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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6 相關院校:華東師范大學
國家教育部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數線)已下達,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查閱。現將我校的復試工作簡述如下。
1.3月18日教育部公布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數線)。3月19日學校將上線者名單下達院系所(含已錄推薦免試生)。3月20日起學校和院系所確定上線名單內的復試名單。約3月21日起考生查詢是否復試。我校復試安排為3月31日報到、4月1日至3日復試、4日確定擬錄取名單,6日體檢。院系所根據具體情況可調整報到復試工作日程。
2.我校院系所根據教育部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數線)確定復試名單,一般院系所按專業內上線考生初試總分的排名確定復試名單,我校個別院系所或按學科或方向(不按專業)排名進行招生。復試一般為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為1:1.2至1:1.5(院系所自定)。院系所將擬定的復試名單交學校研招辦經上網(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供考生查閱,考生在此查詢系統還可獲知本人在報考專業內的總分排名,個別院系所或按學科或方向(不按專業)排名。因有享受加分政策等事由,考生進入復試名單的排名或有與前次不同。因各院系所考生人數多少不一,確定復試名單的時間有先后,故全校各院系所復試名單的網上查詢日期,會處于不斷更新中,網上查詢約3月21日起,查詢入口(鏈接)屆時會置于本文下方。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線考生能否列入復試名單的來人來電查詢(電話繁忙、多使用網絡)。
我校不寄發書面復試通知書。院系所將復試的時間、地點、內容和報到等辦法置于本院系所的網頁供復試考生查閱,并作電子郵件發給每位復試考生(約3月21日至3月28日),務請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給與是否參加復試的回信(電子郵件)確認,回信(電子郵件)地址為院系所原發信人。
教育部對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考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往年有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請此類考生速與我校研招辦聯系,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的復試錄取文件規定執行。
3.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二代身份證、應屆生加持學生證、學歷證書(如有)原件、學位證書(如有)原件、大學本科成績單、初試準考證、一張一吋照片(黑白彩色均可、體檢用)、體檢費。還可攜帶所學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的表述資料、業績記載、獎項證書等書面材料(交復印件、不再退還)。考生到招生的院系所報到、驗證,即我校需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對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考生參加復試后,擬錄取考生4月6日參加體檢。報到、復試、體檢的地點安排按院系所所在校區進行,院系所所在校區的分布情況,可瀏覽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右側"招生辦公室常用信息查詢"欄的"院系所電話、聯系人、校區分布、校區地圖",個別院系所會有兩邊校區復試情況。
4.校內調劑:我校部分院系所會有調劑校內考生的要求,在我校院系所內、或院系所間的調劑工作,在院系所內、或由調入院系所和調出院系所、根據招生情況和考生情況,統一進行篩選,與考生是否提出調劑要求無關,對個別考生來電來函來人的"預登記""預約"的要求和申請調劑的書面材料,不予受理。在我校校內調劑考生的調劑手續,考生無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進行操作。
校間調劑:我校部分院系所會有調劑校外考生的要求,有此要求的院系所會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的"調劑"系統發布信息,報考外單位欲調劑來我校的考生,約3月25日起,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按該系統的規定程序進行查閱和操作。與考生是否在網上調劑系統外提出調劑來我校的要求無關,對個別考生來電來函來人的"預登記""預約"的要求和申請調劑的書面材料,不予受理。
我校各院系所是否有調劑事項及調劑細則不一,故有調劑事項的院系所發布調劑信息的時間有先后。
5.請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的復試基本要求(分數線)的但未能列入我校復試名單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單位是否有調劑信息,請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按該系統的規定程序進行查閱和操作。
6.我校各院系所的復試內容(科目、形式、或有參考書目)已于2013年9月3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網頁(此通知所在欄)刊載。方式一般為筆試(或含外語)、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或有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我校擬定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約為40%,或有部分院系所專業另定。考試總成績為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相加,一般院系所按專業按考試總成績確定差額結果(即是否錄取),個別院系所或按學科或方向(不按專業)另定。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務請考生正確對待并參加復試。
7.學校關于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工作,會另行制定,上述日期和辦法,或有延遲和變動。屆時學校或院系所會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進入復試的考生。
8.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教育部全國(上海市)研究生錄取工作文件或錄取工作會議如有新的政策或規定涉及我校招生工作變化,我校會有通告并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最新通知。
10.我校各院系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校受理考生的舉報和申訴,受理部門為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號碼021-54344721,辦公地址是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學校行政辦公樓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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