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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浙江中醫藥大學 2023-05-05 相關院校:浙江中醫藥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將繼續貫徹“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服務;堅持加強領導,確保安全平穩。嚴格組織招生復試和調劑工作,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兩級分工負責管理。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核、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指導、監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三)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判斷和處置,保障復試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見附件一),負責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有序,監督有效,高效規范。
(五)各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報研究生院備案。實行組長責任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1.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和要求,認真研究確定學院招生復試工作方案(調劑、復試、錄取等內容),監督做好復試內容、復試組成員、考生網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要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督管理。要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2.各學院按招生專業(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指定其中1人為組長,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在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學校和學院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和要求,負責制定考生復試具體內容、環節模塊、評分標準。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應統一。復試小組成員應自覺接受抽簽隨機分組。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小組成員應由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和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參加我校今年的研究生復試。
3.復試題目及其評分標準與參考答案(含副題)、考生答題材料、評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畢前均系機密材料,學院要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學院要加強參加復試專家的遴選和培訓,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學院要發揮和規范專家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專家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進行人才選拔的能力。
5.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招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復試期間復試領導小組要組織開展巡視、監督工作。保證復試錄取工作安全有效、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條件:符合2023年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2023年A區碩士復試及我校復試線基本要求。
(二)復試形式:主要為現場復試,部分學院采用線上復試。
(三)復試比例:超額一志愿專業按1:1.5差額復試;未超額一志愿專業按實際比例進行復試。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總分在國家線基礎上降10分。單科分數線不變。
(四)復試時間:一志愿復試時間為3月30日-4月7日。調劑生復試啟動時間預計4月6日。
(五)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由各學院組織,各學院須根據本通知有關精神,制定具體的復試工作方案、程序和復試標準(包括英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辦法),于復試前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向外公布。
報考醫學院的考生按規則在復試前選定復試學院,參加該學院復試,通過復試的考生錄取到該學院。導師按雙向選擇方式確定(詳見《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復試通知》)。
(六)資格審查: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復試前學院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各學院在復試時須認真核對有效身份證、初試準考證;認真審查往屆本科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屆考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蓋有紅章的大學期間的成績單。
(七)復試要求: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要把立德樹人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體系。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等,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核,促進創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八)復試內容:復試必須以科研能力和專業知識考核為主,題型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為主。學院要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加強復試題目的研究和設計,根據研究生入學基本能力要求,結合專業特點、招生類別(學碩與專碩各有側重)等,提前準備好復試題庫。英語聽力、英語口語及專業外語、專業知識能力、綜合素質是復試須涵蓋的四項內容。建議學院以復試小組為單位,對照復試四項內容按七個模塊設立題庫。內容一:英語聽力(模塊1),內容二:英語口語及專業外語(模塊2),內容三:專業知識能力,包括:學業知識(模塊3)、專業素養(模塊4)、實踐解決問題能力(模塊5)、發展潛力科研創新(模塊6),內容四: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模塊7)。題庫各模塊題量建議以復試考生人數的1.5倍準備。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應統一。
(九)復試時長:要求每生時間一般不少20分鐘。復試全過程錄像備案。
(十)復試結果:復試成績由英語聽力10%、英語口語及專業外語10%、專業知識能力60%、綜合素質20%組成。公共管理專業需在復試時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總成績。學院淘汰的考生應是復試總成績不及格的考生或是本專業總成績最低的考生。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初試成績/5* 65%+ 復試總成績 *35% (公共管理初試成績/3* 65%+ 復試總成績 *35% ),創新性成果(省部級成果并為第一負責人)的考生另加 5 分。
(十一)心理測試: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組織,通過網絡進行測試。
(十二)體檢工作:根據要求體檢安排在擬錄取之后,由考生自行去當地三級及以上醫院體檢。
(十三)誠信復試: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要求,詳細了解考生思想動態,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十四)指標調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復試的專業,指標可重新調配至其他專業或其他學院。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國家A區基本線;
3.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原則
1.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2.調劑邀請比例為1:2-1:4左右。
(三)調劑程序
1.調劑時間:網絡開通時間約2023年4月6日。
2.調劑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yztj/
3.調劑程序:考生網上申請,由學院、學校按調劑邀請比例網上邀請,發送復試通知,考生網上接受復試通知后參加復試。通過復試并預錄取到相應的學院。導師按雙向選擇方式確定。
4.未在網上調劑系統中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調劑。
5.已進入我校一志愿復試名單的考生,復試前或復試錄取后學校不再接受調劑申請。
五、錄取工作
各學院在結束復試后按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從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綜合考核,確定學院預錄取名單,將預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被擬錄取。
要嚴肅工作紀律,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六、信息公開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 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 9號)要求,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1.招生計劃公開。
2.復試調劑錄取辦法公開。
3.考生名單公開。
4.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
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
5.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公開,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6.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及時主動予以公開。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571-86613539,電子郵件:zzyz607@163.com
監督電話:0571-866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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