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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6 相關院校:中山大學
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號)及《中山大學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4號)的規定,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復試名單的確定
1.凡報考我院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專業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者,均具有復試資格。
2.考生可以通過我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應屆生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學院成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碩士生的復試、錄取領導工作。以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五名以上(含五名)教師組成,原則上以當年有招生計劃的研究生導師為主,復試小組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三名,復試小組組長由各專業負責人擔任,組長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復試考生較多的專業可以設幾個分組。各復試小組(分組)安排專人作復試記錄。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課筆試(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一致。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考試形式:面試(包括外語口語表達能力、聽力的測試)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面試,面試分組和順序在面試前隨機抽號決定。
b.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與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分別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依次排名,排名靠前者具有擬錄取專業和方向的優先選擇權。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項
1.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2.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系方式
1.嶺南學院辦公室
電話:020-84112710
2.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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