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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4-02 相關院校:濟寧醫學院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和有效方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和山東省201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2014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積極穩妥地推進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與培養,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需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臨床操作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二、組織形式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確保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學校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
為嚴肅招生復試紀律,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加大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個環節的監督力度,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成立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全面負責督察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
三、基本要求
1、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切實將保證招生質量放在首位,不斷推進和深化改革,積極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優秀拔尖人才的機制,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撥水平。
2、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3、大力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對招生辦法、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
4、健全復試工作制度,依據招生政策制定科學、規范、公正的復試辦法,提前公布并嚴格執行。要加強復試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高效、有序。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境。
5、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6、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7、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8、進一步強化復試考核,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特別是突出對專業素質、臨床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養的要求。
9、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四、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復試工作安排
復試工作定于3月31至4月1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濟寧醫學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六、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我校研究生的復試采用筆試、臨床技能測試及專家組面試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復試內容包括公共英語、專業英語(含口語和聽力)、專業課、臨床技能、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等,旨在結合學科特色和專業特點考核考生初試中未能體現出來的知識水平、專業素養、臨床能力、協作精神、創新意識、道德水準、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復試工作,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試題命制、評卷、核分等環節)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1、公共英語采用閉卷筆試方式進行測試,滿分100分。
2、專業英語(含口語和聽力)采用對話交流方式進行測試,滿分100分。
3、專業課采用閉卷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總分100分。
4、臨床技能采用現場操作方式進行測試,總分100分。
5、綜合素質和能力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測試,總分100分。
6、心理測試采取網上測試方式,測試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八、調劑
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符合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A類考生專業學位基本要求(單科38、38、114,總分285),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方可接受調劑。
1、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2、調劑考生須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或者往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臨床醫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及學士學位,并且必須具備國家規定可以獲得臨床醫師資格證書的專業背景條件。
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信息,未經審批同意,不得調劑復試;未在網上填報的調劑考生不予錄取;網上接受錄取后,其試卷應在規定時間內調入我校,逾期未調入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調劑準則嚴格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調劑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九、錄取
1、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4)×50%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臨床技能考核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公共英語×80%+專業英語(含口語和聽力)×20%
2、復試為差額復試,錄取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3、復試專業課不及格者、臨床技能測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外語成績達不到學校復試外語最低控制線者不予錄取。
5、復試專家組測試時,專家有一票否決權,即專家如果認為該考生無培養前途可一票否決,但必須專家組2/3以上專家簽字。
6、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心理測試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十、復試的監察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檢查,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或監察。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對招生辦法、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學校在復試成績公布兩天時間內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5.咨詢及申訴。聯系人:王書福,電話:0537-3616223,yjsc0537@163.com,聯系地址:濟寧市荷花路16號,濟寧醫學院研究生處,郵編:272067。
十一、加強領導,嚴格程序,確保公平
復試及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規范程序,嚴格把關。有關單位及人員要嚴格執行復試和招生紀律,遵守保密紀律,復試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復試內容,復試時不得暗示考生,嚴格貫徹“嚴格公正、評分準確”的原則,堅決抵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社會聲譽,加強復試錄取巡視監督。要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十二、本實施方案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資格審查、在校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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