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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天津大學 2021-03-19 相關院校:天津大學
【統招碩士】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含非全日制)
根據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和調劑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學院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紀檢工作負責人、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查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3、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
各學院根據本院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少于3人),負責實施對考生的身份識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各學院除成立復試小組外,對于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還應以學院為單位,單獨成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此外,還應注意安排好外語小語種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
4、由學校教學督導組和研究生院組成碩士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學院在碩士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3、綜合評價,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復試工作
(一)招生規模
各學院(部)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給各學院(部)的2021年碩士生招生規模進行錄取。未經研究生院同意,各學院(部)的招生規模不得隨意變動。學院(部)可在規定的招生規模范圍內,根據本學院(部)具體情況安排調節各學科、專業的招生名額,并隨復試名單同時公布,注意對照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類型限額。學院(部)可隨各學科、各專業的復試情況微調招生名額。
(二)資格審查
所有列入學科、專業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須通過碩士招生管理系統網上交費平臺(網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時繳費,復試費標準為90元。完成繳費后,考生可適時在網上下載打印《天津大學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清單如下:
1、《天津大學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
2、本科成績單;
3、身份證;
4、學歷證明(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其他材料(詳見各學院復試辦法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掃描件至相關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提交方式詳見各學院后續公布的復試辦法。
特別提示:
1、身份證如果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帶照片)。
2、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調劑復試不必重復繳費。
3、是否可參加復試詳見各報考學院網上通知。
4、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1、專業能力考核: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可采用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聽說能力測試內容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2)專業課測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可采用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也可放入綜合面試中考核,測試科目必須按照考生報考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進行。調劑考生的專業課測試要求由調入學院和專業確定。
2、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對于理工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和動手操作技能,對于文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理論聯系社會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可采用筆試、操作或面試方式進行。
(2)綜合面試由參加復試的老師直接提問或由考生當場抽題作答。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
對于綜合面試,各專業復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方案。綜合面試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然后取算術平均值得出。
每個考生總計復試時長一般為3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復試專家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四)復試規則
1、復試比例及名單
由學校按學科門類(領域、專業)確定復試分數線。考生初試成績不低于學校門類(領域、專業)復試分數線即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工作由各學院(部)自行組織,并由學院(部)負責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各學院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礎上,嚴格實行差額復試,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2、復試評分及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200,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綜合素質考核120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5分、專業課測試65分;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30分、綜合面試90分。
考生復試成績應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成績之和,其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五)復試紀律
1、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復試小組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學院務必強調復試紀律,確定統一標準,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嚴防考務人員知法犯法,嚴防考生作弊。
5、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規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6、我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六)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分線上、線下(考核+防疫)兩種。具體復試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并在各學院復試辦法中公布。
線上復試注意事項請查看《天津大學2021年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考生須知》(網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四、錄取與調劑
(一)錄取規則
1、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各學院(部)對參加復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2、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2.5)×60% +復試總成績×40%
初試總分為300的專業,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60% +復試總成績×40%。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4、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總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5、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二)研究生調劑辦法
1、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應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類考生分數線并且達到我校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且符合上述條件可申請調劑,考生被錄取后仍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相關要求管理;
(6)其余未盡事宜,參照2021年教育部招生錄取文件執行。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調劑信息請關注各學院通知。
3、對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研究生院將會同有關院系積極幫助考生辦理向外校調劑手續。
五、其他要求
1、依照《天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夏令營通知》的有關招生優惠政策:參加夏令營并考核合格者,報考天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學科門類復試基本分數線(含總分、單科分數)標準后,可直接參加復試,表現優異者可優先擬錄取。
2、MBA、MPA、MPAcc、MEM考生的復試工作由管理學部負責,并參照本復試辦法自行制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復試工作由研究生院會同相關學院(部)負責。
3、對進入復試名單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本科結業生,不含MBA、MPA、MEM的考生),復試時由學院負責加試兩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的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筆試形式,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為每門1.5~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不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在復試中可適當加分。
5、各學院可體現學科自身特色制定適合本學科的復試內容及成績核算辦法,各學院須在學院工作實施方案予以公示說明,并報請研究生院審批后可以執行。
6、強化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學院(部)要在學院網站上積極將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數量、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復試名單、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及時、充分、規范地進行公開,公示內容至少含考生編號、報考(錄取)專業和總分等內容,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時間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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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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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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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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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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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陸續公布復試名單及復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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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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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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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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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錄取、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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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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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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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時間各學院(部)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請關注各學院后續公布的復試辦法。
咨詢及申訴渠道:
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2-27406405
說明:
請各位考生認真查閱學院復試工作方案,按照學院復試工作安排參加復試,考生可登陸學院或者研招辦網站(網址:http://yzb.tju.edu.cn)及時查看。預祝考生復試圓滿成功,圓夢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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