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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東工業大學 2020-05-06 相關院校:廣東工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有關招生錄取文件的要求,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態勢,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保證新生生源質量,嚴格規范復試與錄取工作程序,穩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特制定此辦法。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不同類型研究生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與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發揮復試綜合考察的作用,選拔有培養前途、有研究潛能、有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專業知識應用能力較強、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復試時間
5月中旬左右開始,具體時間以各學院網站通知為準。
三、復試方式
綜合研判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態勢和學校實際情況,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開展復試工作。
四、復試考核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外語、綜合素質三個部分,滿分100分。
(1)專業知識考核(滿分30分)
形式可靈活多樣,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學術學位類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科研能力等;專業學位類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知識應用能力、職業發展潛力等。
(2)外語考核(滿分20分)
包括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外語。考核方式以遠程口試為主。
(3)綜合素質考核(滿分50分)
包括遠程面試作答與綜合材料研判。遠程面試作答考核內容包括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綜合材料研判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心理健康及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二)其他
報考會計(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含工程管理、項目管理、工業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領域)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形式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丟失可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準考證(中國研招網下載);
3.應屆生交驗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畢業證、學位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畢業生交驗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
5.大學學習成績單(應加蓋成績管理單位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各類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規定);
7.其他附加復試材料(具體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如因疫情原因無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須提前聯系學院提交書面申請與說明情況,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復試。(各學院聯系方式見我校研招網)
考生須在復試前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入學后,我校將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調劑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專業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國家分數線。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國家分數線。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含工程管理、項目管理、工業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領域)、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國家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程序及辦法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申請(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體如下:
1.相關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的計劃余缺情況,在調劑系統發布調劑相關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調劑系統查看信息、選擇專業與填報志愿;
3.相關學院及時審核調劑考生申請材料,根據教育部和我校有關招生錄取文件的要求,擇優發送復試通知;
4.申請調劑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回復我校的復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復試。
5.對于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24小時內回復確認,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錄取
1.凡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學院按復試成績占30%-50%的權重得出招生考試總成績。各專業根據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從專業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錄取,其次再從專業非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調劑錄取。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招生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1-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2.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5)提供虛假信息。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學院不得將不予錄取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所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體檢工作將在考生擬錄取后另行安排。
6.擬錄取名單將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八、復試監督信息
舉報電子信箱:yzb@gdut.edu.cn
電話號碼:020-39322722(研招辦)
地址:廣東工業大學大學城校區行政樓325
九、其他
以上內容如有與國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發文為準;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廣東工業大學研招網及各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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