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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福建師范大學 2020-07-31 相關院校:福建師范大學
一、報到
(一)報到對象及時間、地點
1.報到對象:2020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廣播電視藝術碩士等周末授課或脫產一年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
2.報到時間:2020年9月(具體報到時間將于8月中下旬更新)。
3.報到地點:
倉山校區:經濟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專業)、文學院、外國語學院、光電與信息工程學院、化學與材料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地理科學學院等單位新生接待處。
旗山校區:經濟學院(除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外)、公共管理學院(除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外)、馬克思主義學院、法學院、教育學院、體育科學學院、心理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社會歷史學院、數學與信息學院、物理與能源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傳播學院、旅游學院、海外教育學院、南方生物醫學研究中心等單位新生接待處。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研究生新生接待處。
4.體育碩士等暑期授課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報到及授課安排另行通知。
(二)報到程序
新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查詢說明,EMS單號查詢)、畢業證書原件(以報考時的信息為準)到各錄取單位新生接待處報到,并上交有關材料。具體報到程序將在我校學生工作部網站另行公布。
(三)報到要求
1.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推薦免試生須同時攜帶學士學位證書,下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僅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有效期從報到之日起計應不少于三個月),專科畢業生須攜帶專科畢業證書原件(發證日期至2020年9月1日,須滿5年)。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2.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及戶口遷移證(僅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可遷移戶口)上的姓名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須持有發證機關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在報到時出示畢業證書原件者,須出具畢業學校的書面證明(蓋校章),否則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3.新生須在規定日期來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錄取單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4.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報到時應向錄取單位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所有新生均應提交:1.《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身份證復印件;3.《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入學前婚(育)狀況申報表》(從我校學生工作部網頁“下載中心”下載,http://stu.fjnu.edu.cn/)。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還需提交:1.黨、團關系介紹信(按以下“注意事項”第2條辦理);2.工資關系(按以下“注意事項”第4條辦理);3.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至我校者需提交,按以下“注意事項”第3條辦理)。
(二)注意事項
1.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不轉人事檔案、黨團關系和工資關系。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將黨、團關系轉至我校。由福建省外黨組織轉入的黨員新生需開具紙質介紹信,介紹信抬頭填寫“中共福建師范大學委員會”,轉往黨支部填寫“中共福建師范大學**學院2020級研究生支部委員會”。由福建省內黨組織轉入的黨員新生登陸“黨員e家-福建省黨員教育管理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dyejia.cn/)辦理黨組織關系轉入手續,轉往黨支部填寫“中共福建師范大學**學院2020級研究生支部委員會”,不需開具紙質介紹信。團員不開介紹信,直接在團員證上蓋章,傳統紙質團籍檔案轉接,跟隨個人檔案按照規定檔案轉接程序進行。“智慧團建”上的團組織關系轉接,在《錄取通知書》寄達后,可通過個人系統操作申請轉入到錄取學院的“2020級新生待分配臨時管理團支部”。人事檔案未轉入我校的全日制定向就業研究生,還需將個人黨、團材料寄送至錄取學院審核、管理。
3.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如需辦理者:(1)福建省內戶口報到時應攜帶身份證、戶口頁及戶口首頁復印件各1份;(2)福建省外戶口報到時應攜帶個人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中遷往地址一欄按以下內容填寫:①旗山校區報到者:福建省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8號;②倉山校區報到者: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32號。遷移證不得涂改,如涂改必須在涂改處加蓋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遷移戶口時間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戶口一經遷入,在學期間不予辦理遷出手續。
4.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新生不轉工資關系。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無需提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往屆生,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并按以下要求在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經審核合格后可享受相應的研究生獎助學金(以下材料范例可登錄我校學生工作部網頁查看《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往屆生)申請國家助學金材料(工資關系材料)說明及范例》:http://stu.fjnu.edu.cn/a3/bc/c5790a238524/page.htm)。
(1)入學前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人事管理權的國有企業工作以及人事檔案寄存在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的新生,①具有正式編制的,須提交以下2項相關證明:A.原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人事部門”,其中,中學的人事部門為教育局,下同)出具的工資基金核減單(介紹信);B.原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或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②非正式在編人員,提供解聘證明,證明內容中須注明非正式在編。
(2)入學前在其他單位工作的新生,須提交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須注明單位性質、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
(3)入學前為待就業的新生,須提交以下材料之一:①原人事檔案寄存部門出具的待就業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②社保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③原人事檔案寄存部門出具的檔案寄存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村委出具的待就業證明(須注明經辦人和其辦公電話)。
(4)入學前為暫緩就業人員的新生,需提供暫緩就業證明與檔案保管證明。
以上工資關系證明材料須提供自上一學歷獲得時間至研究生入學前的各個階段材料。
三、住宿安排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
家住福州市倉山區、臺江區、鼓樓區且在倉山校區就讀的新生,采取走讀制度,不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后確有困難,在學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請安排)。其他新生默認安排在所就讀的校區入住,無需住校的新生于開學一周內填寫《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經審批后到宿管中心辦理退宿手續。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內生活區選購)。住宿安排請咨詢各錄取單位,住宿費標準參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
1.周末授課的新生不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后確有困難,在學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請安排)。
2.脫產學習一年的新生可安排第一學年的住宿。需要住宿的新生請于8月中旬前向各錄取單位提出住宿申請(未申請住宿的默認不安排宿舍)。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住宿費標準參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四、收費標準
(一)學費
1.學費標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學費分別為:工商管理碩士51000元(全程),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48000元(全程),廣播電視藝術碩士40000元(全程),體育碩士30000元(全程)。
2.學費分學年繳交。新生應于報到前通過中國建設銀行“悅生活”平臺繳交第一學年學費,詳見附件1。
(二)教材費:由研究生在購買教材時直接支付。
五、其他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研究生獎助政策見附件2,依具體文件執行。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繳清學費后,方可報到注冊。
(三)報到時有關表格所填寫的學號、姓名、專業名稱等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信息一致。
(四)其他事宜請關注我院網頁,或與我院及各相關單位聯系;相關新生入學信息,我校還將通過官方微信“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專欄及時推送。
六、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y.fjnu.edu.cn/;培養辦公室:0591-22867439(請假、教學安排等),xwpyb@fjnu.edu.cn;招生辦公室:0591-22867434(報考條件、錄取等),yzb@fjnu.edu.cn。
學生工作部網址:http://stu.fjnu.edu.cn/;學生管理辦公室:0591-22867243(入學報到、入學前婚(育)狀況),xgc@fjnu.edu.cn;資助管理辦公室:0591-22867247(工資關系、獎助學金),zxgl@fjnu.edu.cn。
財務處:0591-22867508(收費問題)。
戶政室電話:0591-22867212(戶口轉接問題)。
后勤服務集團:0591-22841997(住宿問題)。
附件1
研究生學費、住宿費網上繳費流程
(一)微信搜索公眾號“中國建設銀行”。
(二)點擊屏幕下方的“悅生活”→“生活繳費”→點擊公眾號所發信息中的“點擊這里,立即繳費”(藍色字體)→選擇“教育服務”項目→選擇其中“學雜費”項目→選擇“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師范大學(固定金額)”后點擊“下一步”。
(三)輸入學生身份證號,點擊“查詢”即可見到繳費項目。
(四)核對學生信息→點擊“繳費”→輸入“支付賬號”:即為“建行卡卡號”;輸入“證件號碼后四位”:即為支付賬號戶主身份證號后四位→完成繳費。
(五)僅支持“中國建設銀行卡”繳費(也可非學生本人的“中國建設銀行卡”代繳)。
附件2
2020級全日制研究生獎助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
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3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按月發放,全年發放10個月。
二、獎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
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萬元。
(二)學業獎學金
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學業獎學金分別為15000元、10000元、6000元;碩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學業獎學金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申請對象為學制年限內二年級(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寶琛創新獎學金
獎勵標準:非直博生3萬元/人;直博生5萬元/人。在學制年限內每年12月份發放,每次發放10000元。
(四)碩士研究生優秀生源獎學金
獎勵標準:一等獎學金8000元/生,二等獎學金6000元/生。
(五)本碩一體化卓越中學教師培養計劃獎學金
獎勵標準:每生8000元。
三、“三助”崗位津貼
學校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助研津貼由導師或課題組承擔并發放;助教津貼博士生、碩士生每生每月分別不低于800、500元;助管津貼每生每月500元。
四、研究生訪學交流資助
學校鼓勵并資助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實施優秀研究生出國(境)訪學資助工作。
五、科研獎勵
(一)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學術研究和創新實踐,獎勵研究生優秀科研與實踐成果。
(二)學校對研究生數學建模等國際性、全國性科技競賽獲獎者進行相應獎勵。
六、社會資助
施學共教育基金、關心下一代興業獎學金、吳維新教育基金及各學院的社會獎勵資助等。(詳見研究生院、學生工作部及各學院網頁)
七、生源地貸款
(一)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面向生源地為福建省內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生源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負責辦理。每生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利息自付。
(二)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面向生源地為福建省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生源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的國家開發銀行(大部分地區已開通)或其他金融機構負責辦理。每生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利息自付。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具體操作流程后再通過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四)福建師范大學賬戶信息如下:開戶名:福建師范大學,賬號:35001887307050002461,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福州倉山支行。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工作部助學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0591-22867247。
(五)關于生源地貸款詳細信息可參閱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文件。
八、以上各類獎勵、資助及貸款工作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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