面分值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各專業的筆試科目見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綜合面試。通過面試方式對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含誠信考核)、心理健康狀況、培養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查。復試小組須詳細記錄面試過程,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滿分為100分。
(3)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試卷滿分各為100分。
5.資格審查
各培養學院要嚴格按有關規定、政策(如報考條件、調劑規定等)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各學院要在復試錄取細則中指定專人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除出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出示就讀學校完整注冊過的學生證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本科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蓋有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畢業考生由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蓋章)。
(4)各項獲獎材料等。
(5)以上材料需整理成冊并附清單。
四、錄取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
復試成績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100分×權重(50%)+綜合面試100分×權重(50%),復試成績中筆試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2.非外語專業的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成績計入復試的綜合面試成績。各專業領域在錄取細則中應寫明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所占的比例(例如: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外語測試20%+專業綜合面試80%)。
3.錄取成績計算公式
(1)翻譯、教育、漢語國際教育、國際商務、教育學各專業領域錄取成績折算辦法: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2)會計碩士錄取成績折算辦法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3)各專業領域按錄取成績進行綜合排名,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會計碩士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對符合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破格復試及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8.各培養學院復試當天上報本學院學生復試成績匯總表。
9.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0.未經復試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復試小組在復試時要通過面談形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3.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填寫《2019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現實表現政審表》),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應屆本科生由所在學校的院系黨組織出具,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出具,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六、身體健康體檢
1.入學報到時被錄取的考生需參加由我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學廳〔2010〕2號文件實施。
3.體檢相關注意事項詳見具體通知。
4.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監督與復議
1.信息公開制度。研究生院將我校復試工作細則、復試成績及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在教育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培養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本單位復試細則,擬錄取名單及成績統一由研究生院對外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培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監督復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并對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4.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復試工作組進行復議。
八、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訴單位:吉林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1-84565016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吉林外國語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1-84565004
吉林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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