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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6-24 相關院校:電子科技大學
一、報到時間、地點
1.報到時間:2013年8月29日
2.報到地點:
①清水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自動化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其他專業)、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資源與環境學院、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航空航天學院、通信抗干擾技術國家級重點實驗室。
②沙河校區體育館(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物理電子學院、光電信息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MPA)、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
備注:新生應持《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和通知書上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須憑有關證明,向相關學院請假,假期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報到所需證件
以錄取通知書上要求為準。
三、信息查詢
查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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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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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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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學業獎學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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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住宿費、健康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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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費管理-交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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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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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宿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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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信息均可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查詢(http://gms.uestc.edu.cn)。登陸賬號為學號,初始登陸密碼為身份證號(若身份證最后一位為字母,則為大寫),登陸成功后請及時修改密碼。
新生報到期間可在研究生迎新系統(http://gr.uestc.edu.cn/welcome/index.shtml)查詢報到手續完成情況。
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
研究生院網站http://gr.uestc.edu.cn
研究生招生網http://yz.uestc.edu.cn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ms.uestc.edu.cn
四、費用
為方便學生繳費,電子科技大學計劃財務處已經開通學生網上繳費系統。務必請各位同學在2013年8月17日前登陸網上繳費系統交納學費、住宿費、健康復查費。計劃財務處會提前將2013年8月17日前網上繳費成功的學生繳費收據發到各學院,學生報到時可直接在學院領取。
登陸繳費系統方法:
直接訪問電子科技大學主頁:學生網上繳費。進入網上繳費系統界面后請各位同學務必先閱讀告示欄各項內容后再進行繳費操作。提示:學生只能登陸學校主頁學生網上繳費系統進行繳費,其他一律無效。
2013年8月17日以后網上繳納學費成功的學生,計劃財務處將定期打印繳費收據發至各學院,再由學院下發給同學。同時請同學們注意:一定要妥善保管收費票據,遺失不補!
開學報到后,學校將為每位研究生新生免費辦理銀行借記卡,該銀行借記卡將用于研究生在讀期間獎助學金的發放,請同學們妥善保管。
1.學費
學費一覽表 單位:元/人
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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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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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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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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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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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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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 (MBA、MPA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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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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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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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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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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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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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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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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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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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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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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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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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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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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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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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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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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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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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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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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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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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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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②研究生學費指全過程學費(包括提前畢業研究生)。
③研究生新生的獎學金等級可以在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統查詢(http://gms.uestc.edu.cn)。根據獎學金不同等級,學校直接減免當年度全部或部分學費,不再另行發放獎學金。減免金額為:
減免金額一覽表 單位:元/人
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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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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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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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
|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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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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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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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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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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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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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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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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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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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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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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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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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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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費
住宿費標準:清水河校區為1200元/人/年;沙河校區根據房源情況為800元/人/年或1200元/人/年。具體費用請于2013年7月31日后,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查詢。
3.健康復查費
健康復查費為53元/人。
五、助學貸款
我校助學貸款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兩種形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
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到校后,請將當地資助中心的回執單交至學院,并由學校匯總后同意錄入國家系統。
2.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對象:①僅限錄取類別為自籌且家庭經濟困難的碩士生(不含MBA和MPA)。
②全額減免學費的研究生本學年不再申請貸款,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二學年申請。
貸款辦法:①報到時提交申請材料(書面申請、《2013年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家庭經濟貧困證明》——gr.uestc.edu.cn上下載、父母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入學后補充其他證明材料(本人學生證復印件等)。
③根據國家助學貸款規定,經獲銀行審核批準,每人每年最多可貸款6000元,研究生在校期間累計最多可貸款18000元。如未通過銀行審核批準,須在2013年11月底前繳清第一年學費。
注:以上兩種貸款同學均需繳納貸款不足部分學費:按每人貸款18000元計算,軟件工程碩士(工學)還需繳納學費14000元(每年繳納7000元,分兩年繳清),其他專業還需繳納學費6000元(報到時繳清)。
六、住宿
1.我校在職人員均不安排住宿。
2.成都市各單位委培博士生原則上不安排宿舍。
3.由于清水河校區博士生房間緊張,部分博士生可能入住碩士生公寓。
4.新生可自帶臥具,也可在報到時現場購買,包括:臥具套裝(棉絮、被套、床單、蚊帳、枕套、枕芯、床墊、竹涼席)、臉盆、熱水瓶等(銷售商為招標進場的生產廠家)。
5.新生務必嚴格按照報到時間入學,提前到校不提供住宿。
6.全日制自籌研究生按規定應該住校。符合不住宿條件的研究生請在2013年6月25號前向錄取學院研究生輔導員提交申請。
申請不住宿條件:(1)已婚學生,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2)家住成都的學生,須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七、戶口
1.錄取類別:定向、委培、或原戶籍地處于成都市錦江、武侯、青羊、金牛、成華、高新等六城區內,并且是居民家庭戶口的,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不能將戶口遷移至學校。其他新生本著自愿原則,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學校。2013年9月30日前未將戶口遷移至學校的新生,以后不再辦理戶口落戶手續。
2.需要遷移戶口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地址:沙河校區新生遷至四川省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清水河校區新生遷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如果當地公安機關的地名數據庫中沒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地名代碼,可使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的地名代碼,代用遷移地址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西源大道2006號。請注意核對《戶口遷移證》上所有的登記項目,如有不正確的項目,應及時在當地公安機關更正。重點核對:遷移證上的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一致)、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籍貫、身份證號碼(18位)。遷移證的右下角必須加蓋戶口專用章,修改處必須加蓋戶口專用章。
戶口遷移至沙河校區的學院: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物理電子學院、光電信息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
戶口遷移至清水河校區的學院: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自動化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資源與環境學院、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航空航天學院、通信抗干擾技術國家級重點實驗室。
3.遷移戶口的新生,報到后,由所在學院按班級統一收取以下戶口遷移資料:《戶口遷移證》(在左下方標注班號、學號、身高、血型)、錄取通知書復印件(1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一寸證件用照片(沙河校區新生2張,清水河校區新生3張)。
八、組織關系
所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1.新生黨員組織關系辦理:由黨員到所在地黨組織或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辦理《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省外單位,介紹信抬頭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組織干部處”;省內單位,凡組織關系隸屬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紹信抬頭為“電子科技大學黨委組織部”,其他介紹信抬頭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組織干部處”。介紹信中具體去處:均填寫為“電子科技大學××學院”。
入學報到后,黨員將介紹信交所在學院黨委,由學院黨委統一到學校黨委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
2.新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報到后在學院團委統一辦理。
九、健康復查
所有新生報到時必須進行入學健康復查,復查項目包括肝功能、腎功能、血糖、血尿酸、胸透。
十、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川辦發[2010]27號)和成都市政府令第155號的精神,從2009年9月1日起,將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50元/人/年(2012-2013年度),另外還可自愿繳納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費122或244元/人/年(2012-2013年度)。城鄉低保家庭、傷殘一、二級的大學生,參保時需向學校遞交戶籍所在地的證明。新生入學時按學院統一辦理。
十一、商業保險
新生自愿購買學生平安保險,保險費50元/人/年,保險條款可在報到現場向保險公司咨詢。新生入學后按班級統一到學校保衛處辦理。
十二、其他
1.錄取類別為自籌的新生必須在2013年9月6日前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否則錄取類別將改為委培;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其他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須在2013年9月6日前將委培協議書一式三份交學院研究生科統一到研招辦蓋章,否則不能取得學籍。
2.新生需準備近期正面一寸證件免冠彩色照片4張和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用于辦理相關證件。
十三、咨詢
研究生院學生管理科:028-6183014861830040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8-61830153
研究生院辦公室:028-6183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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