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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天津商業大學 2020-04-29 相關院校:天津商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天津市教育兩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執行政策程序、擇優保證質量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的領導,研究生處負責管理、組織、協調工作,各學院負責落實復試報到資格審查、綜合面試等具體工作。
2.各學院成立由5-7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負責落實學院的復試工作,包括制定學院的復試工作細則和調劑辦法、遴選和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審查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處置突發事件等。
各學院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無親屬參加本學院(專業)復試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3.復試可按一級學科或專業大類組織面試,也可根據考生人數集中或分組面試,成立每組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復試試題、評分參考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命題教師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學院按要求做好試題保密工作。
三、復試組織形式及安排
1.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形式為網絡遠程復試。
2.我校5月中旬進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
四、復試生源范圍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上線考生較多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
2.調劑考生復試。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要求。生源充足的專業按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學院自主確定調劑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在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基礎上總分降60分,單科不限。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五、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內容以綜合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查,包括面試和筆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1)專業復試(面試、筆試);(2)英語聽力及口語考試;(3)同等學力加試、數學加試;(4)會計(MPAcc)、工商管理(MBA)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
2.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折合為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權重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注:會計(MPAcc)、工商管理(MBA)初試成績/3)。專業復試中面試、筆試成績占比由學院在復試細則中確定。會計(MPAcc)、工商管理(MBA)的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各專業的英語聽力及口語成績記入復試成績。各學院結合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內容、權重和計算方法,經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后,在復試細則中提前公布并執行。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同。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確定,在復試細則中明確。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數學加試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5.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錄取。
六、調劑工作
1.調劑專業
調劑專業以我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的信息為準。
2.調劑要求
(1)調入我校的考生須符合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不接收英語以外語種的考生。
(2)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須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的初試科目須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要求為:在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基礎上總分降60分,單科不限。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劑工商管理專業,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工商管理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3.調劑程序
(1)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提交調劑志愿并確認相關信息。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學校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2)各學院負責具體調劑工作,考生可登陸調劑專業所在學院網站網頁查看復試細則和調劑辦法。
(3)“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接受調劑申請、分批復試,學院按照調劑辦法確定復試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未通過調劑系統并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復試。
(4)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限時接受,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信息。
(5)第一批復試后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系統缺額情況和我校研究生處、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
七、復試錄取安排
1.復試前,考生須通過網絡遠程復試系統提交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大學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加分項目證明等電子版材料,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忌鷱驮嚽半S資格審查材料一并上交《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登記表》。
2.考生須在符合防疫安全條件的場所進行復試。復試具體安排以學院復試通知為準。
3.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須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起的10個工作日內提交《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治審查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
4.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定向就業的考生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畢業后派遣至定向單位就業。
5.考生體檢工作不在復試階段進行,新生入學時由學校校醫院統一組織。
6.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工作要求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名單、復試細則、調劑辦法于復試、調劑開始前報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后統一報送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天津商業大學紀檢監察組備案,復試細則、調劑辦法在學院網站和調劑系統上公布。
2.《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時間地點登記表》于復試前報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將開展復試現場巡查抽查工作。
3.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程序要嚴謹、合理。面試要量化評分,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填寫《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記錄表》,由本人和復試小組組長確認簽字。復試小組秘書統計面試成績后,填寫《天津商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匯總表》,由復試小組組長和所有成員進行確認簽字。
4.復試要了解考生的基本情況,考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注意復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研究生處!短旖蛏虡I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結果登記表》,經學院核準后在復試完成后一日內報研究生處。各學院妥善保管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等復試材料以及錄音錄像資料,復試完成后上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
5.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九、信息公開
1.研究生處在網站上公開復試辦法、調劑說明、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2.各學院在網站上公開以下內容:
各專業招生計劃。公示計劃時注明根據實際招生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能在專業間進行調整。
復試細則、調劑辦法。未按要求提前公布信息的復試、錄取一律無效。
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
3.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研究生處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天津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未經學校公示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4.各學院在復試細則中要公布以下申訴渠道信息:部門、電子信箱、電話、通訊地址。
5.監督部門及聯系方式:
部門: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天津商業大學紀檢監察組
電話:022-26667696
通訊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光榮道409號辦公樓(3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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