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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疾控中心 2009-10-02 相關院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熱烈歡迎您報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0年碩士研究生!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的基礎上組建成立的。現有八個博、碩士學位授予點。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0年計劃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55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6名。
現將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事宜作以下說明:
一、招生類別
研究生類型 |
學科代碼及名稱 |
專業代碼及名稱 |
學術型碩士 |
0777基礎醫學 |
077702免疫學 |
077703病原生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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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706放射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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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100401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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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2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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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3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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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4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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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衛生毒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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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碩士 |
5101公共衛生碩士 |
510100公共衛生碩士 |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不收費,定向或委培研究生10000元/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愿為我國公共衛生及疾病預防控制事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生最遲在入學前應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學校同意。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二)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1、推薦學校應為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高校;
2、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詳見《中國疾控中心2010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指南》(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欄目);
3、達到所在學校推薦免試條件,入學前須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
4、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級達到430分,或六級達到425分;
5、占用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我中心2010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中心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地區現場確認地點為首都醫科大學,京外地區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9位報名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4)是否打印確認清單,由各省級招辦決定。
(三)注意事項
1、僅接收推免生的專業,不接收統考生報考,因誤報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考我中心的推免生,免初試,由推薦學校發給報考效驗碼,在推薦學校所在的省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資格確認、照相。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
1、2009年12月上旬,我中心向準考考生掛號寄發《準考證》。
2、北京地區考生的初試地點為首都醫科大學,京外地區考生的初試地點由所在省市招辦指定。
3、初試時間
2010年1月9日-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試科目
1月9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
1月9日下午 |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
1月10日上午 |
報考基礎醫學學科的考生,考一門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
報考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科、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考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
|
1月10日下午 |
報考基礎醫學學科的考生,考一門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
5、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6、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我中心負責發出。
(三)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及復試辦法和程序等,將于2009年4月在我中心網站及相關網站公布。復試一般在2009年5月上旬結束。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一律加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3、原則上按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根據生源情況,個別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
六、考生資格審查
(一)我中心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在教育部2010年3月正式向社會公布《201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將在中心網站發布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所列考生須在名單公布之日起10天內(以郵戳為準)將以下資格審查資料遞交(或郵遞)到我中心教育培訓處,逾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中心將不予安排復試。遞交的材料包括: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要求打印后手寫);
2、《個人陳述》(要求打印后手寫并簽字);
3、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可為復印件,但必須加蓋紅章);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免交,待錄取后,入學報到時查驗原件);
5、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須)。
材料按順序左上角裝訂,分別一式二份。
郵寄地址:屆時以網上通知為準。
(二)參加復試的考生屆時須攜帶所有上述復印材料的原件以供審查。
(三)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七、考試科目設置如下:
(一)基礎醫學專業考試科目:
1、(601)生物綜合:包括①分子生物學②免疫學③病原生物學(每部分50分,共150分);
2、(602)放射醫學綜合:包括①衛生統計學②放射損傷與防護(每部分75分,共150分);
3、(603)放射防護綜合:包括①核物理②放射防護(每部分75分,共150分);
4、(801)生物化學(150分);
5、(802)放射生物學(150分);
6、(803)輻射劑量學(150分);
7、(804)醫學微生物學(150分)。
(二)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專業學位碩士考試科目設置:
1、(345)衛生綜合:包括①流行病學②衛生統計學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④環境衛生學⑤營養與食品衛生學(每部分60分,共300分);
2、(702)化學綜合:包括①有機化學②無機化學③分析化學(每部分100分,共300分)。
八、有關參考書目及其他說明
(一)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
(二)參考書由考生自行購買,或者按所留電話聯系借閱。
(三)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試題。
科目名稱 |
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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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生物綜合 |
①分子生物學 |
《醫學分子生物學原理》,王琳芳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次印刷(借閱電話:010-83546736) |
②免疫學 |
《醫學免疫學》,陳慰峰主編,第4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 |
|
③病原生物學 |
《病原生物學》石佑恩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5月第2版第3次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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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放射醫學綜合 |
①衛生統計學 |
《衛生統計學》,主編:方積乾,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年第5版 |
②放射損傷與防護 |
《放射損傷與防護》,主編:劉克良,姜德智,原子能出版社,1995年第1版 |
|
(603)放射防護綜合 |
①核物理 |
《核輻射物理學》:主編:于孝忠, 原子能出版社, 1996年 |
②輻射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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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生物化學 |
《生物化學》王鏡巖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版 |
|
(802)放射生物學 |
《醫學放射生物學》主編:劉樹錚,原子能出版社,2006.7第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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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輻射劑量學 |
《電離輻射劑量學》主編: 李士駿, 蘇州大學出版社, 2008年12月第一版 |
|
(804)醫學微生物學 |
1、《醫學微生物學》賈文祥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3次印刷;2、《醫學微生物學》李凡 劉晶星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4月第7版第48次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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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衛生綜合 |
①流行病學 |
《流行病學》李立明主編,第6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
②衛生統計學 |
《衛生統計學》方積乾主編,第6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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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 |
《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金泰廙主編,第6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
|
④環境衛生學 |
《環境衛生學》第6版, 楊克敵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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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孫長顥主編,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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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化學綜合 |
①有機化學 |
《基礎有機化學》,邢其毅等(第3版,上、下冊),高等教育出版社 |
②無機化學 |
《無機化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大等校編(第3版,上、下冊),高等教育出版社 |
|
③分析化學 |
《分析化學》,武漢大學主編 (第5版,上、下冊),高等教育出版社 |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可以申請調劑。我中心將根據上線生源情況進行中心內部調劑或外校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2010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
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須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可在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查詢)。
十一、錄取
我中心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收的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我中心、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十二、其他
1、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2、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中心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中心不承擔責任。
3、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十三、關于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信息如有更改,請隨時瀏覽教育部有關網站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欄目的通知。
或登陸http://ccdcet.blog.163.com查詢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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