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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6 相關院校:中山大學
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號)及《中山大學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4號)的規定,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由我院按學科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復試名單。
1)教育學、公共管理:按1:1.3確定復試名單。
2)教育技術學:總分在310分以上。
3)現代教育技術、體育教育訓練學、教育管理:達到基本分數線均可獲得復試資格。
2.由于體育教育訓練學、教育管理,上線人數不足,教育學、公共管理專業上線且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到以上專業復試。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分數線為280分;“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計劃”復試分數線參照教育部劃定的分數線。
4.考生可以通過我院網站(http://zdjyxy.sysu.edu.cn/rcpy/zsgz/index.htm)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應屆生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并設組長1名。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一致。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至3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考試形式:采用筆試(80分)、面試(20分)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查考生使用外語的綜合能力。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滿分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以面試為主,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學科原則上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系方式
1.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84112869
郵箱:gaorf@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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