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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陜西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19-03-21 相關院校:陜西科技大學
碩士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使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優秀考生入圍,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9〕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陜西科技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19年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一區)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同時必須達到學校各招生學院相應招生專業規定的復試相關要求。
2、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學校復試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復試科目按照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選擇。本科畢業生確定1門筆試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需確定2門筆試專業課,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學院具體審核。應屆生需攜帶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往屆生需攜帶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所有調劑考生及未在我校參加初試的一志愿考生,需進行網上學歷(學籍)核驗,如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核驗的考生需在復試報到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5、復試合格后15日內,所有考生將政審表交復試學院指定工作人員。定向考生將定向協議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節。
二、復試考生范圍
1、各招生學院與研究生院共同審定復試名單。根據各專業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和申請調劑考生情況擇優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人數原則上不少于本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
2、獲得學校優秀生源計劃的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按《陜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優秀生源計劃》辦法執行。
3、對于調劑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各招生學院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及學校、各學院調劑政策,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上調劑系統確認相關專業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相應學院專業復試,錄取結果以調劑系統確認為準。
5、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由各招生學院在復試工作前,通過學院網頁對外公布。
三、體檢要求
考生應身體健康,符合各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術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外國語聽力、口語
4、綜合素質和能力
(1)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2)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事業心和心理健康等;
(3)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方式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采取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心理測試等多種方式進行復試考核。
復試考核全程錄音錄像,所有復試材料和視頻資料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備查。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公式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應不低于60%,具體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分項權重由各學院具體確定。
2、總成績匯總
各學院嚴格按照學院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匯總考生總成績。
3、總成績名單公示
總成績名單由各學院負責張榜對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監督。
六、錄取及信息公開
1、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和本學院的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全程監督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公平公正。體檢、復試各項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數。
2、調劑考生各項復試成績合格,取得擬錄取資格,并按要求完成國家調劑系統全部調劑流程。
3、定向考生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并在規定時間內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方可按定向錄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復試時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七、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管理學校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并發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指導監督學校組織開展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招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學校層面招生相關政策宣講與培訓;指導學校各招生學院開展復試工作;配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對全校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復試工作的意見建議反饋或投訴等。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海燕
副組長:任工昌
成 員:王 東 呂 斌 劉 輝 張安龍 龔國利 馬艷萍 周 強 邵 亮 陶建宏 米高峰 阮云志 李穩敏 羅 云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
主 任:任工昌
副主任:吳魯陽
成 員:李成龍 王 博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組 長:王 東
成 員:賈曉霞 劉冉夏 宋 平
2、各招生學院成立7人及以上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成員組成為:學院院長、書記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副組長,各學科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為成員。學院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細化制定本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并組織落實;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和全覆蓋培訓;成立復試小組并指導其工作;落實復試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并給予必要經費保障;處置并及時上報復試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全程監督本學院的調劑復試錄取過程;受理考生信訪或投訴工作。
八、監督電話及信箱
校監察處:029-86168052
通訊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陜西科技大學監察處,郵編710021
電子信箱:jwb@sust.edu.cn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通訊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學園區陜西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21
電子信箱: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1、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各招生學院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通過后,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備案,各學院復試工作前在學院網站對外公布。
3、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政策相悖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陜西科技大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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