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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13 相關院校:電子科技大學
各位考生:
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四川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復試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 專業筆試
1.考場紀律
(1)請考生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規,遵守《考場規則》,務必做到誠信考試。
(2)發現任何作弊工具,一律按作弊論處。所有違規作弊行為都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若觸犯刑法,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經正式實施,依據相關條款:
1)“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考場規則: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或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或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本人初試《準考證》、《復試通知單》(或調劑通知單,下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要積極配合身份檢查工作,禁帶物品須存入小件物品置放處。對拒不配合檢查的考生,監考員有權禁止其進入考場,責任由考生自負。初試《準考證》、《復試通知單》正面、背面均不得書寫和涂改任何文字,背面必須保持空白。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等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不得著制服參加考試,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和飾品。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應保持答題紙面清潔,不得折疊,不得撕破。
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5)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6)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寫在試卷、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8)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生均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名,否則視為缺考。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停筆。
(10)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11)學院另有要求的,要按照學院要求執行。
二、 外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考生須按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完成網上信息確認、資格審查以及其他相關測試或面試。考生不得攜帶書刊、報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等無關物品進入測試或面試現場。禁帶物品須交由工作人員臨時保管。測試或面試結束后,不得在附近逗留或交談。請自覺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或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測試或面試現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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