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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3-27 相關院校:華南師范大學
一、復試時間、地點
2014年3月25日—4月4日,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和大學城校區,以各學院安排為準。
二、復試資格要求
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一區國家線,按照1:1.2-1:1.8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三、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由學院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考生需驗證的原件包括:
身份證
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查學生證),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網絡學院學生、
自考生的本科生畢業證必須于2013年11月14日前獲得畢業證方可報考。
準考證
政審表(由考生從我校研招辦網頁下載,由原學習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大學歷年成績表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往屆生需此項)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定向就業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需此項)
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屆生)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應屆生)
其中,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9)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9)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生):(1)(2)(5)(8)的復印件和(4)(6)的原件,暫緩就業的由畢業學校出具(6)。往屆生如不能提供材料(8),不予錄取。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包括應屆生和往屆生):提交(7)的原件。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含推免生和國防生)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指導組及學院同意后報研招辦審批。此兩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申請,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2.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4月1日之前與院系聯系并傳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報專業復試要求,復試前向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交給研招辦審核。
(二)專業筆試(2小時,100分)
由各學院嚴格按照2014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印制、考試和評閱,自行安排考試時間和地點。調劑生中初試科目與我校復試科目相同者,可根據專業指導組要求另選考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復試科目。
(三)綜合素質考核(100分)
1.外語考核(20分)
重點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考核形式自定,可采取面試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方式的計分比重由學院自定。
2.專業素質考核(5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及專業研究動態的掌握和了解情況,以及科研創新成果等。
3.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30分)
重點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歷等,尤其要切實加強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凡發現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格檢查安排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校醫院,有以下時間段可供選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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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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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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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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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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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須同時攜帶我校體檢表(填好并貼照片)和體檢費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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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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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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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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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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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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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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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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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補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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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體檢后將由校醫院開具研招辦蓋章的回執,由考生返回至學院作為體檢憑證。無回執者視為未體檢。體檢結果如有異常,校醫院將立即反饋至學院,由學院通知考生進行復檢。合格的體檢報告也將由校醫院直接返回至學院備查,無需考生領取。不接受校外醫院體檢報告或考生郵寄的體檢報告。
(五)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包括專科畢業兩年、成人高校應屆本科)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請此類考生在復試前與學院取得聯系。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低于60分不予錄取。考試成績單、試題和答卷均需在復試后送研招辦,統一送交省考試院。
四、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MBA、MPA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成績×50%來計算,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分開排隊,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并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4.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招辦網站公示。
五、其他
我校2014年碩士復試錄取工作異常情況反映和受理部門:
1.華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處
電話:020-85211016;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通訊地址:廣州石牌(郵編510631)
2.華南師范大學研招辦
電話:020-85213863;電子郵箱:yjshc2@scnu.edu.cn;通訊地址:廣州石牌(郵編510631)
(注:下頁附體檢表和政審表)
華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體格檢查表(此表請雙面打印)
報考學院: 報考專業:
準考證號碼: 編號: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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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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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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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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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照片
體檢醫院
騎 縫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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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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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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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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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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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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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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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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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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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考生本人如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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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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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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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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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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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 正視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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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矯正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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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意見
(簽字)
1. 眼科
2. 耳鼻喉科
3. 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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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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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矯正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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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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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覺檢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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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圖案及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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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顏色識別
紅、綠、紫、藍、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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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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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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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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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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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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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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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及耳
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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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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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 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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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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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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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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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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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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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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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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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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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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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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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意見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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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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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狀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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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 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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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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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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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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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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